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本草思辨錄》~ 緒說 (7)
緒說 (7)
1. 緒說
至趙用八味丸治多病,不可為訓。而八味丸補水中之火,則是正方。蓋水中之火,不宜偏用陽藥,有桂附必得有萸地。若腎中中有寒邪,則宜以姜附驅邪,如四逆湯之類。恐水中之火出而相拒,則加膽汁人尿以靖之,不加壯水藥。此仲聖本經立方之旨也。後人用其方,而並得其旨者蓋寡。
證治準繩發熱門,腎虛火不歸經,用十全大補湯吞八味丸一段,王氏謂水中之火不可以水折,故巴蜀有火井焉,得水則熾,得火則熄。桂附固治相火之正藥也,以桂附為正藥而譬之巴蜀火井,則其於水中之火之治法,猶未深知。豈忘乎十全大補之有歸地,八味之有萸地乎。
相火關乎人身之重,猶國之重賴乎相,蓋其秉東方甲木之氣,人身得之,則四時皆春,生機不息,經之言少火即此火。肝則非其比也,肝為厥陰,厥陰之盡,主疏泄而下降。人或以相火屬之,由其視相火為腎火也。夫陰陽之道誠難言耳,以心與腎較,則腎火主靜,而心火主動;以心腎與膽三焦較,則君火主靜,而相火主動。君火所以屬少陰者,照四方而神蘊乎內也;相火所以屬少陽者,生萬物而功普於外也。
經之所已言者,吾以文繹之;經之所未言者,吾以意逆之。庶乎其不至逞臆說而失真理也。
素問以工不知標本為妄行,而標本之屬不一,自啟元子注天元紀大論,以三陰三陽為標,寒暑燥濕風火為本,而後世奉為金科玉律,實乃大誤,不容不辨也。夫陰陽者,無形之六氣,六氣者有形之陰陽,絕無分於上下,安得別之為標本。經之言曰:寒暑燥濕風火,天之陰陽也,三陰三陽上奉之。
明明以寒暑燥濕風火,指為三陰三陽,對下下應而言,故曰上奉。又曰:積陽為天,積陰為地。天地且陰陽之所積。若論標本,陰陽不更為本乎。竊嘗統覽全經,凡言標本,皆判若兩物,敢以經文一言蔽之曰不同。腎與肺,病與工,先病與後病,其不同之顯著者不具論。少陽之右,陽明治之云云,此申明左右有紀,以不同之間氣為標也。
少陽之右,火氣治之云云,此申明上下有位,以不同之六承氣為標也。按此兩言氣之標,皆不同於本。故下結以本標不同,氣應異象兩語。若空說本不同標,標不同本,何至有此駢枝。不同二字,自須著眼。其次一氣之標,詞句佶屈,罕得其旨。高士宗素問直解,以六氣為上一位,中見為中一位,三陰三陽為下一位。
陰陽六氣,本屬一家,乃擘分兩下,雜入中氣於中,可發一噱。亦足徵王注之誤人,其弊必至於此。玩所謂本也一句,不著於中見陽明之上,而著於其下,尚得撇中氣於本外乎。著氣之標一句於見之下,尚得謂標氣不在中見之下乎。中見與本,因互為表裡,故俱得為本。不能無表裡之分,故中見為本之下。
白話文:
關於趙氏使用八味丸治療多種疾病,不能奉為圭臬。但八味丸可以補腎水中的火,這才是它的正確用法。因為腎水中的火不宜偏用陽藥,所以有桂枝、附子等溫陽藥,就必須搭配山茱萸、熟地黃等滋陰藥。如果腎中存在寒邪,則應該使用生薑、附子等藥物來驅除寒邪,像是四逆湯之類的方劑。擔心水中的火被驅趕出來而拒絕藥力,所以加入膽汁或人尿來平息火氣,但不使用滋補腎水的藥物。這才是張仲景在《傷寒論》和《金匱要略》中立方的宗旨。後世使用這些方子的人,卻很少能夠真正理解其中的道理。
《證治準繩》發熱門中提到,腎虛導致火氣不能歸入本經,使用十全大補湯再配服八味丸。王氏認為水中的火不能用水來撲滅,就像四川的火井一樣,遇到水反而燒得更旺,遇到火反而熄滅。桂枝、附子固然是治療相火的常用藥,但如果用火井來比喻,說明他們對水中之火的治療方法,還是沒有深入理解。難道忘了十全大補湯中有熟地黃,八味丸中有山茱萸嗎?
