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醫學衷中參西錄》~ 三、醫論 (28)
三、醫論 (28)
1. 18.陽明病白虎湯證
藥止四味,而若此相助為理,俾猛悍之劑歸於和平,任人放膽用之,以挽回人命於垂危之際,真無尚之良方也。何猶多畏之如虎而不敢輕用哉?
白虎湯方,三見於《傷寒論》。一在太陽篇,治脈浮滑;一在陽明篇,治三陽合病自汗出者,一在厥陰篇,治脈滑而厥。注家於陽明條下,謂苟非自汗,恐表邪抑塞,亦不敢鹵莽而輕用白虎湯。自此說出,醫者遇白虎湯證,恆因其不自汗出即不敢用,此誤人不淺也。蓋寒溫之證,邪愈深入則愈險。
當其由表入里,陽明之府漸實,急投以大劑白虎湯,皆可保完全無虞。設當用而不用,由胃實以至腸實而必須降下者,已不敢保其完全無虞也。況自汗出之文惟陽明篇有之,而太陽篇但言脈浮滑,厥陰篇但言脈滑而厥,皆未言自汗出也。由是知其脈但見滑象,無論其滑而兼浮,滑而兼厥,皆可投以白虎湯。
經義昭然,何醫者不知尊經,而拘於注家之謬說也?
白虎湯所主之病,分載於太陽陽明厥陰篇中,惟陽明所載未言其脈象何如,似令人有未愜意之處。然即太陽篇之脈浮而滑及厥陰篇之脈滑而厥推之,其脈當為洪滑無疑,此當用白虎湯之正脈也。故治傷寒者,臨證時若見其脈象洪滑,知其陽明之府熱已實,放膽投以白虎湯必無差謬,其人將藥服後,或出涼汗而愈,或不出汗其熱亦可暗消於無形。
若其脈為浮滑,知其病猶連表,於方中加薄荷葉一錢,或加連翹、蟬蛻各一錢,服後須臾即可由汗解而愈。其脈為滑而厥也,知系厥陰肝氣不舒,可用白茅根煮湯以之煎藥,服後須臾厥回,其病亦遂愈。此愚生平經驗所得,故敢確實言之,以補古書所未備也。
近世用白虎湯者,恆恪守吳氏四禁。所謂四禁者,即其所著《溫病條辨》白虎湯後所列禁用白虎湯之四條也。然其四條之中,顯有與經旨相反之兩條,若必奉之為金科玉律,則此救顛扶危挽回人命之良方,幾將置之無用之地。
吳鞠通原文:白虎本為達熱出表,若其人脈浮弦而細者,不可與也;脈沉者,不可與也;不渴者,不可與也;汗不出者,不可與也,常須識此,勿令誤也。
按,:前兩條之不可與,原當禁用白虎湯矣。至其第三條謂不渴者不可與也,夫用白虎湯之定例,渴者加人參,其不渴者即服白虎湯原方,無事加參可知矣。吳氏以為不渴者不可與,顯與經旨相背矣。且果遵吳氏之言,其人若渴即可與以白虎湯,而亦無事加參矣,不又顯與渴者加人參之經旨相背乎?至其第四條謂汗不出者不可與也,夫白虎湯三見於《傷寒論》,惟陽明篇中所主之三陽合病有汗,其太陽篇所主之病及厥陰篇所主之病,皆未見有汗也。仲聖當日未見有汗即用白虎湯,而吳氏則於未見有汗者禁用白虎湯,此不又顯與經旨相背乎?且石膏原具有發表之性,其汗不出者不正可藉以發其汗乎?且即吳氏所定之例,必其人有汗且兼渴者始可用白虎湯,然陽明實熱之證,渴而兼汗出者,十人之中不過一二人,是不幾將白虎湯置之無用之地乎?夫吳氏為清季名醫,而對於白虎湯竟誤設禁忌若此,彼蓋未知石膏之性也。及至所著醫案,曾治何姓叟,手足拘攣,因誤服熱藥所致,每劑中用生石膏八兩,服近五十日始愈,計用生石膏二十餘斤。又治趙姓中焦留飲,上泛作喘,每劑藥中皆重用生石膏,有一劑藥中用六兩八兩者,有一劑中用十二兩者,有一劑中用至一斤者,共服生石膏近百斤,其病始愈。以觀其《溫病條辨》中,所定白虎湯之分量生石膏止用一兩,猶煎湯三杯分三次溫飲下者,豈不天壤懸殊哉?蓋吳氏先著《溫病條辨》,後著《吳氏醫案》,當其著《溫病條辨》時,因未知石膏之性,故其用白虎湯慎重若此;至其著《吳氏醫案》時,是已知石膏之性也,故其能放膽重用石膏若此,學問與年俱進,故不失其為名醫也。
白話文:
這個藥方只有四味藥,但它們之間的搭配非常巧妙,可以讓原本藥性猛烈的方劑變得平和。這樣,醫生就可以大膽地使用它,在病人生命垂危的時候挽救他們的性命,這真是無可比擬的好方子。為什麼還有人像害怕老虎一樣,不敢輕易使用呢?
