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璐
《張氏醫通》~ 卷十二 (7)
卷十二 (7)
1. 餘毒
肺經之毒。發於脅膝及筋聚處者。肝經之毒。發於七節之傍及尻上者。腎經之毒。發於正面及咽者。胃經之毒。肝肺及胃之毒多易治。心毒多危。腎毒不必治也。大抵血熱毒盛而發者。其毒必焮腫色赤。能食便秘。並宜消毒飲加解毒涼血藥。胃氣實者。排毒散微下之。若氣虛毒盛而發。
其毒必漫腫色淡。食少便滑。雖用參、耆內托。多不可治。若用犀角、芩、連、地黃之屬。是速其斃也。如遍身流注清水。延綿不已者。不治。
白話文:
肺經的毒素,會發在脅肋、膝蓋以及筋脈聚集的地方。肝經的毒素,會發在脊椎骨節旁邊和屁股上面。腎經的毒素,會發在臉部正面和咽喉。胃經的毒素,肝、肺和胃的毒素大多容易治療,心臟的毒素大多很危險,腎臟的毒素不一定能治好。
大體上來說,因為血熱導致毒素旺盛而發出來的,這種毒一定是紅腫發熱,顏色鮮紅,而且會有能吃卻便秘的情形,這種情況適合用消毒飲再加上解毒涼血的藥物來治療。如果胃氣強盛,可以用排毒散來稍微疏導。如果是因為氣虛導致毒素旺盛而發出來的,這種毒一定是漫腫沒有明顯邊界,顏色也比較淡,會有食慾不振和拉肚子的情形,即使使用人參、黃耆等補氣的藥物,大多也無法治好。如果用犀角、黃芩、黃連、地黃等寒涼藥物,反而是加速死亡。如果全身流出清澈的水液,而且持續不斷,那也無法治療。
注意:以上所有資訊僅供學術研究使用,任何醫療行為必須在專業醫師指導下進行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