馮楚瞻

《馮氏錦囊秘錄》~ 雜症大小合參卷四 (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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雜症大小合參卷四 (3)

1. 幼科發熱證論

宜亟瀉其陽,而峻補其陰,故晝病則在氣,夜病則在血也。若身熱而脈弦數,戰慄而不惡寒者,是癉瘧也。若發熱惡寒,而脈浮數者,是溫病也。若四肢發熱,口苦咽乾,煩躁悶亂者,是火乘土位,濕熱相合,故煩躁悶亂也。身體沉重,走注疼痛,乃濕熱相搏,風熱鬱而不得伸也。

若發熱惡寒,大渴不止,煩躁肌熱,不欲近衣,厥脈洪大,按之無力,或兼鼻乾目痛者,是陰血虛發燥熱也,治當補血。若不能食,身熱自汗者,是氣虛也,治宜補氣。若滑泄頻頻,唇乾咽燥者,是虛陽上浮也。尺寸脈俱滿者,為重實,尺寸脈俱弱者,為重虛,脈洪大,或緩而滑,或數而鼓,此熱甚拒陰,雖形症似寒,實非寒也。熱而脈數按之不鼓,此寒盛格陽,雖形症似熱,實非熱也。

如大熱而以手久按,重按之不甚熱者,此皮毛之熱,而熱在表也。若重按久按之而愈熱,輕安之而不甚熱者,此筋骨之熱,而熱在裡也。若不輕不重,按之而熱者,此肌肉之熱,而熱在半表半裡也。更凡壯熱而惡風寒者,乃元氣不足,是表之虛熱也。若壯熱而不惡風寒者,乃外邪所客,是表之實熱也。

若壯熱而好飲湯者,是津液短少里之虛熱也。若壯熱而好飲水者,是內火消爍里之實熱也。更凡掌中熱者,腹中熱:掌中寒者,腹中寒;時所獨熱者,腰以上熱;手所獨熱者,腰以下熱;肘前獨熱者,胸前熱;肘後獨熱者,肩背熱;臂中獨熱者,腰腹熱;肘後以下三四寸熱者,腸中有蟲。

又胃居臍上,胃熱則臍以上熱;腸居臍下,腸熱則臍以下熱;肝膽居脅,肝膽熱則脅亦熱;脯居胸背,脯熱則胸背亦熱;腎居腰,腎熱則腰亦熱,可類推也。然凡重陽必陰,重陰必陽,陽主熱,陰主寒,寒甚則熱,熱甚則寒,故曰:寒生熱,熱生寒。此陰陽之變,是以治寒者,須防熱,治熱者,尤須防寒也。

凡諸熱症,皆忌飲酒,否則抱薪救火,終於無功。若脈陰陽俱虛而熱不止,及下痢發熱,或熱不為汗衰,或汗後復熱,而脈躁及狂言不能食者,皆為凶候也。

白話文:

幼兒發燒,應該趕緊瀉掉體內的陽熱,同時大力滋補陰液。所以白天發病多屬於氣分問題,晚上發病則多屬於血分問題。如果身體發熱,脈象弦數,發冷顫抖但不怕冷,這是癉瘧(一種瘧疾);如果發熱怕冷,脈象浮數,這是溫病(熱性疾病);如果四肢發熱,口苦咽乾,煩躁不安,這是火邪侵犯脾胃,濕熱交雜所致,所以會煩躁不安。身體沉重,疼痛遊走不定,這是濕熱相互搏擊,風熱鬱積無法舒展的緣故。

如果發熱怕冷,極度口渴,煩躁且肌肉發熱,不喜歡穿衣服,脈象洪大但按壓無力,或者同時出現鼻乾眼痛,這是陰血虛導致的燥熱,治療應該補血。如果食慾不振,身體發熱還自汗,這是氣虛的表現,治療應該補氣。如果頻繁腹瀉,嘴唇乾裂,咽喉乾燥,這是虛陽上浮的表現。如果寸關尺三部脈都充實,這是實證;如果寸關尺三部脈都虛弱,這是虛證。脈象洪大,或者緩和但滑利,或者數而有力,這是熱邪極盛,陽熱抗拒陰液,雖然症狀像寒證,但實際上不是寒證。發熱而脈象數但按壓無力,這是寒邪極盛,陰寒格拒陽氣,雖然症狀像熱證,但實際上不是熱證。

如果發熱很嚴重,用手按壓很久,重按也不覺得很熱,這是皮膚表面的熱,熱邪在表。如果重按久按反而更熱,輕按則不怎麼熱,這是筋骨的熱,熱邪在裡。如果不輕不重地按壓就感覺熱,這是肌肉的熱,熱邪在半表半裡之間。此外,凡是高熱且怕風怕冷的,是元氣不足,屬於表虛熱。如果高熱但不怕風怕冷,是外邪侵襲,屬於表實熱。

如果高熱且喜歡喝熱湯,是津液不足,屬於裡虛熱。如果高熱且喜歡喝冷水,是體內有火,屬於裡實熱。此外,凡是手掌發熱,則腹部發熱;手掌發冷,則腹部發冷。身體某個部位獨熱,腰以上部位獨熱;手獨熱,則腰以下部位獨熱;手肘前側獨熱,則胸前熱;手肘後側獨熱,則肩背熱;手臂中間獨熱,則腰腹熱;手肘後側下方三四寸處獨熱,則腸道有蟲。

另外,胃位於肚臍上方,胃熱則肚臍以上部位發熱;腸位於肚臍下方,腸熱則肚臍以下部位發熱;肝膽位於脅部,肝膽發熱則脅部也發熱;胸背相連,胸部發熱則背部也發熱;腎位於腰部,腎發熱則腰部也發熱,可以依此類推。然而,凡是陽氣過盛必定會轉為陰,陰氣過盛必定會轉為陽,陽主熱,陰主寒,寒到極點會生熱,熱到極點會生寒。所以說:寒可以產生熱,熱可以產生寒,這是陰陽變化的規律。因此,治療寒證時要預防出現熱證,治療熱證時更要預防出現寒證。

凡是各種發熱的疾病,都忌諱飲酒,否則就像抱著柴火去救火,最終不會有效果。如果脈象陰陽俱虛而發熱不止,以及腹瀉發熱,或者發熱不出汗,或者出汗後又發熱,而且脈象躁動,說胡話,不能進食,這都是凶險的徵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