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馮氏錦囊秘錄》~ 女科精要卷十七 (3)
女科精要卷十七 (3)
1. 腹內兒哭
《產寶》曰:腹中臍帶上疙瘩,兒含口中,因妊婦登高舉臂,脫出兒口,以此作聲,令妊婦曲腰就地如拾物狀,仍入口中即止。又云:孕婦腹中兒哭,治法用空房中鼠穴土同川黃連濃煎汁,飲之即止。
白話文:
【腹內兒哭】
根據《產寶》一書所述,如果胎兒在母體內,因為臍帶形成疙瘩,被胎兒含在口中,而當孕婦做了攀高或舉臂動作時,導致臍帶從胎兒口中脫出,這會使胎兒發出哭聲。處理方式是讓孕婦彎腰做如同撿拾東西的動作,這樣臍帶便可能重新回到胎兒口中,哭聲就會停止。
另一種情況是孕婦感覺到腹中的胎兒似乎在哭泣,治療方法是使用空置房間中老鼠洞裡的土,與川黃連一同濃烈煎煮成汁液,孕婦飲用後,胎兒的哭聲就能得到平息。
2. 胎動胎漏
妊娠胎動不安者,由衝任經虛,受胎不實也。有飲酒房事過度、損動不安;有忤觸傷僕而動不安;有怒氣傷肝、或鬱結不舒,觸動血脈不安;有過服暖藥並犯禁之藥動而不安;有因母病而胎動者,但治母病其胎自安;有因胎不堅固動及母病者,但當安胎,其母自愈。若面赤、舌青,是兒死也;面青、舌赤,是母死也;唇、口、面、舌俱青,吐沫者,是子母俱死。然胎動與胎漏,皆有下血,胎動則腹痛,胎漏無腹痛。
胎動宜調氣,胎漏宜清熱。然子宮久虛,多令墜胎,其危同於風燭,非正產可比,急以杜仲丸預服,以保胎元。
白話文:
【胎動胎漏】
懷孕期間,胎兒活動異常,感到不安,通常是因為胞宮脈絡虛弱,胚胎著牀不穩所導致。可能的原因包括:過度飲酒或性生活頻繁,造成身體損耗,使得胎兒不安;也可能因為意外撞擊或跌倒,引起胎兒躁動;或是情緒激動,肝氣受損,或心情鬱悶,影響血液循環,使胎兒不安;再者,可能是服用過量溫熱藥物或禁忌藥物,導致胎兒不穩;亦或是母親本身生病,影響胎兒穩定,這種情況只要治療母親的病,胎兒自然就會安穩;又或者胎兒本身發育不良或母親健康狀況不佳,導致胎兒不安,這時應先安胎,母親的病情也會隨之好轉。
如果母親出現面色紅潤、舌色蒼白的情況,可能是胎兒已經死亡;若是面色蒼白、舌色紅潤,可能是母親有生命危險;如果嘴脣、口腔、臉色、舌頭都呈現蒼白,且伴有口吐泡沫,那可能是母親和胎兒都有生命危險。然而,胎動和胎漏都會有出血現象,胎動會伴隨腹痛,胎漏則不會有腹痛。
胎動應調整氣血,胎漏需清熱解毒。然而,如果子宮長期虛弱,易導致流產,其風險如同風燭殘年,遠高於正常生產,應盡早服用杜仲丸,以保護胎兒的健康。
3. 子死腹中
胞衣未下,急於胎之未生。子死腹中,危於胎之未下。蓋胞衣未下,子與母氣尚通呼吸,若子死腹中,胞臟氣寒,胎血凝沍,氣不升降。古方多以行血順氣藥及硝石、水銀、硇砂之類。但其胎已死,則軀形已冷,血凝氣聚,復以至寒之藥下之,不惟無益,而害母命者多矣,不知古人立方深於用意。
蓋子死之故,因有二端,用藥寒溫各存至理,有妊娠胎漏血儘子死者;有墜墮顛仆內傷子死者;有久病胎萎子死者。以附子湯進三服,使胞臟溫暖,凝血流動。蓋附子能破寒氣墮胎,此用溫藥之意也。有因傷寒熱病溫瘧之類,胎受邪熱毒氣,內外交攻,因致胎死留於胞臟。
