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丹臺玉案》~ 卷之三 (1)
卷之三 (1)
1. 卷之三
2. 瘧疾門
夫瘧者。殘虐之意也。從病從瘧。故名曰瘧。是病者。多發於秋。因夏傷於暑。故至秋而發也。有先寒後熱。先熱後寒。單寒無熱。單熱無寒。大寒大熱。微寒微熱之異。分而言之。先寒後熱者。先得於寒。先熱後寒者。先得於熱。又云先熱者為血虛。先寒者為氣虛。單寒無熱者內傷必重。
單熱無寒者內病必多。大寒大熱者邪必深。微寒微熱者邪必淺。又有久寒久熱。經年累月而不愈者。必其不守禁忌。兼以元氣虛弱故也。合而言之不專於外傷客邪亦平日飲酒不節。及七情六慾所傷。兼之以脾裹痰而不散。與內之飲食。外之暑氣相結交固。流聚於少陽之分。少陽位。
人身之中為陰陽往來必由之路又在半表半裡之間。陰血流過其處激而發熱。或陰陽交會則寒熱交作。久而不愈則結成瘧母。藏於脅下。脅下者少陽之分也。治此病者。以引經藥。引至少陽之分。而以消食化痰疏風調氣之劑。量其輕重而投之。無不應矣。然同一瘧也。有一日之發。
間日一發。有三日一發者何也。蓋病之所由來者。有遠近也。冬傷於寒不即病。直至明年秋而後發者。則三日一發之瘧也。三日一發者。受病或一年。間日一發。受病或半年。一日一發。受病或三月。每以得病之遠近。為所發之日期也。醫者以心度之見其三日一發。則知其得於寒。
當以辛溫之藥散之。見其間日一發。則知其得於暑。當以清暑之藥治之。然又必見其症有相合者。方可投也。如浙西但初發瘧疾者。皆言謂之胎瘧。蓋莫敢服藥。若瘧疾始初不去疏表。邪何能自散。而愈發愈盛矣。及至延之日久。氣血兩虛。肝邪日旺。脾經受克。以至四肢消瘦。
飲食少進。面黃膚腫。才議用藥。如體厚者還可救療。體弱者竟無救矣。既然有胎瘧。亦𦞢有胎傷寒。胎痢疾之說。何獨瘧疾有胎。而他疾無胎乎。此言大謬之甚。如此說明。後人諒不再朦蔽。以至誤人之性命者耳。然不拘初發再發。但有食則消食。有痰則化痰。有風則散風。
有寒則攻寒。有熱則驅熱。有氣則開氣新病則去其病。久病則補其元。神而明之。則存乎人也。
白話文:
所謂的瘧疾,意思就是像被殘酷虐待一樣。這個病名因為「病」字旁加上「瘧」字而得名。這種病大多在秋季發作,是因為夏季受暑氣侵擾,才會到秋天發作。瘧疾有先發冷後發熱、先發熱後發冷、只有冷沒有熱、只有熱沒有冷、大冷大熱、微冷微熱等不同表現。
分開來說,先冷後熱是先感受到寒氣,先熱後冷是先感受到熱氣。有人說先發熱是血虛,先發冷是氣虛。單獨發冷沒有發熱,通常是內傷很嚴重;單獨發熱沒有發冷,通常是內病很多。大冷大熱表示邪氣很深,微冷微熱表示邪氣很淺。也有長時間冷熱交替、經年累月都不好的,這一定是沒有遵守禁忌,加上元氣虛弱的緣故。
綜合來說,瘧疾不只是外感邪氣,也可能是平常飲酒不節制、或因情緒波動、情慾過度所傷,加上脾胃積痰不散,與體內的飲食不當和外來的暑氣結合,阻塞在少陽經的部位。少陽經是人體陰陽交會必經之路,又在半表半裡之間。陰血流過這個地方,激盪後就會發熱;或者陰陽交會的時候,就會冷熱交替。如果久病不癒,就會結成瘧母,藏在脅肋下方。脅肋下方正是少陽經的部位。
治療這個病,要用引經藥引導藥力到達少陽經的部位,再用消食化痰、疏風調氣的藥物,根據病情的輕重來用藥,通常都能有效。然而同樣是瘧疾,為什麼有的是一天發作一次,有的是隔天發作一次,有的是三天發作一次呢?這是因為生病的原因有遠有近。冬天受寒不馬上發病,直到隔年秋天發作的,就是三天發作一次的瘧疾。三天發作一次,可能是一年前就生病了;隔天發作一次,可能是半年前生病;一天發作一次,可能是三個月前生病。通常發病的時間長短,就決定發作的間隔。
醫生要用心去判斷,看到三天發作一次的,就知道是受寒引起的,應該用辛溫的藥來驅散寒氣;看到隔天發作一次的,就知道是受暑引起的,應該用清暑的藥來治療。然而還必須要看症狀是否符合,才能用藥。例如浙西一帶,剛開始得瘧疾的人,都說是「胎瘧」,不敢吃藥。如果瘧疾剛開始不疏散表邪,邪氣怎麼可能自己散去?反而會越發嚴重。等到拖久了,氣血兩虛,肝邪越來越旺盛,脾經受到克制,導致四肢消瘦,吃不下東西,臉色發黃、皮膚浮腫。這時才要用藥,體質強壯的可能還救得回來,體質虛弱的就沒救了。既然有胎瘧的說法,那也應該有胎傷寒、胎痢疾的說法,為什麼只有瘧疾有胎的說法,而其他疾病沒有呢?這種說法實在是太荒謬了。這樣說明,希望後人不要再被蒙蔽,以至於耽誤了病人的性命。
其實不論是初次發病還是再次發病,只要有食積就消食,有痰就化痰,有風就散風,有寒就攻寒,有熱就驅熱,有氣滯就開氣。新發的病就去除病邪,久病就補養元氣。能夠明白這些道理,醫術的高明與否,就看個人的領悟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