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丹溪手鏡》~ 卷之上 (28)
卷之上 (28)
1. 四證類傷寒(表裡附,七十五)
傷食,右寸脈緊盛,痞滿,又口無味液不納穀,息勻。
痰證,嘔逆頭痛,脈浮而滑,痞滿。
虛煩,不惡寒,不頭痛,身疼。
腳氣,但疾起於腳。
白話文:
[食物過量],右手脈搏緊且強烈,感到脹滿不舒服,而且口中沒有味道,無法進食,但呼吸平穩。
[痰多症狀],有噁心嘔吐、頭痛,脈搏浮動且滑,感覺脹滿。
[精神煩躁但體虛],不會感到冷,沒有頭痛,但身體會疼痛。
[足部問題],疾病主要從腳部開始。
2. 表裡附
無表裡,至十三日後,大柴胡主之。脈數,不大便,瘀血也,抵當主之;過經不解,承氣主之。
表裡雙見
脈浮大表也,又煩渴小便赤,心下痞,治宜大柴胡、桂枝湯、五苓散。
脈浮緊,咽燥,口苦,腹滿而喘,發熱汗出,不惡寒而反惡熱,治宜梔子豉湯。
脈(遲弦)細,里也,又有里證,治宜小建中、小柴胡。
誤下表未解,下之協熱利不止,宜桂枝人參湯。腹痛喘渴,見各門下。
祖按:傷寒第九至此條款,俱系傷寒變症,後有言及傷寒者,乃論雜症中參及之耳。凡治病辯得傷寒明透,則雜症皎然矣。蓋傷寒專言足六經:足太陽膀胱經、足少陽膽經、足陽明胃經、足太陰脾經、足少陰腎經、足厥陰肝經。雜症則兼及手六經:手太陽小腸經、手少陽三焦經、手陽明大腸經、手太陰肺經、手少陰心經、手厥陰心包絡。此之謂十二經配臟腑也,故分言之,以便覽者。
白話文:
[無表裡,至十三日後,大柴胡主之。脈數,不大便,瘀血也,抵當主之;過經不解,承氣主之。]
若病人沒有表證和裡證,到第十三天後,應使用大柴胡湯治療。如果脈搏快速,且有便祕情況,這可能是瘀血所導致,應該用抵當湯來治療;如果病狀超過經期仍無改善,則應使用承氣湯。
[表裡雙見]
脈搏浮大是表證,加上煩躁、口渴、小便色赤,以及心下痞,應使用大柴胡湯、桂枝湯或五苓散來治療。
脈搏浮緊,有咽喉乾燥、口苦、腹部脹滿、呼吸急促、發燒出汗、不畏寒反而怕熱的症狀,應使用梔子豉湯來治療。
脈搏細弱,是裡證,加上其它裡證的症狀,應使用小建中湯或小柴胡湯。
錯誤地下了表證但仍未解決,下痢不止且伴有熱象,應使用桂枝人參湯。腹痛、呼吸急促、口渴等症狀,可參考各門類別下的治療方法。
根據古人的解釋,從傷寒第九條開始,所有的條款都涉及到傷寒的變證。後面提到的傷寒,是在討論雜症時提及的。只要能清楚地辨認出傷寒,那麼對於雜症的處理就會更加明確。因為傷寒專門講述足部的六條經脈:足太陽膀胱經、足少陽膽經、足陽明胃經、足太陰脾經、足少陰腎經、足厥陰肝經。而雜症則涉及手部的六條經脈:手太陽小腸經、手少陽三焦經、手陽明大腸經、手太陰肺經、手少陰心經、手厥陰心包絡。這就是所謂的十二經脈與臟腑相配合的概念,因此我們分別說明,以便讀者理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