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本草經集注》~ 草木上品 (11)
草木上品 (11)
1. 菌桂
味辛,溫,無毒。主治百疾,養精神,和顏色,為諸藥先聘通使。久服輕身,不老,面生光華媚好,常如童子。生交址、桂林山谷岩崖間。無骨,正圓如竹,生桂林山谷。立秋採。交址屬交州,桂林屬廣州,而《蜀都賦》云:菌桂臨崖。今世中不見正圓如竹者,惟嫩枝破捲成圓,猶依桂用,恐非真菌桂也。
《仙經》乃有用菌桂,云三重者良,則判非今桂矣,必當別是一物,應更研訪。(《新修》九三頁,《大觀》卷十二,《政和》二九○頁)
白話文:
味道辛辣,性溫和,沒有毒性。主要治療各種疾病,能滋養精神,使氣色紅潤,是各種藥物中引導藥效、使其順利發揮作用的先導。長期服用能使身體輕盈,延緩衰老,使面容光澤美麗,常保像孩童般年輕。生長在交趾、桂林山谷的岩石峭壁間。沒有骨骼,外形正圓像竹子,生長在桂林的山谷中。在立秋時採收。交趾屬於交州,桂林屬於廣州,而《蜀都賦》中說:菌桂生長在懸崖邊。現今世上看不到外形正圓像竹子的菌桂,只有嫩枝破裂捲曲成圓形,仍然當作桂來使用,恐怕不是真正的菌桂。
《仙經》中曾提到使用菌桂,並說三重環狀的菌桂品質最好,那就判斷出不是現在使用的桂了,必定是另外一種東西,應該進一步研究尋訪。(出自《新修本草》、《大觀本草》、《政和本草》)
2. 牡桂
味辛,溫,無毒。主治上氣咳逆,結氣,喉痹,吐吸。心痛,脅風,脅痛,溫筋通脈,止煩出汗,利關節,補中益氣。久服通神,輕身,不老。生南海山谷。
南海郡即是廣州。今世用牡桂,狀似桂而扁廣殊薄,皮色黃,脂肉甚少,氣如木蘭,味亦類桂,不知當是別樹,為復猶是桂生,有老宿者爾,亦所未究。(《新修》九四頁,《大觀》卷十二,《政和》二九○頁)
白話文:
味道辛辣,性溫,沒有毒性。主要治療氣逆上衝導致的咳嗽、氣結、咽喉腫痛、嘔吐、喘息等症狀。還能治療心痛、脅肋疼痛、溫暖筋骨、疏通經脈、止煩躁出汗、使關節靈活、補養脾胃之氣。長期服用可以使人精神旺盛、身體輕盈、延緩衰老。生長在南海山谷中。
南海郡就是現在的廣州。現在市面上使用的牡桂,外形像桂樹但比較扁平寬廣而且薄,樹皮顏色黃色,油脂和肉質都很少,氣味像木蘭花,味道也像桂,不知道是不同的樹種,還是同種桂樹生長時間長久的結果,這也是目前還沒有研究清楚的事情。(《新修本草》九十四頁,《大觀本草》卷十二,《政和本草》二九○頁)
3. 桂
味甘、辛,大熱,有毒。主溫中,利肝肺氣。心腹寒熱,冷疾,霍亂。轉筋,頭痛,腰痛,出汗,止煩,止唾,咳嗽,鼻齆,能墮胎,堅骨節,通血脈,理疏不足,宣導百藥,無所畏。久服神仙,不老。生桂陽。二月、七、八月、十月採皮,陰乾。(得人參、麥門冬、甘草、大黃、黃芩調中益氣,得柴胡、紫石英、乾地黃治吐逆。)
案《本經》唯有菌桂、牡桂,而無此桂,用體大同小異,今世用便有三種,以半卷多脂者單名桂,入藥最多,所用悉與前說相應。《仙經》乃並有三種桂,常服食,以蔥涕合和雲母蒸化為水者,正是此種爾。今出廣州湛惠為好,湘州、始興、桂陽縣即是小桂,亦有,而不如廣州者,交州、桂州者形段小,多脂肉,亦好。《經》云:「桂葉如柏葉,澤黑,皮黃心赤。
」齊武帝時,湘州送桂樹,以植芳林苑中,今東山有山桂皮,氣粗相類,而葉乖異,亦能凌冬,恐或是牡桂,詩人多呼丹桂,正謂皮赤爾。北方今重此,每食輒須之。蓋《禮》所云薑桂以為芬芳也。(《新修》九六頁,《大觀》卷十二,《政和》二八九頁)
白話文:
味道甘甜、辛辣,性大熱,有毒。主要功能是溫暖中焦,疏通肝肺之氣。可以治療心腹寒熱、冷病、霍亂。也能處理轉筋、頭痛、腰痛、出汗、止煩、止唾、咳嗽、鼻塞等症狀。它能墮胎,強健骨骼關節,疏通血脈,調理身體的虛弱不足,引導各種藥物發揮作用,且沒有什麼藥物會與它產生衝突。長期服用可以讓人長生不老,像神仙一樣。桂樹生長在桂陽。在二月、七月、八月、十月採集樹皮,陰乾使用。(如果與人參、麥門冬、甘草、大黃、黃芩一起使用,可以調和中氣,增強體力;與柴胡、紫石英、乾地黃一起使用,可以治療嘔吐。)
根據《本經》記載,只有菌桂和牡桂,沒有提到這種桂。它們的整體性質很相似,只是在細節上略有不同。現在市面上常用的桂有三種,其中半卷且油脂較多的那種,直接叫做桂,用在藥方中的最多,所用功效與前面所說的相同。《仙經》則同時提到了這三種桂,常服食的方法是將蔥的黏液與雲母混合後蒸煮成水,使用的正是這種桂。現在以廣州湛惠出產的桂最好,湘州、始興、桂陽縣也產小桂,但品質不如廣州產的。交州、桂州產的桂,形狀短小,但油脂多,也很好。《經》中描述:「桂的葉子像柏樹葉,顏色黑亮,樹皮黃色,樹心紅色。」
齊武帝時期,湘州曾進貢桂樹,種植在芳林苑中。現在東山也有山桂皮,氣味粗糙,與桂皮相似,但葉子不同,也能在冬天保持常綠,推測可能是牡桂。詩人多稱呼它為丹桂,正是因為它的樹皮是紅色的緣故。北方現在很重視這種桂,每次吃飯都必須用到。大概《禮記》所說的用薑桂來增添芬芳,指的就是這種桂。(《新修本草》第96頁,《大觀本草》卷十二,《政和本草》第289頁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