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馮氏錦囊秘錄》~ 雜症大小合參卷二十 (13)
雜症大小合參卷二十 (13)
1. 錦囊治療方論
乃單以熟地三兩,濃煎投服,日進三次,脈始洪緩而軟,但坐產數日,子母精力俱乏,故胎氣竟不運動,毫無下達,穩婆眾人疑以為死胎矣。余以人參五錢,煎湯一鍾,細刮肉桂最紫最甜最香者為末錢余,調入參湯服之,服後腹疼,胎下少許,又服又然。
如是者連服三四劑後,始能得生,其子既下,啼哭聲許而不動,眾亦以為難生者矣,置之地間,適太陽光照,噴嚏聲啼而活,猶火鏡之晶光在內,始能借太陽相射,便可從無形而化有形也。更悟《養生篇》曰:火傳也,不知其盡也。自古及今,只是此火,火傳而命續,由乎養得其極也。
海昌陳又老,以鄉試在都,適患紅白痢甚密,延余診視,兩寸略洪,兩尺左關甚弱,舌有黑苔,余曰:肝不能疏泄,腎不能閉藏,宜痢症之重密,不待言矣。且真陰虧極於下,真津燥槁於上,水乘火位,故赤舌變黑也。若服黃連益增其害,不意是夜果有以香連進服,服後痢更無度,困頓將危,乃復延余治。
余以八味湯大料,用人參沖服,漸得輕強,調理月餘而痊愈。
凡百病,須憑脈用藥,不可拘執一方,泥於常法。如婦人妊娠之後,倘以古方條芩、砂仁為事,奈近人稟受多虛。若脾元不足,六脈沉微者,而用條芩,則脾虛且寒,胎欲下墮,焉可得乎?倘腎陰不足,六脈洪數者,而用砂仁,則水枯金燥,胎欲長養,焉可得之?試思古人傷寒門中,妊婦大便燥結,裡實熱甚者,亦用酒製大黃轉藥,但兼四物以護之,則無損於胎矣。
蓋以大寒大熱之病,客之於身,不急為除去,反足以損胎,因所因而投之,則有病病當,似乎有礙於胎,而實有益於胎,但中病即已,毋過其制,《經》所云:有故無損,亦無殞也。《經》注:上無殞,言母必全。亦無殞,言子亦不死也。又曰:衰其大半而止,過者死,此之謂也。
常治一婦,妊娠三月而大吐,兩月有餘,藥食俱不能受,六脈沉微已極,余竟照脈立方,以人參五錢、白朮四錢、炙甘草一錢、炮薑、製附子各一錢五分,投之數劑而愈,胎竟安然。更有寸強尺弱,腹痛晨瀉,虛火上炎,口乾煩躁,飲食難化,腰疼腿軟,上熱下寒者,輕則八物腎氣丸,重則八味地黃丸,服之乃安,子母俱壯,是所謂應犯而犯,似乎無犯。若泥於桂附墮胎之說,執而不用,反以苦寒,不亦誤甚,合宜而用,藥不執方,誠格言也。
況補陽而重用參朮為之主持,則乘載有力,其熟附惟順君藥,溫補脾元,焉能自展墮下之力哉!且脾喜暖而惡寒,若久為陰寒所困,即胎元亦無生色,今得暖劑救援,則脾困得解而健旺,胎亦籍此而有主機矣。至於六味八味二丸,胎悶用以補陰補陽,醫實諄諄言之詳矣。況丸者,緩也。
白話文:
有位產婦,只用熟地三兩,濃煎後服用,一天三次,她的脈象才開始變得洪大但緩和且柔軟。但由於她生產好幾天了,母子都非常虛弱,所以胎氣完全沒有活動,一點也沒有要生下來的跡象,穩婆們都懷疑是死胎。我用了人參五錢,煎湯一碗,再把最紫、最甜、最香的肉桂磨成末,用一錢多,調入人參湯中給她服用。服藥後,她腹痛,胎兒開始稍微下降,再服藥又會這樣。
