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醫學綱目》~ 卷之二十八·腎膀胱部 (3)
卷之二十八·腎膀胱部 (3)
1. 厥
凡厥者,陰陽氣不相順接,便為厥,厥者手足逆冷是也。
傷寒厥四日,熱反三日,復厥五日,其病為進,寒多熱少,陽氣退故為進也。傷寒發熱四日,厥反三日,厥少熱多,其病當自愈,四日至七日熱不除者,其後必便膿也。傷寒始發熱六日,厥反九日而利,凡厥利者,當不能食,今反能食,恐為除中。食以索餅,不發熱者,知胃氣尚在,必愈。
恐胃熱來而復去也,後三日脈之,其熱續在者,期之旦日夜半愈。所以然者,本發熱六日,厥反九日,復發熱三日,並前六日,亦為九日,與厥相應,故期之旦日夜半愈。後三日脈之而脈數,其熱不罷者,此為熱氣有餘,必發癰膿也。傷寒病厥五日,熱亦五日,設六日當復厥,不厥者自愈。
厥終不過五日,以熱五日,故知自愈。傷寒熱少厥微,指頭寒,默默不欲食,煩躁數日,小便利,色白者,此熱除也,欲得食,其病為愈。苦厥而嘔,胸膈煩滿者,其後必便血。少腹滿痛而厥,為冷結關元。(論見少腹痛。)少陰四逆,惡寒身蜷,無脈,不煩而躁,死。(論見欲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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少陰病,但厥無汗,而強發之,必動其血。(論見欲寐。)諸四逆厥者,不可汗之,諸虛家亦然。傷寒五六日,不結胸,腹濡,脈虛復厥者,不可下,此為亡血,下之者死。
上厥逆皆忌下,惟前條先熱者必厥,厥應下之,而反發汗者,一法,宜下,忌汗之。
白話文:
凡是「厥」這種情況,都是因為身體內的陰氣和陽氣無法順利銜接,導致氣血不暢而造成的,這種情況最明顯的症狀就是手腳冰冷。
如果傷寒病發作後,出現厥的症狀持續了四天,之後發熱又持續了三天,接著又出現厥的症狀持續五天,表示病情正在加重,寒冷的症狀多於發熱的症狀,這是因為陽氣正在衰退。
如果傷寒病發作後,發熱持續了四天,之後出現厥的症狀持續了三天,而且厥的症狀輕微,發熱的症狀比較明顯,表示病情應該會自行痊癒。如果發熱持續了四到七天還沒有消退,之後很可能會化膿。
如果傷寒病發作初期,發熱持續了六天,之後出現厥的症狀持續了九天,同時出現腹瀉的症狀,正常來說,出現厥和腹瀉的時候,應該是沒有食慾的,如果這個時候反而能吃東西,要小心可能是「除中」這種假性好轉的現象。可以給病人吃些不含其他食物的麵餅,如果沒有發熱,表示胃氣還在,病情就會好轉。
要小心是因為胃部的熱氣短暫出現又消退,之後三天再診斷,如果熱象持續存在,可以預期病人在隔天午夜左右就會痊癒。這是因為,原本發熱六天,厥的症狀持續了九天,之後又發熱三天,加起來總共是九天,和之前的厥相對應,所以預期會在隔天午夜左右痊癒。如果之後三天診脈,發現脈搏快速,而且熱象沒有消退,表示體內的熱氣太多,很可能會化膿。
如果傷寒病發作後,出現厥的症狀持續了五天,發熱也持續了五天,如果到了第六天應該再次出現厥的症狀,但如果沒有出現,表示病情正在好轉。
通常厥的症狀不會超過五天,因為發熱也持續了五天,所以可以判斷病情會自行好轉。
如果傷寒病出現熱象輕微、厥的症狀也輕微,指尖冰冷,默默不想吃東西,煩躁不安數天,小便正常而且顏色偏白,表示熱象正在消退,如果開始想吃東西,表示病情正在好轉。
如果出現厥的症狀還伴隨著嘔吐、胸悶、煩躁的症狀,之後一定會便血。
如果出現小腹脹痛而且伴隨著厥的症狀,表示寒氣凝結在關元穴部位。(相關論述請參考關於少腹痛的內容)
少陰病如果出現四肢冰冷、畏寒、身體蜷縮、脈象微弱、不煩躁卻躁動不安,表示病人將要死亡。(相關論述請參考關於欲寐的內容)
少陰病如果只有厥的症狀而沒有出汗,如果強行發汗,一定會使病情惡化。(相關論述請參考關於欲寐的內容)
所有因為四肢逆冷而導致的厥,都不能使用發汗的方法來治療,所有體虛的人也是一樣。
傷寒病發作五、六天,如果沒有出現胸腔積熱,腹部柔軟,脈象虛弱而且再次出現厥的症狀,不能使用瀉下的方法治療,因為這是體內失血的表現,如果使用瀉下的方法治療,會導致病人死亡。
上面提到的所有因為氣機逆亂而導致的厥,都要忌諱使用瀉下的方法來治療。只有先前發熱後來才出現厥的情況,厥的症狀應該要使用瀉下的方法來治療,如果反而使用發汗的方法,這是一種錯誤的治療方式,應該要使用瀉下的方法來治療,忌諱使用發汗的方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