古人深慮胎受毒氣必然脹大,故用朴硝、水銀、硇砂之藥,不惟使胎不脹,又能使胎形化爛,再副以行血、順氣之藥,死胎即下。此古人立方之至意也。
凡脈三陽俱盛,名曰雙軀。若少陰微緊者(謂督脈),血即凝濁,經養不周,胎即偏夭,其一獨死,其一獨生,不去其死,害母失胎,千金神造散主之。是方耑治雙胎,一胎生、一胎死者,用蟹爪以去其死,阿膠以安其生,甘草和藥性,立方之心意深遠矣。
人之胃氣壯實,衝任榮和,則胎得其所,如魚處深澗,自然和暢。若氣血虛弱,無以滋養,其胎終不能成宜下之,以免其禍。然胎傷宜下、而下法最宜謹慎。如胎死腹中,心先蹎舌青、腹冷、口穢的確,方可用下,也必先固妊婦本元,補氣養血而後下之。如遇有不安,未能詳審,遂用峻厲攻伐,能免不測之禍。
此要訣云順其自然四字,最妙。立齋亦云:胎果不能安者,方可議下。慎之、慎之,前賢之垂戒深矣。若欲下之,朴硝斷不可少。
白話文:
[胎兒死亡於子宮內]
如果胎盤沒有排出,人們會急於胎兒尚未出生的事實。但如果胎兒在子宮內死亡,情況比胎盤未排出更危險。這是因爲胎盤未排出時,胎兒與母親的氣血還相通,可以進行呼吸。然而,一旦胎兒在子宮內死亡,子宮內的環境變得寒冷,胎血凝固,氣血無法正常運行。
古方多采用活血順氣藥物,以及硝石、水銀、硇砂等藥物。但是,如果胎兒已經死亡,身體已經冷卻,血液凝固,氣血聚集,再使用極寒的藥物,不僅無益,反而可能危害母親的生命,這是古人處方時深思熟慮的結果。
胎兒死亡的原因有兩種,用藥的寒熱各有道理。一種是因爲懷孕期間出現胎漏,血盡而致胎兒死亡;另一種是因爲跌倒、外傷或長期疾病導致的胎兒死亡。此時可使用附子湯,服用三劑,使子宮溫暖,凝血得以流動。附子能夠破除寒氣,促進流產,這就是使用溫藥的意圖。
對於因爲感染風熱、熱病或溫瘧等疾病,胎兒受到邪熱毒氣的內外攻擊,導致胎死宮內的狀況,古人擔心胎體受毒氣影響而膨脹,所以使用硝石、水銀、硇砂等藥物,這些藥物不僅能防止胎體膨脹,還能使其腐爛。再配合使用活血、順氣的藥物,死胎即可排出。這是古人處方時的深遠意圖。
當脈象顯示三陽經脈都旺盛,這稱爲雙胎。如果少陰脈微緊,表示督脈異常,血液凝滯,滋養胎兒的能力減弱,可能會導致一個胎兒夭折,另一個存活。如果不處理死胎,可能傷害母親,造成流產。治療這種情況,可以使用千金神造散,專門用於處理雙胎中一個生一個死的情況,利用蟹爪去除死胎,阿膠安胎,甘草調和藥性,處方的用心深遠。
如果一個人的胃氣強壯,衝任二脈和榮衛調和,那麼胎兒就能得到良好的發育,如同魚兒在深澗中自由暢遊。但如果氣血虛弱,無法滋養胎兒,最終可能無法成功孕育。在這種情況下,應該考慮墮胎,避免更大的禍害。然而,墮胎的方法必須謹慎。例如,如果胎兒死在子宮內,出現心率下降、舌頭變青、腹部冰冷、口腔穢臭等症狀,才能考慮墮胎。但在墮胎前,一定要先穩固孕婦的身體,補充氣血,然後再進行墮胎。如果遇到不確定的情況,不能詳盡審查就貿然使用劇烈的藥物,可能會帶來不可預測的災難。
這裏的要點在於“順其自然”四個字,最妙的是要遵循自然規律。立齋也曾說過:“如果胎兒確實無法保住,纔可以考慮墮胎。”對此必須慎之又慎,前人的告誡深刻。如果決定墮胎,硝石是必不可少的藥物。"
