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美

《古今名醫匯粹》~ 卷二 (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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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二 (8)

1. 診七情

脈有七情之傷,而為九氣之別:怒傷於肝,脈促而氣上衝;驚傷於膽,脈氣亂而動掣;過喜傷心,脈散而氣緩;過思傷脾,脈短而氣結;憂傷肺,脈澀而氣沉;恐傷腎,脈沉而氣怯;傷於寒者脈遲,其人氣收;傷於熱者脈數,其人氣泄。故脈促而人氣消,因悲傷而心系掣也。

2. 明常變

凡眾人之脈,有素大素小,素陰素陽者,此賦自先天。若邪變之脈,有倏緩倏疾,乍進乍退者,此病之驟至,脈隨氣見也。故凡診脈者,必須先識臟脈,而後可以察病脈;先識常脈,而後可以察變脈。於常脈中可察人之器局壽夭,於變脈中可察人之疾病死生。

3. 審真偽

脈言浮表沉里,數熱遲寒,弦強為實,微細為虛,是固然矣。然疑似中尤有真辨,不可不察也。如浮為在表,而凡陰虛血少,中氣虧損者,脈必浮而無力,是浮不可概言表。沉為在裡,而凡表邪初感,寒束皮毛,脈不能達,則必沉緊,是沉不可概言里,數雖為熱,而真熱者未必數,凡虛損之症,陰陽俱困,虛甚者數必甚,是數不可概言熱。遲雖為寒,然傷寒初退,餘熱未清,脈多遲滑,是遲不可概言寒。

弦強類實,而真陰虛損,胃氣大虧,陰陽關格等證,脈必豁大而弦強,是強不可概言實。微細類虛,而凡痛極,氣閉營衛,壅滯不通者,脈必伏匿,是微不可概言虛。凡諸脈之中,皆有疑似,皆有真辨,診家大要,當先識此。

4. 知從舍

治病之法,有當舍症從脈者,有當舍脈從症者。蓋脈有真假,症有真假,凡見脈症有不相合者,則必有一真一假隱乎其中,故有以陽症見陰脈。有以陰症見陽脈,有以虛症見實脈,有以實症見虛脈,此陰彼陽,此虛彼實,欲將何從?余嘗熟察之,夫實症脈虛者,必其症為假實;脈實症虛者,必其脈為假實也。何以見之?如外雖煩熱,而脈見微弱者,必火虛也;腹雖脹滿,而脈見微弱者,必胃虛也。

虛火虛脹,其堪攻乎?此宜從脈之虛,不宜從症之實也。其有本無煩熱,而脈見洪數者,非火邪也;本無脹滯,而脈見弦強者,非內實也。無熱無脹,其堪瀉乎?此宜從症之虛,不宜從脈之實也。蓋實有假而虛無假,假實者病多變幻,此其所以有假也;虛者虧損既露,此其所以無假也。

故凡脈症不合者,中必有奸,必先察其虛以求其根本,不易之要法也。

然真實假虛,非曰必無。如寒邪內傷,或食停氣滯,心腹急痛,以致脈過沉伏,或促或結,此邪閉經絡而然,脈雖若虛,而必有痛脹等症可據,是誠假虛之脈,本非虛也。又若四肢厥逆,或惡風怯寒,而脈見滑數,以熱極生寒,外雖若虛,而內有煩熱便結等證可據者,是誠假虛之病,本非虛也。又若是實脈而無是實症,即假實脈;有是實症而無是實脈,即假實證。

知假知真,即知所從舍矣。

又有從脈從症之法,以病之輕重為期,如病本輕淺,別無危候,可因現在以治其標,若病關臟氣,稍見疑難,必須詳辨虛實,憑依下藥,方為切當。所以輕者從症,十惟一二;重者從脈,十嘗八九。故雖脈有真假,實由人見之不真耳,脈何嘗假哉。

5. 操獨見

脈義之見於諸家者,六經有序,臟象有位,三部九候有則,詳且備矣。學者按部以索象,按臟以索病,咸謂無遁情矣。

然索部位,審之於寸,似乎病在心肺;索之於關,似乎病在肝脾;索之於尺,似乎病在兩腎。乃有不然者,如頭痛一證,病本在上,兩寸其應也。若以經臟言,則少陽、陽明之痛,不應在兩關乎?太陽之痛,不應在左尺乎?如淋遺等症,病本在下,尺中所主也。若氣有不攝,病脈見右寸矣;神有不固,病脈見左寸矣。

使必以部位言,則上下相關,不可泥也;使必以經臟言,則承製相移,有不必執也。故善為脈者,貴在察神,不可察形;貴在眾中見獨,不在部中泥證。

然獨之為義有三:有部位之獨,謂諸部無恙,一部稍乖,乖處藏奸。有臟氣之獨,不得以部位為拘,如諸見洪者皆心脈,諸見弦者皆肝脈,肺之浮,脾之緩,腎之石。五臟之中,各有五脈,五脈互見,獨乖者病,乖而強者,即本臟之有餘;乖而弱者,則本臟之不足。有脈體之獨,《內經》曰:獨小者病,獨大者病,獨疾者病。

獨遲者病,獨陷者病是也。三者之獨,但得其一,即見病之本矣。故曰得一之精,以知死生,正此謂矣。

6. 察胃氣

經曰:脈無胃氣亦死。又曰:脈弱以滑,是有胃氣。又曰:邪氣來也緊而疾,穀氣來也徐而和。是穀氣即胃氣,胃氣即元氣也。凡診脈者,無論浮、沉、遲、數,但於邪脈得兼軟滑徐和之象者,便是有胃氣。雖諸病疊見,必無害也。

若今日尚和緩,明日更弦急,則知邪氣之愈進。若今日甚弦急,明日稍和緩,知胃氣之漸至,則病當漸清矣。即如頃刻之間,初急後緩者,胃氣之來也;初緩後急者,胃氣之去也。

察邪正進退之法,死生之兆,惟以胃氣為主。蓋脾胃屬土,脈本和緩,土惟畏木,木脈弦強,凡脈見弦急者,為土敗木賊

7. 別死脈

雀啄連連三五啄,屋漏半日一點落,魚翔似有又如無,蝦游靜中忽一躍,彈石硬來尋即散,搭指散亂為解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