相火對於人體至關重要,就像國家依賴宰相一樣重要。相火秉承東方甲木的氣,人體如果能夠得到這種氣,那麼一年四季都像春天一樣,生機不會停息。《黃帝內經》中說的“少火”指的就是這種火。肝臟不能與之相比,肝臟屬於厥陰,厥陰之氣的功能主要是疏泄和下降。有些人把相火歸於肝臟,是因為他們把相火看作是腎火。陰陽的道理確實很難說明,如果用心和腎來比較,那麼腎火主靜,而心火主動;如果將心、腎與膽、三焦來比較,那麼君火主靜,而相火主動。君火屬於少陰,因為它能照耀四方,而精神內斂;相火屬於少陽,因為它能生養萬物,而功勞在於向外施展。
經典已經說過的,我用文字來解釋;經典沒有說過的,我用意念去揣測。希望我不會因為主觀臆斷而失去真理。
《素問》認為,醫生如果不知道標本就會亂用藥,而標本的歸屬並不單一。自從啟元子注釋《天元紀大論》後,將三陰三陽歸為“標”,寒暑燥濕風火歸為“本”,後世將其奉為金科玉律,這實在是大錯特錯,不得不加以辨明。陰陽是無形的六氣,六氣是有形的陰陽,它們之間絕對沒有上下之分,怎麼能區分為標本呢?《內經》說:“寒暑燥濕風火,是天的陰陽,三陰三陽是人體在承奉天之陰陽的表現。”
明明是用寒暑燥濕風火來指代三陰三陽,是針對下對上而言,所以說“上奉”。又說:“陽氣積聚而成天,陰氣積聚而成地。”天地尚且是陰陽積聚而成,如果從標本的角度來說,陰陽不更是根本嗎?我曾經通讀《內經》,凡是說到標本的地方,都是指兩種不同的事物,可以用經文一句話概括:“它們是不同的”。比如腎與肺,疾病與治療,先發的病與後發的病,它們的不同之處非常顯著,就不一一列舉了。像“少陽的右側,用陽明經的氣來治理”等等,這說明左右是有區別的,是用不同之間的氣來作為“標”的。
“少陽的右側,用火氣來治理”等等,這說明上下是有位置的,是用不同的六種承氣來作為“標”的。按照這兩句話來看,所說的“氣之標”都不同於“本”。所以最後總結說“本標不同,氣應異象”這兩句話。如果只是空談“本不同於標,標不同於本”,何必使用這麼多繁瑣的文字。 “不同”這兩個字,必須仔細思考。接下來一段文字關於“一氣之標”,詞句拗口,很少有人能理解其中的含義。高士宗在《素問直解》中,將六氣放在上位,中見放在中位,三陰三陽放在下位。
陰陽六氣本來是一體的,卻要把它們分成兩部分,再把中氣夾雜其中,實在可笑。也足以證明王氏的註解是錯誤的,其弊端必然會發展到這個地步。仔細推敲“所謂本也”這句話,它不是寫在能夠看到陽明的上面,而是寫在其下,難道還能把中氣排除在本的範圍之外嗎?把“著氣之標”一句放在“見”的下面,難道能說“標氣”不在“中見”之下嗎? “中見”與“本”因為互為表裡,所以都能稱為“本”。但由於它們不能沒有表裡之分,所以“中見”是在“本”之下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