4. 墮胎
妊娠受胎,七日一變,今婦人墮胎,必在三月、五月、七月者多;在二月、四月、六月者少。蓋諸經養胎,臟陰而腑陽,三月屬心,五月屬脾,七月屬肺,皆在五臟之脈,陰常易虧,故多墮耳。如在三月曾墮,後孕至期,必乘其所虛而三月亦墮,以心脈受傷故也,須預於二月先調其心。五月、七月亦然,必多服健脾益氣養榮之藥,一有胎後,日不可間乃佳。
惟一月墮胎,人所不知,一月屬肝,怒則多墮,洗下體則竅開亦墮,一次既墮,肝脈受傷,下次亦墮,今之無子者,大半一月墮胎,非盡不受孕也。故凡初交後,最宜將息,勿復交接以擾子宮,勿令勞怒,勿舉重,勿洗浴,又多服養肝平氣藥,則無一再之墜而胎固矣。若連墮數次,胎元損甚者,服藥須多,蓋久則胎元可復。
其藥以養榮、調氣、補腎、益脾,如四物湯去川芎、生地,換熟地,加人參、白朮、陳皮、條芩、阿膠、續斷、杜仲之類。如有跌撲所傷,須逐汙生新為主,佛手散最妙;腹痛加益母草,服下痛止,則子母俱安。如胎已損,則汙物並下,再加童便、制香附、益母草、陳皮,煎濃汁飲之。
如從高墜下,腹痛下血、煩悶,加生地、黃耆,補以安之,如因使內腹痛下血,加參、朮、陳皮、茯苓、炙甘草、砂仁末,以保之;如胎下而去血過多,昏悶欲絕,脈大無力,用濃厚獨參湯沖童便服之。小產本由氣血大虛,今當產後,益虛其虛矣,故較正產尤宜調補。
巢氏論諸經脈養胎,各三十日,而十二經中,獨心與小腸不養胎,何也?心為牡臟,小腸為腑,主生血而合脈。《經》曰:臟直通於心,心藏血,脈之氣也。有孕則經脈不通,所謂閉經以養胎也。是知胎以血為本,始終皆在於心,自不當以輸養分次第矣。三月之時,心包絡養胎,《靈樞》云:心包主脈。
若分氣及胎,脈必虛代。《經》云:心合脈,蓋心與包,雖分二經,其實原屬一臟也。若至期當養之經,虛實不調,則胎必不安,甚則下血而胎墮矣。
夫陽施陰化,胎孕乃成,胎寒則痛,胎熱多驚。若血氣虛損,不足以榮養其胎,則自墮矣。譬之枝枯則果落,藤萎則花墜。有因七情太過,五火內發,火能消物而墮者;有因勞力閃挫,傷動其胎而墮者;有因怒動肝火,疏泄用事而墮者;有因過於房事,盜泄胎元而墮者;正如風撼其樹,而根本為動搖也。然小產重於大產,蓋胎臟損傷,胞系腐爛。
治宜大補榮衛,生肌肉養臟氣,略佐消瘀。若素有墮胎之患者,宜按症預為早治,臨期補之無及也。
妊娠半產,非七情六淫,勞役房室,則無是患,故用藥與正產無殊,總不外丹溪大補氣血為主。如三四月前,胎未成形而下者,名曰墮胎。至五六月後,胎已成形而下者,名曰半產。
白話文:
懷孕受精卵形成後,每七天就會有變化,現在婦女墮胎,大多發生在懷孕三個月、五個月、七個月的時候;在二個月、四個月、六個月墮胎的比較少。因為各經脈養胎時,臟腑屬陰,腑屬陽,三個月屬心、五個月屬脾、七個月屬肺,都屬於五臟的脈絡,而陰氣常常容易虧損,所以容易墮胎。如果在懷孕三個月時曾經墮胎,之後再次懷孕到三個月時,一定會因為之前的虛弱而再次墮胎,因為心脈已經受傷了,必須在懷孕二個月時就先調理心臟。五個月、七個月也是一樣,必須多服用健脾益氣、滋養氣血的藥物,一旦懷孕後,每天都不能間斷服用,這樣才好。
