馮楚瞻

《馮氏錦囊秘錄》~ 雜症大小合參卷十 (25)

回本書目錄

雜症大小合參卷十 (25)

1. 辨傷寒太陽經再傳

傷寒六經傳變,自表入里,三陽為表,三陰為里,自淺而深,六經傳盡,必無出而再傳之理。成氏以六日厥陰傳經已盡,七日當愈不愈,再自太陽傳出,復至厥陰,十三日不愈,謂之過經壞病。此等註釋,謬誤殊甚。馬玄臺辯之,謂太陽至厥陰,猶人入戶升堂,以入於室,太陽為三陽,最在外,陽明為二陽,在太陽之內,少陽為一陽,在陽明之內,此三陽之在表也。

太陰為三陰,在少陰之內、少陰為二陰,在太陰之內,厥陰為一陰,在少陰之內,此三陰之在裡也。故一日始於太陽,二日傳陽明,三日傳少陽,四日傳太陰,五日傳少陰,六日傳厥陰。經文之論,次第相傳,亦言其大概耳。所云七日不愈再傳經者,七日行經未盡,仍在太陽一經也。

如仲景所謂,太陽病頭痛七日自愈,以其行經盡也。若欲再作經者,針足陽明,使經不傳則愈。可見太陽一經,有傳之七日以上者、則陽明、少陽,亦可羈留,過經不解,故針陽明中土,使不再傳,此謂行其經未盡,未嘗曰傳其經盡也。若云六經傳盡,復自厥陰外出,而再傳太陽,則有二陰三陰一陽二陽以格之,有容自外入內,又自內而越於外之理。

風寒之邪,郁久成熱,入人臟俯,豈兩陰交盡於裡?復能變寒,而從皮毛之外,再入太陽以為害者哉!成氏之謬,不辨可知也。

白話文:

這段文字討論的是中醫學中的「傷寒六經傳變」理論,即疾病由外向內、由輕到重的演變過程。六經包括三陽(太陽、陽明、少陽)和三陰(太陰、少陰、厥陰),分別代表體表與體內的不同層次。一般認為,疾病會依序從太陽開始,逐漸深入到厥陰,一旦六經都經歷過,就不會再循環回傳。

然而,有人提出質疑,認為如果在第七天病情仍未好轉,疾病可能再次從太陽開始傳播,直到第十三天仍無法康復,這種情況被稱為「過經壞病」。但這種說法被認為是錯誤的,因為從太陽到厥陰,就像人從門進入屋內,再進到房間一樣,是一種由外向內的過程。太陽在外層,陽明在中層,少陽在內層;相對的,太陰、少陰、厥陰則在體內不同深度。

因此,病情發展應是由第一天的太陽,依序傳到第二天的陽明、第三天的少陽、第四天的太陰、第五天的少陰,最後到第六天的厥陰。經文描述的相傳次序,只是大略的概念。所謂的「第七天未癒再次傳經」,實際上是指疾病仍在太陽階段,並未真正進入下一階段。

例如,張仲景提到,太陽病的頭痛在七天後自然會好,這是因為疾病在太陽階段的週期已結束。如果想要阻止疾病的再次傳播,可以針灸足陽明穴,讓疾病不再傳播,就能康復。由此可見,即使在太陽階段,也可能持續七天以上,同樣的,陽明、少陽也可能停留較長時間,若疾病超過預期未能解開,針灸陽明中土穴位,可以防止疾病再次傳播,這就是疾病尚未完全透過經絡傳播的表現,並非經絡傳播已經完成。

如果說疾病已經歷六經,再從厥陰反向傳回到太陽,那麼中間的太陰、少陰、陽明、少陽就會形成障礙,不可能出現從外向內,再從內向外的傳播情況。

風寒之邪如果長期積聚,轉化為熱邪侵入人體臟腑,怎麼可能在兩陰交盡後,再次變為寒邪,從皮毛外部再次侵入太陽,造成危害呢?這種觀點的錯誤,不言而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