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丹臺玉案》~ 卷之六 (1)
卷之六 (1)
1. 痧麻
夫痧麻。出自六腑。先動陽分。而後歸於陰經。故標屬陰。而本屬陽也。如未出時。或已出而出之不暢者。即當發散。必先明其歲氣。如時令溫暖。以辛涼之藥發之。時令暄熱。以辛寒之藥發之。時令嚴寒。以辛熱之藥發之。時令或寒或熱。以辛平之藥發之。但發得出。則毒盡解。若發不出。再加藥發之。要其大綱。雖是熱症。然不可驟用涼藥。恐遏絕邪氣於內。而不得出。多有不救者。宜解毒發散為主。
若發熱之時。遍身汗出者。此毒從汗散。有鼻中血出者。此毒從血解。若上吐下利。則毒從吐利解。俱不可遽止。若太過斟酌止之。痧已出。其色喜紅潤。極忌紫黑。
如有咽喉腫痛。不能飲食者。此毒火拂鬱。上熏咽喉也。咳嗽口乾心煩者。此毒在心肺。發未盡也。痧已出。而瀉尤不止者。最為惡候。出已遍身。而尤拂拂煩熱。頻作嘔吐者。此毒未盡。留連於脾胃之間也。
白話文:
所謂的痧麻,是從六腑產生的病症。它會先侵犯身體的陽分,然後轉向陰經,所以從症狀表現來說是屬於陰,但病根實際上是陽。如果痧麻還沒有發出來,或是已經發出來但出得不順暢,就應該用發散的方式來治療。必須先了解當年的氣候狀況,如果天氣溫暖,就用辛涼的藥來發散;天氣炎熱,就用辛寒的藥來發散;天氣寒冷,就用辛熱的藥來發散;如果天氣時而寒冷時而炎熱,就用辛平的藥來發散。只要能順利發出來,毒氣就能完全解除,如果發不出來,就再加強藥力來發散。
治療的大原則是,雖然是熱性病,但不能立刻使用寒涼藥,以免把邪氣堵在體內而無法排出,這樣往往會造成無法挽回的後果。應該以解毒和發散為主。如果發燒時全身出汗,這是毒氣從汗排出;如果鼻子流血,這是毒氣從血排出;如果上吐下瀉,這是毒氣從吐瀉排出,這些情況都不應該馬上制止。如果過於急著止住這些症狀,反而會適得其反。痧疹發出來後,顏色鮮紅潤澤是好現象,最怕呈現紫黑色。
如果出現喉嚨腫痛、無法進食的情況,這是因為毒火鬱積,向上熏蒸喉嚨所致;如果咳嗽、口乾、心煩,這是毒氣停留在心肺,還沒完全發散出來;痧疹已經發出來,但腹瀉卻仍然不止,這是最不好的情況;痧疹已經遍佈全身,但仍然感到煩躁發熱、頻繁嘔吐,這是毒氣沒有完全散去,還停留在脾胃之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