只有懷孕一個月時的墮胎,是人們比較不了解的。一個月屬肝,如果生氣就容易墮胎,清洗下體導致陰道口打開也會墮胎,一次墮胎後,肝脈就會受傷,下次也容易墮胎,現在很多不孕的婦女,大部分都是因為懷孕一個月時就墮胎了,並非不能受孕。所以,剛同房後,最適合休息調養,不要再同房以免干擾子宮,不要生氣勞累,不要舉重物,不要洗澡,還要多服用養肝平氣的藥,就不會再次墮胎,胎兒就能穩固。如果連續墮胎多次,胎元損傷嚴重,就需要服用更多藥物,時間久了才能恢復胎元。
藥物方面,以滋養氣血、調理氣機、補腎、益脾為主,例如四物湯去掉川芎、生地,換成熟地,再加上人參、白朮、陳皮、黃芩、阿膠、續斷、杜仲之類的藥物。如果有跌打損傷,就以祛除瘀血、生成新血為主,佛手散最好;如果腹痛,就加上益母草,服用後疼痛停止,母子就能平安。如果胎兒已經受損,就會排出汙物,再加入童子小便、制香附、益母草、陳皮,煎成濃汁服用。
如果是從高處跌落,導致腹痛、出血、煩悶,就加上生地、黃耆,補養身體來安定胎兒。如果是因為性交導致腹痛、出血,就加上人參、白朮、陳皮、茯苓、炙甘草、砂仁末,來保護胎兒;如果胎兒已經流出,而且出血過多,昏迷不醒、脈象微弱無力,就用濃厚的獨參湯沖服童子小便。小產本來就是因為氣血大虛所致,現在產後更是虛上加虛,所以比正常生產更需要調補。
《巢氏病源》提到各經脈養胎,每個經脈各負責三十天,但是十二經脈中,只有心和小腸不養胎,為什麼呢?因為心是陽臟,小腸是腑,主要產生血液並與脈絡相合。《黃帝內經》說:「臟直接與心相通,心藏血,是脈氣的來源。」懷孕時,經脈不通,也就是所謂的閉經來養胎。由此可知,胎兒以血為根本,從開始到結束都與心臟有關,不應該依照經脈順序來輸送養分。懷孕三個月時,是心包絡在養胎,《靈樞》說:「心包負責脈絡。」
如果將氣和胎兒分開,脈象一定會虛弱。《黃帝內經》說:「心與脈相合。」心與心包絡雖然分屬兩個經脈,其實本來就屬於同一個臟器。如果到了該養胎的經脈時期,虛實不調,胎兒一定會不安,嚴重的話就會出血而墮胎。
陽氣施與,陰氣化育,胎兒才能形成,胎兒寒冷就會疼痛,胎熱就容易驚嚇。如果氣血虛損,不足以滋養胎兒,就會自然墮胎。就像樹枝枯萎果實就會掉落,藤蔓枯萎花朵就會凋謝一樣。墮胎的原因有:因為情緒波動過大,五臟的火氣內發,火能損耗胎兒而墮胎;因為勞累閃挫,傷害了胎兒而墮胎;因為生氣導致肝火旺盛,疏泄過度而墮胎;因為過度性交,耗損了胎元而墮胎,就像風吹動樹木,樹根就會動搖一樣。而且小產比正常生產更嚴重,因為損傷了胎臟,胞系(子宮)腐爛。
治療上應該大補氣血,生肌肉、滋養臟氣,稍微加入一些化瘀的藥物。如果平時就容易墮胎的患者,應該按照症狀提早治療,等到臨產時再補救就來不及了。
懷孕後,如果不是因為情緒波動過大、感染外邪、過度勞累、房事過度等原因,就不會發生墮胎,所以用藥和正常生產沒有差別,總是以丹溪大補氣血為主。如果在懷孕三四個月前,胎兒還未成形就流產,稱之為墮胎。如果懷孕五六個月後,胎兒已經成形後才流產,稱之為半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