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馮氏錦囊秘錄》~ 雜症大小合參卷十五 (12)
雜症大小合參卷十五 (12)
1. 辨訛
且脈之應於指下者,為有經絡循經,朝於寸口,《內經》並無命門之經絡,何以應之診而可列之右尺乎?背經者四也。但此案,張為高陽確有辨焉。蓋天一生水、自左尺以至左寸,右尺以至右寸,五行相生,循環無間,故右尺確相火也。《經》曰:七節之傍,中有小心,小心者,命門相火是也。
下者主下,非右尺而何?試思左尺洪者,陰水必虧,右尺弱者,陽氣必損,豈非相火之明驗歟!但當云命門相火,寄位於右尺則可,若謂右腎即為命門,則中有小心者,更為何物則不可。若以命門在中,而不寄位於右尺,則為右尺之相火,以為生土生金者,更何物也。況一陽陷於二陰者,指命門之部位而信也。
一水介於二火之間者,指君相二火而言也。《經》曰:寒暑燥濕風火,天之陰陽也。木火土金水,地之陰陽也。五行惟火有二,君不主令,相火代之,相火之權大矣。豈不足寄於位,而現於脈乎,是以君火以名,相火以位之義,況陽中有陰,陰中有陽,而此火原在水中者耶,若以命門在中,而不可列之右尺,則心肺胃皆中也。
何以列在左寸右寸關乎?故以右腎即為命門斷不可,若以命門不可列於右尺,則寸關金土之下,生生者,將何火以充其數耶!夫男女之異,惟莖戶精血,及胞門子戶耳。若夫象脈自有定位,如左尺水,生左關木,左關木,生左寸火,君火付權於相火,故右尺火,生右關土,右關土,生右寸金,五行循序相生,萬古不易之理,偽訣乃曰:女人反此,背看之,而五行之理紊亂極矣。背經者五也。
《經》曰:腎絕四日死,肝絕八日死,心絕一日死,肺絕三日死,脾絕十二日死,乃偽訣云:四十一止一臟絕,卻後四年多命沒,夫人豈有一臟既絕,尚活四年者乎?背經者六也。《內經》曰:形氣有餘,脈氣不足死,脈氣不足,形氣不足主,仲景曰:脈病人不病,號曰行屍,以無旺氣,卒眩僕不知人則死,人病脈不病,名曰內虛,雖困無苦,而偽訣云,健人脈病號行屍,病人脈健亦如之,是脈病與人病無別矣。背經者七也。
脈理淵微,可以神領,難以言求,而況可以圖示乎,如大小長短,或可圖也。而遲數結促,皆以至數為名,豈可得而圖乎?勉強牽合,背經者八也。有此八者,相傳而不察,以訛就訛,正道淪亡,可不亟為正之。
白話文:
關於脈象在指下所能感受到的,是因為有經絡循著路線,朝向寸口。但《內經》中並沒有提到命門的經絡,那麼為什麼在診脈時,命門的脈象可以歸到右尺呢?這是第一個錯誤觀點。不過,張景岳的確對這個問題有所辨析。他認為人體如同天地,天一生水,水由左尺流向左寸,又由右尺流向右寸,五行之間生生不息,循環無間,所以右尺的確屬於相火的範疇。《經》中說:「七節的旁邊,中心有小小的火苗」,這個「小心」指的就是命門相火。
「下」這個位置主導下方,不是右尺又是什麼呢?仔細思考,如果左尺脈象洪大,就表示陰水虧虛;如果右尺脈象微弱,就表示陽氣受損,這不正是相火的明顯徵兆嗎?所以,應該說命門相火寄居在右尺,這樣比較合理。但如果說右腎就是命門,那麼《經》中提到的「小心」又該如何解釋呢?這就不合理了。若認為命門位於身體中間,而不寄居在右尺,那麼右尺的相火,又怎麼能產生土和金呢?況且一陽被兩陰包圍,這指的就是命門的所在位置。
一水介於二火之間,指的是君火和相火。《經》中說:「寒暑燥濕風火,是天的陰陽;木火土金水,是地的陰陽。」五行中唯有火分為兩種,君火不主導發號施令,而是由相火來代行,可見相火的權力非常大。難道這麼重要的相火不值得寄居在某個位置,並在脈象上顯現出來嗎?這也是君火以「名」稱呼,相火以「位」顯示的道理,何況陽中有陰,陰中有陽,而這火原本就存在於水中。如果認為命門在身體中間,而不能歸到右尺,那麼心、肺、胃等臟器不也都位於身體中間了嗎?
那為何它們能分別歸在左寸、右寸、關的位置呢?所以說右腎就是命門,絕對是不對的。如果認為命門不能歸在右尺,那麼在寸關代表金土的位置之下,生生不息的火要從哪裡來呢?男女之間的區別,只在於陰莖、精血,以及胞門、子戶而已。至於脈象,它們自有其固定的位置,就像左尺代表水,它生左關的木;左關的木,生左寸的火,君火將權力交給相火,所以右尺代表火,它生右關的土;右關的土,生右寸的金。五行循環相生,這是萬古不變的道理。那些虛假的口訣卻說:女人與此相反,要反過來看,這完全顛倒了五行的道理,這是第二個錯誤觀點。
《經》中說:「腎氣衰竭四天會死,肝氣衰竭八天會死,心氣衰竭一天會死,肺氣衰竭三天會死,脾氣衰竭十二天會死。」可是那些假口訣卻說:「只要有一個臟器衰竭,過四年多人才會死。」人怎麼可能有一個臟器已經衰竭,還能活四年呢?這是第三個錯誤觀點。《內經》中說:「形體強壯但脈象虛弱會死,脈象虛弱但形體虛弱也主病。」張仲景說:「脈象生病但人沒生病,這叫做行屍走肉,因為沒有旺盛的氣,如果突然昏倒不省人事就會死亡。人有病但脈象沒病,這叫做內虛,雖然困頓但沒有痛苦。」而那些假口訣卻說:「健康的人脈象生病就是行屍走肉,生病的人脈象健康也是這樣。」這表示脈象的疾病和人身體的疾病沒有區別了。這是第四個錯誤觀點。
脈象的道理非常深奧微妙,只能用心領會,難以用言語表達,更何況用圖示來呈現呢?像大小長短這些或許可以用圖示表示,但遲、數、結、促這些都是用脈搏的次數來區分的,又怎麼能用圖示來表現呢?強行牽強附會,這是第五個錯誤觀點。以上這五種錯誤觀點,由於人們互相傳承而不去仔細考察,以訛傳訛,導致正確的醫理被埋沒了,實在是應該立刻加以糾正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