馮楚瞻

《馮氏錦囊秘錄》~ 女科精要卷十七 (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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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科精要卷十七 (7)

1. 腹內兒哭

《產寶》曰:腹中臍帶上疙瘩,兒含口中,因妊婦登高舉臂,脫出兒口,以此作聲,令妊婦曲腰就地如拾物狀,仍入口中即止。又云:孕婦腹中兒哭,治法用空房中鼠穴土同川黃連濃煎汁,飲之即止。

2. 胎動胎漏

妊娠胎動不安者,由衝任經虛,受胎不實也。有飲酒房事過度、損動不安;有忤觸傷僕而動不安;有怒氣傷肝、或鬱結不舒,觸動血脈不安;有過服暖藥並犯禁之藥動而不安;有因母病而胎動者,但治母病其胎自安;有因胎不堅固動及母病者,但當安胎,其母自愈。若面赤、舌青,是兒死也;面青、舌赤,是母死也;唇、口、面、舌俱青,吐沫者,是子母俱死。然胎動與胎漏,皆有下血,胎動則腹痛,胎漏無腹痛。

胎動宜調氣,胎漏宜清熱。然子宮久虛,多令墜胎,其危同於風燭,非正產可比,急以杜仲丸預服,以保胎元。

3. 子死腹中

胞衣未下,急於胎之未生。子死腹中,危於胎之未下。蓋胞衣未下,子與母氣尚通呼吸,若子死腹中,胞臟氣寒,胎血凝沍,氣不升降。古方多以行血順氣藥及硝石、水銀硇砂之類。但其胎已死,則軀形已冷,血凝氣聚,復以至寒之藥下之,不惟無益,而害母命者多矣,不知古人立方深於用意。

蓋子死之故,因有二端,用藥寒溫各存至理,有妊娠胎漏血儘子死者;有墜墮顛仆內傷子死者;有久病胎萎子死者。以附子湯進三服,使胞臟溫暖,凝血流動。蓋附子能破寒氣墮胎,此用溫藥之意也。有因傷寒熱病溫瘧之類,胎受邪熱毒氣,內外交攻,因致胎死留於胞臟。

古人深慮胎受毒氣必然脹大,故用朴硝、水銀、硇砂之藥,不惟使胎不脹,又能使胎形化爛,再副以行血、順氣之藥,死胎即下。此古人立方之至意也。

凡脈三陽俱盛,名曰雙軀。若少陰微緊者(謂督脈),血即凝濁,經養不周,胎即偏夭,其一獨死,其一獨生,不去其死,害母失胎,千金神造散主之。是方耑治雙胎,一胎生、一胎死者,用蟹爪以去其死,阿膠以安其生,甘草和藥性,立方之心意深遠矣。

人之胃氣壯實,衝任榮和,則胎得其所,如魚處深澗,自然和暢。若氣血虛弱,無以滋養,其胎終不能成宜下之,以免其禍。然胎傷宜下、而下法最宜謹慎。如胎死腹中,心先蹎舌青、腹冷、口穢的確,方可用下,也必先固妊婦本元,補氣養血而後下之。如遇有不安,未能詳審,遂用峻厲攻伐,能免不測之禍。

此要訣云順其自然四字,最妙。立齋亦云:胎果不能安者,方可議下。慎之、慎之,前賢之垂戒深矣。若欲下之,朴硝斷不可少。

4. 墮胎

妊娠受胎,七日一變,今婦人墮胎,必在三月、五月、七月者多;在二月、四月、六月者少。蓋諸經養胎,臟陰而腑陽,三月屬心,五月屬脾,七月屬肺,皆在五臟之脈,陰常易虧,故多墮耳。如在三月曾墮,後孕至期,必乘其所虛而三月亦墮,以心脈受傷故也,須預於二月先調其心。五月、七月亦然,必多服健脾益氣養榮之藥,一有胎後,日不可間乃佳。

惟一月墮胎,人所不知,一月屬肝,怒則多墮,洗下體則竅開亦墮,一次既墮,肝脈受傷,下次亦墮,今之無子者,大半一月墮胎,非盡不受孕也。故凡初交後,最宜將息,勿復交接以擾子宮,勿令勞怒,勿舉重,勿洗浴,又多服養肝平氣藥,則無一再之墜而胎固矣。若連墮數次,胎元損甚者,服藥須多,蓋久則胎元可復。

