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本草經集注》~ 序錄下 (4)
序錄下 (4)
1. 上草木類
蜂子,蜜蠟,白馬莖,狗陰,雀卵,雞子,雄鵲,伏翼,鼠婦,樗雞,螢火,蠮螉,殭蠶,蜈蚣,蜥蜴,斑蝥,芫青,亭長,地膽,虻蟲,蜚廉,螻姑,馬刀,赭魁,蝦蟆,蝸牛,生鼠,生龜,諸鳥獸、蟲魚、膏、髓、膽血、屎、溺
白話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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蜂子:蜜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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蜜蠟:蜜蜂分泌的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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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馬莖:一種草藥,別名白馬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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狗陰:狗的陰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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雀卵:麻雀的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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雞子:雞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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雄鵲:雄性的喜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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伏翼:蝙蝠的翅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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鼠婦:潮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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樗雞:夜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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螢火:螢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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蠮螉:蠐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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殭蠶:僵死的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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蜈蚣:多腳的蟲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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蜥蜴:蜥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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斑蝥:芫菁,一種草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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芫青:芫荽,一種蔬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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亭長:一種草藥,別名地膽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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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膽:一種草藥,別名牛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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虻蟲:虻,一種昆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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蜚廉:一種草藥,別名飛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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螻姑:螻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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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刀:一種草藥,別名馬齒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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赭魁:一種草藥,別名赭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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蝦蟆:蟾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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蝸牛:蝸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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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鼠:活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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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龜:活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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諸鳥獸:各種鳥類和獸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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蟲魚:各種昆蟲和魚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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膏:動物的脂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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髓:動物的骨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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膽血:膽汁和血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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屎:糞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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溺:尿液
2. 上蟲獸類
尋萬物之性,皆有離合,虎嘯風生,龍吟云起,磁石引針,琥珀拾芥,漆得蟹而散,麻得漆而湧,桂得蔥而軟,樹得桂而枯,戎鹽累卵,獺膽分杯。其氣爽有相關感,多如此類。其理不可得而思之。至於諸藥,尤能遞為利害。先聖既明言其說,何可不詳而避之。世人為方,皆多漏略。
白話文:
尋求世間萬物的特性,都存在著離合的現象:
- 虎嘯可以產生風,龍吟可以引來雲。
- 磁石會吸引針頭,琥珀可以拾起細小的草芥。
- 漆樹受到螃蟹的汁液會散開,麻草接觸到漆液會湧起。
- 桂樹碰到蔥會變得柔軟,樹木靠近桂樹會枯萎。
- 戎鹽可以使雞蛋堆積起來,獺膽可以把杯子一分為二。
這些現象都是由於不同的物質之間存在著特殊的相互作用。這些作用的原理無法用思維來理解。
至於各種藥物,也有相互兼容和相剋的情況。古聖人已經對這些情況做出了明確的說明,我們怎麼能夠不詳細地瞭解並避免它們呢?
世人製作藥方,往往有很多疏漏和忽略。
若舊方已有,此病亦應改除。假令而兩種,當就其輕重,擇可除而除之。傷寒赤散,吾恆不用藜蘆。斷下黃連丸,亦去其乾薑而施之,殆無不效。何急強以相增,苟令共事乎?相反為害,深於相惡。相惡者,謂彼雖惡我,我無忿心,猶如牛黃惡龍骨,而龍骨得牛黃更良,此有以相制伏故也。相反者,則彼我交仇,必不宜合。
白話文:
如果舊的藥方已經有了,這一疾病也應該改變治療方法。如果(兩種藥物)的性質不同,那麼就應該根據它們的輕重選擇可以去除的藥物。治療傷寒所需用的赤散這類藥物,我經常不用藜蘆;治療腹瀉所需的斷下黃連丸,我也去除其中的乾薑再使用,幾乎沒有不有效的。為什麼一定要勉強使用這兩種藥物,讓它們衝突著發揮藥效呢?它們功效相反,造成的危害比它們相互憎惡的危害還要深。相互憎惡的是,說的是它雖然憎惡我,但我沒有憤恨的想法,就如同牛黃憎惡龍骨,但是龍骨配上牛黃效果更好,這是有辦法制服對方(相互制約作用)的緣故。相反的是,就是對方和我互相關係不好,必然不能結合使用。
今畫家用雌黃、胡粉相近,便自黯妒。粉得黃即黑,黃得粉亦變,此蓋相反之徵。藥理既昧,所以人多輕之。今案方處治,恐不必卒能尋究本草,更復抄出其事在此,覽略看之,易可知驗。而《本經》有直云茱萸、門冬者,無以辨其山、吳、天、麥之異,咸宜各題其條。又有亂誤處,譬如海蛤之與鱔甲,畏惡正同。
白話文:
現在的畫家用雌黃和胡粉來相比較,便會自我黯淡嫉妒。粉泛黃即變黑,黃泛粉也會變色,這都是相反的徵兆。藥物道理不明,所以大多數人輕視它們。現在條列各方配方的處理方法,恐懼無法全盤瞭解本草,再次抄錄事情的內容於此,大概看一看,很容易就可以知道驗證結果。而且《本經》有直接說茱萸、門冬的,卻無法區分它們的山、吳、天、麥的區別,應當把條列的項目分別標題。還有一些混亂錯誤的地方,比如說海蛤和鱔甲,厭惡畏懼正好相同。
又諸芝使薯蕷,薯蕷復使紫芝。計無應如此,而不知何者是非?亦宜並記,當更廣檢正之。又《神農本經》相使,止各一種,兼以《藥對》參之,乃有兩三,於事亦無嫌。其有云相得共治某病者,既非妨避之禁,不復疏出。
白話文:
另外,各種芝類有的具有增益山藥的功效,有的山藥也具有增益紫芝的功效。哪種說法是正確的,其實不知道。因此,是值得詳細記錄並進一步探究。此外,《神農本經》中記載的增益的藥物,每種只有一種,若參閱《藥對》一書中記載的,其中會有兩三種的,這也沒有問題。還有,有些說法提到某藥和另一藥物一起服用能夠治療某種疾病,既然不是禁忌,就不再重複說明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