白虎湯這個方子,在《傷寒論》中出現了三次。一次在太陽篇,用來治療脈象浮滑的情況;一次在陽明篇,用來治療三陽合病並且自汗出的情況;還有一次在厥陰篇,用來治療脈象滑而且出現厥逆的情況。注釋《傷寒論》的人在陽明篇的條文下說,如果不是自汗的情況,恐怕是表邪被抑制住了,所以不敢隨便使用白虎湯。自從這個說法出來之後,醫生遇到適合白虎湯的病症,常常因為病人沒有自汗就不敢用藥,這真是誤人太深了。其實,不論是寒證還是溫證,邪氣越往裡深入就越危險。
當邪氣從表往裡走,陽明腑的熱邪越來越盛的時候,應該趕緊用大劑量的白虎湯,這樣就可以保證病人完全康復。如果應該用的時候不用,等到病從胃實發展到腸實,必須要用瀉下藥的時候,就已經不能保證病人完全康復了。而且,關於自汗的說法,只有陽明篇有提到,而太陽篇只是說脈象浮滑,厥陰篇只是說脈象滑而且厥逆,都沒有提到自汗。由此可知,只要脈象出現滑的徵象,無論是滑而兼浮,還是滑而兼厥,都可以使用白虎湯。
經書的道理如此明顯,為什麼醫生不尊重經書,反而拘泥於注釋家的錯誤說法呢?
白虎湯所治療的疾病,分別記載在太陽、陽明、厥陰三篇中,只有陽明篇沒有說明脈象如何,好像讓人覺得不太滿意。但是,如果從太陽篇的脈浮而滑,以及厥陰篇的脈滑而厥來推斷,可以知道,這種情況的脈象應該是洪大而滑的,這正是應該使用白虎湯的正確脈象。所以,治療傷寒的時候,如果看到脈象洪大而滑,知道陽明腑的熱邪已經很盛了,就可以大膽使用白虎湯,絕對不會有錯。病人服藥之後,可能會出涼汗而痊癒,也可能不出汗,熱邪也會在不知不覺中消散。
如果脈象是浮而滑,就知道病邪還在表,可以在藥方中加入薄荷葉一錢,或者加入連翹、蟬蛻各一錢,服藥後很快就可以通過出汗而痊癒。如果脈象是滑而厥,就知道是厥陰肝氣不舒,可以用白茅根煮水來煎藥,服藥後很快就會厥逆消失,病也就痊癒了。這些是我個人多年的經驗,所以我敢肯定地說出來,以補充古書中沒有記載的地方。
近來使用白虎湯的人,總是恪守吳鞠通提出的四個禁忌。所謂的四個禁忌,就是他在《溫病條辨》中,在白虎湯的條文後面列出的禁用白虎湯的四條。但是,這四條禁忌中,有兩條明顯與經書的道理相違背,如果一定要把它們當成金科玉律,那麼這個可以救人於危難的良方,就幾乎要被廢棄不用了。
吳鞠通原文:白虎湯本來是用來讓熱邪從體表散發出去的,如果病人脈象浮弦而細,就不能用;脈象沉,就不能用;不口渴,就不能用;不出汗,就不能用。一定要記住這些,不要用錯了。
我的看法是:前兩條說的不能用,本來就應該禁用白虎湯。至於第三條說的不口渴就不能用,實際上,使用白虎湯的原則是,口渴的人要加人參,不口渴的人直接服用白虎湯原方,不必加人參。吳鞠通認為不口渴就不能用,顯然與經書的道理相違背。而且,如果按照吳鞠通的說法,病人如果口渴就可以使用白虎湯,那麼也就不需要加人參了,這不又顯然與口渴的人要加人參的經書道理相違背了嗎?至於第四條說的,不出汗就不能用,白虎湯在《傷寒論》中出現過三次,只有陽明篇中所治療的三陽合病有汗,而太陽篇和厥陰篇所治療的疾病,都沒有提到有汗的情況。張仲景當時在沒有看到出汗的情況下就使用了白虎湯,而吳鞠通卻在沒有看到出汗的情況下禁用白虎湯,這不又顯然與經書的道理相違背了嗎?而且,石膏本身就有發汗的功效,不出汗的人不正好可以藉助它來發汗嗎?況且,按照吳鞠通自己訂的規矩,必須是既有汗又口渴的人才能使用白虎湯,然而,陽明實熱的病人,既口渴又出汗的,十個人之中也只有一兩個人,這不是幾乎要把白虎湯置於無用之地嗎?吳鞠通是清朝的名醫,但是對於白虎湯卻誤設了這麼多禁忌,他大概是不了解石膏的藥性。等到他寫的醫案中,曾經治療何姓老翁,因為誤服熱藥導致手足拘攣,每劑藥中都用生石膏八兩,服用了將近五十天才痊癒,總共用了生石膏二十多斤。又治療趙姓病人,中焦有積液,往上翻湧導致喘息,每劑藥中都大量使用生石膏,有的藥用了六兩八兩,有的藥用了十二兩,有的藥甚至用了一斤,總共服用了生石膏將近一百斤,病才痊癒。再看看他在《溫病條辨》中,規定白虎湯的劑量,生石膏只用一兩,而且還要煎成三杯,分三次溫服,這不是有天壤之別嗎?吳鞠通是先寫了《溫病條辨》,後寫了《吳氏醫案》,當他寫《溫病條辨》的時候,因為不了解石膏的藥性,所以在使用白虎湯的時候才如此謹慎;等到他寫《吳氏醫案》的時候,是已經了解石膏的藥性了,所以他才敢大膽地大量使用石膏。他的學問隨著年紀增長而不斷進步,所以才不失為一位名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