其藥以養榮、調氣、補腎、益脾,如四物湯川芎、生地,換熟地,加人參白朮陳皮、條芩、阿膠續斷杜仲之類。如有跌撲所傷,須逐汙生新為主,佛手散最妙;腹痛加益母草,服下痛止,則子母俱安。如胎已損,則汙物並下,再加童便、制香附、益母草、陳皮,煎濃汁飲之。

如從高墜下,腹痛下血、煩悶,加生地、黃耆,補以安之,如因使內腹痛下血,加參、朮、陳皮、茯苓、炙甘草砂仁末,以保之;如胎下而去血過多,昏悶欲絕,脈大無力,用濃厚獨參湯沖童便服之。小產本由氣血大虛,今當產後,益虛其虛矣,故較正產尤宜調補。

巢氏論諸經脈養胎,各三十日,而十二經中,獨心與小腸不養胎,何也?心為牡臟,小腸為腑,主生血而合脈。《經》曰:臟直通於心,心藏血,脈之氣也。有孕則經脈不通,所謂閉經以養胎也。是知胎以血為本,始終皆在於心,自不當以輸養分次第矣。三月之時,心包絡養胎,《靈樞》云:心包主脈。

若分氣及胎,脈必虛代。《經》云:心合脈,蓋心與包,雖分二經,其實原屬一臟也。若至期當養之經,虛實不調,則胎必不安,甚則下血而胎墮矣。

夫陽施陰化,胎孕乃成,胎寒則痛,胎熱多驚。若血氣虛損,不足以榮養其胎,則自墮矣。譬之枝枯則果落,藤萎則花墜。有因七情太過,五火內發,火能消物而墮者;有因勞力閃挫,傷動其胎而墮者;有因怒動肝火,疏泄用事而墮者;有因過於房事,盜泄胎元而墮者;正如風撼其樹,而根本為動搖也。然小產重於大產,蓋胎臟損傷,胞系腐爛。

治宜大補榮衛,生肌肉養臟氣,略佐消瘀。若素有墮胎之患者,宜按症預為早治,臨期補之無及也。

妊娠半產,非七情六淫,勞役房室,則無是患,故用藥與正產無殊,總不外丹溪大補氣血為主。如三四月前,胎未成形而下者,名曰墮胎。至五六月後,胎已成形而下者,名曰半產。

總屬妊婦氣血虛弱,衝任經虛,以致胎元不固,愈遲者,而氣血愈虛也,故千金保胎元不固,愈遲者,而氣血愈虛也,故千金保胎丸一方最妙,而趙養葵以六味飲加杜續、五味、阿膠尤佳,誠為安胎之聖藥也。

小產不可輕視,視養十倍於正產。大產如慄熟自脫,小產如生採之。破其皮殼斷其根蒂也。忽略成病者不少,因而致死者恆多,然此症始因斂血以成胎,繼因精血以長養,終因精血不足而萎墮,故瘀血甚少。倘有腹痛成塊有形,多屬血虛氣逆,惟加大為溫補,則新者生,而瘀者去。

若加消瘀破滯,則逆氣愈攻而愈升,多致不救,戒之哉!況有血虛而腹痛者,更有真陰虧損,不能納氣,以致疝瘕為患者,更有真陰虧損,不能納氣,以致疝瘕為患者,更有真陰虧損,不能納氣,以致疝瘕為患者,更有真陰虧損,不能納氣,以致疝瘕為患者,(張)常以八味丸加牛膝、五味子者,早晚吞服而安。

驢馬有孕,牡者,近則蹄之,名為護胎所以絕無小產。人之胎系胞中,有氣血以養之,靜則神藏,欲火一動,則精神走泄,火擾於中,則胎自墮矣。種玉者,可知欲而不知忌乎。

丹溪曰:有婦經住三月後,尺脈或澀或微弱,其婦卻無病,知是子宮真氣不全,故陽不施,陰不化精,血雖凝,終不成形,至產血塊,或產血胞也。惟脈洪盛者,胎可不墮耳。

半產者,此氣血不續而不能長養胎元也。然氣血不足之中,尚有性稟偏陰偏陽,或寒或熱之異,自當憑脈調治。如陰虛內熱者,而用艾、附、白朮、砂仁溫暖之劑,則陰道愈消,如草木之無雨露,自然枯萎也。如陽虛內寒者,而用芩、芍涼血之劑,則脾胃虛寒,氣血益弱,猶果品春夏易生,秋冬少結也。故辨症合宜,雖大寒大熱,俱可益人,《經》所謂:應犯而犯,似乎無犯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