這樣連續服用三四劑後,才順利生產。孩子生下來後,哭聲很小,身體沒有動靜,大家也都認為這孩子很難活。把他放在地上,正好太陽光照到,他才打噴嚏、啼哭,活了過來。這就像火鏡裡面的晶體,需要藉助太陽光照射,才能從無形的狀態變成有形的狀態。這讓我更加領悟到《養生篇》所說的「火是會傳遞的,它的作用是無法窮盡的。」從古至今,只有這個火,火的傳遞才能讓生命延續,這都是因為養護到了極致。
海昌的陳又老,在京城參加鄉試時,得了嚴重的紅白痢疾,請我去看診。他的兩寸脈稍微洪大,兩尺脈的左關很弱,舌頭上有黑苔。我說:「這是肝氣不能疏泄,腎氣不能閉藏,痢疾才會這麼嚴重,不用多說了。而且真陰已經虧虛到了極點,真津也乾燥枯槁,水火失調,所以紅色的舌頭才會變成黑色。如果服用黃連,只會更加嚴重。」沒想到當天晚上真的有人給他服用香連,服藥後痢疾更加嚴重,身體非常虛弱,情況危急,又再次請我來治療。
我用了八味湯加大量人參沖服,他的病情才漸漸減輕,經過一個多月的調理才痊癒。
所有的疾病,都必須根據脈象來用藥,不可以拘泥於單一方子,固守常規方法。例如婦女懷孕後,如果還像古方那樣用黃芩、砂仁等藥,但是現在的人體質大多虛弱。如果脾元不足,六脈沉微的人,用黃芩就會讓脾胃更加虛寒,導致胎兒有流產的危險,怎麼可以這樣用藥呢?如果腎陰不足,六脈洪數的人,用砂仁就會導致津液枯竭、金氣燥熱,讓胎兒無法成長發育,怎麼可以這樣用藥呢?想想古代醫書中,提到孕婦大便乾燥,裡熱很嚴重時,也會用酒制大黃來疏通大便,只是同時要用四物湯來保護胎氣,這樣就不會傷害到胎兒。
一般來說,大寒大熱的病邪侵犯身體,如果不趕快去除,反而會傷害到胎兒。應該根據病因來用藥,這樣用藥雖然看似會影響胎兒,實際上對胎兒是有利的。但是,只要病症解除就要停止用藥,不要過度。《內經》說:「有病,但不會損害胎兒,也不會導致胎兒死亡。」《內經》的註解說:「上面沒有殞,是指母親必然平安。下面沒有殞,是指胎兒也不會死亡。」又說:「病情減輕一半就要停止用藥,過度用藥會導致死亡。」說的就是這個道理。
我曾經治療過一位婦女,懷孕三個月時開始嚴重嘔吐,持續了兩個多月,藥物和食物都無法下嚥,六脈也變得沉微至極。我根據脈象開方,用了人參五錢、白朮四錢、炙甘草一錢、炮薑、制附子各一錢五分,服用數劑後就痊癒了,胎兒也很平安。還有一些人是寸脈強而尺脈弱,腹痛、早晨拉肚子、虛火上炎、口乾煩躁、飲食難以消化、腰痛腿軟、上熱下寒等症狀,輕微的用八物腎氣丸,嚴重的用八味地黃丸,服用後就能平安無事,母子都健康強壯。這就是所謂的「應該犯而犯」,看似違背常規,實際上是對的。如果拘泥於桂附會導致墮胎的說法,執意不用,反而用苦寒的藥物,那不是大錯特錯嗎?適合的藥物就要用,用藥不能拘泥於固定的方子,這才是至理名言。
況且,補陽時如果大量使用人參、白朮為主,就能夠有力地承載藥力,而熟附子只是順應君藥,溫補脾元,怎麼會有墮胎的力量呢?而且脾喜歡溫暖而厭惡寒冷,如果長期被陰寒所困,胎元也會失去生機。現在得到溫熱藥物的救援,脾胃的困境得以解除,變得健旺,胎兒也因此有了生機。至於六味地黃丸和八味地黃丸,是為了補陰補陽,治療胎悶等症狀,醫生已經非常詳細地說明了。而且丸藥的作用是比較緩慢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