孫文胤

《丹臺玉案》~ 卷之四 (1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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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之四 (14)

1. 附邪祟

凡人染邪祟。皆因精神衰乏。邪從而入。其脈乍大乍小。乍長乍短是也。

2. 灸法

灸鬼眼穴。以兩手大指並縛定。用大艾炷騎縫灸之。務令兩甲角。及甲後四處。著火方效。

3. 痞塊門

(附嘈雜,附呃逆)

痞者否塞之意也。從病從否。故有痞之名焉。又以其堅實有形。故又名之曰痞塊。然是物也。從何而得之哉。蓋因死血不化。宿食不消。痰飲積聚而成也。有三者並而成塊。有三者各自成塊。各自成塊者易治。並而成塊者難消然果何以辨之。察其脈視其形而已矣。脈弦為痰。

脈滑為食。脈芤為血。三脈俱見。則並而成塊也。以其形而言之。宿食成塊者。居於中脘視之則無形。按之則有質。在腸胃之間。以人之飲食。皆入於胃。故不在皮裡膜外。其在皮裡膜外者。皆痰與血。蓋痰能流注於脂膜血能運行於皮肉。痰積而不流。則脂膜之間為其所據。

而有形可見。血瘀而不行。則皮肉之間為其所礙。而亦有形可見也。欲辨痰與血之異亦審其痛之何如耳。痛甚者為血。痛不甚者為痰。又手推不動者為血。手推易動者為痰。以熱物熨之而痛緩者為血。熨之而無所覺者為痰。此痰與血之辨也。若痰血相成者。何以辨之。塊之所漸而大者是也。

蓋先有死血。而又有痰。以裹之則以漸而大。先有積痰。而又有血。以並之亦以漸而大。若單是血。或單是痰。無相併相裹之物。只如初起之形而已。何至以漸而大乎。然宿食成塊。亦未有不資於痰與血者。是何也。蓋飲食所傷者。惟中脘作痛。或按之硬實而已。初未嘗如彈丸之形者。

使不資於痰與血。何以成塊乎。必先有硬飯。或魚與肉。或餛飩米團之類。一時失嚼誤咽。停於胃中。經月不能消化。礙其道路。血流過其處。又裹一層。痰與血共相裹之。則不能不成塊矣。裹一層則大一層。故始如彈丸。久則如杯如碗。其初尚隱於胃中。猶有質而無形。其後漸大。

則腹皮頂起。而形外見矣。又有時升時降。時隱時見者。乃氣塊也。或左或右。或上或下。按之不見塊。不按又若有形。而漉漉作聲。乃停飲也。非塊也。此才論其塊云耳。然以其在人而言。則雖各有專病。又不可拘也。如婦人之塊。多惡血而亦有氣成者。小兒之塊。多食積而亦有痰成者。

易怒之人。多氣癖而亦有血成者肥胖之人。多痰飲而亦有食成者。當問其得病之由。或偶傷食。自此日而起始也。或毆受氣者。自此而起。或偶因負重勞力。自此日而起者。或平素有郁痰膠固。偶發作而起者。在婦人。必審其月事之通閉。在小兒。必審其飲食之多寡。皆當以意求之不能盡述也。

4. 脈云

經曰。積塊之脈必結伏。見在左。塊居左。見在右。塊居右。此其驗也。

5. 立方

磨平飲,治死血成塊。奔走作楚。

紅花桃仁山楂蘇木(各二錢),京三稜蓬莪朮枳殼香附烏藥(各一錢五分)水煎空心服。

萬靈丹,治痰積成塊。

半夏(薑製),南星(薑汁炒),瓦礱子(煆),青礞石(煆),沉香(銼各二兩),青皮(醋炒),莪朮(醋煮),三稜,香附(醋炒),白芍(各一兩二錢)

上為末。醋打糊為丸。每服二錢。空心酒送下。

立消丸,治飲食積聚成塊。

檳榔草果(炒),山楂肉,萊菔子(炒各二兩),阿魏(酒煮化一兩),三稜,莪朮(醋煮)廣木香,青皮(醋炒),香附(各一兩五錢),

上為末。神麯六兩。打糊為丸。每服三錢。薑湯送下。

化痞丸,治積氣成塊。並瘧母而成痞塊者神效。

黑醜(半炒半生),檳榔,沉香,阿魏(各一兩),針砂(醋炒五錢),官桂,青皮(醋炒),白朮(土炒),蒼朮(米泔浸炒),枳殼(麩炒),半夏(薑製各一兩二錢)

上為末。醋打麵糊為丸。每服二錢。空心薑湯送下。

秘方消痞膏藥,內服丸子。外以膏藥貼在塊上。內外挾攻。定然消熔。

紅花,蓬朮,三稜,當歸(各四兩),兩頭尖,五靈脂穿山甲,川烏,生地,丹皮,巴豆肉,木鱉子(各一兩)

前藥為咀片。以麻油斤半。浸五日。熬枯去渣。再用文武火煎至滴水成珠。再入後藥。

阿魏,沉香(銼末),乳香(研各一兩),蘇合油,麝香(研細五錢),廣木香(銼末),子丁香(研細),檀香(銼各一兩五錢),前八味。俟藥油熬致滴水成珠。緩緩加入。即成膏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