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醫學綱目》~ 卷之四·陰陽臟腑部 (18)
卷之四·陰陽臟腑部 (18)
1. 治上下法
〔丹〕吐法,先以布搭膊勒肚腹,於不通風處行之。凡用探吐鵝毛,須浸以桐油,卻以皂莢水洗去油,曬乾待用。
〔子和〕療痰者,以釵股雞翎探引。不出,以齏投之。不吐,再投之。且投且探,無不出者。吐至昏眩,慎勿驚疑。書曰:若藥不瞑眩,厥疾不瘳。如發頭眩,可飲冰水立解。如無冰水,新汲水亦可。強者一二吐而安,弱者可作三次吐之,庶無損也。吐之次日,有頓復者,有轉甚者,蓋引之而上未平也,數日當再為之。
如覺渴者,冰水新水瓜梨涼物皆不禁,惟禁食過飽,硬物乾脯難化之物。一醫吐一婦人,半月不止,命懸須臾,予煎麝香湯解之,下咽立止。或問麝香何能止吐?予謂之曰:瓜苗聞麝香即死,吐者,瓜蒂也,所以立解。如藜蘆吐者不止,以蔥白湯解之。如石藥吐者不止,以甘草、貫眾解之。
諸草木吐者,可以麝香解之。(丹溪云:丁香、甘草、白朮總解諸藥)。吐藥之苦寒者,有豆豉、瓜蒂、茶末、梔子、黃連、苦參、大黃、黃芩。苦辛而寒者,有鬱金、常山、藜蘆。甘苦而寒者,有地黃汁。辛而寒者,有輕粉。酸而寒者,有晉礬、綠礬、齏汁。酸辛而寒者,有膽礬。
酸鹹而寒者,有青鹽、白米飲。甘鹹而寒者,有滄鹽。甘而寒者,有牙硝。甘而微溫且寒者,有人參蘆。苦而溫者,有木香、遠志、厚朴。辛苦而溫者,有薄荷、芫花。辛而溫者,有穀精草、蔥根鬚。甘而溫者,有烏頭、附子尖。酸而溫者,有飯漿。咸而溫者,有皂角。辛而熱者,有蠍梢。
酸而平者,有銅綠。甘酸而平者,有赤小豆。凡此三十六味,惟常山、膽礬、瓜蒂有小毒,藜蘆、芫花、輕粉、烏附尖有大毒,外二十六味,皆吐藥之無毒者。各對證用之,宜先小服,不吐,積漸加之。
病勢劇危,老弱氣衰者,不可吐。吐不止,則亡陽。血虛者,不可吐。諸吐血、嘔血、咯血、衄血、嗽血、崩血、失血者,皆不可吐。病人無正性,妄言妄從者,不可吐。主病者不辨邪正之說,不可吐。性行剛暴,好怒喜淫之人,不可吐。
〔海〕脈尺中按之有力,當吐之。若尺中按之無力,不可吐也。有力則陽氣下陷於陰中,為陰中所遏,故吐之使陽氣得上升也。
〔垣〕脾胃虛不可妄用吐藥論,六元正紀論曰:木鬱則達之者,蓋木性當動盪軒舉,是其本體,今乃鬱於地中,無所施為,即是風失其性,人身有木鬱之證者,當開通之,乃可用吐法以助風木,是木鬱則達之之義也。又說木鬱達之者,蓋謂木初失其性,鬱於地中,今既開發行於天上,是發而不郁也,是木復其性而有餘也。有餘則兼其所勝,脾土受邪,見之於木鬱達之條下,不止此一驗也。
又厥陰司天,風木旺也。厥陰之勝,亦風木旺也。俱是脾胃受邪,見於上條,其說一同。或者不悟木鬱達之四字之義,反作木鬱治之,重實其實,脾胃又受木製,又復其木,正謂補有餘而損不足也。既脾胃之氣先已不足,豈不因此而重絕乎。明胸中窒塞當吐。氣口三倍大於人迎,是食傷太陰,上部有脈,下部無脈,其人當吐,不吐則死。
白話文:
治上下法
吐法需先用布條綁住腹部,在不通風的地方進行。凡是用鵝毛探吐,需先浸泡桐油,再用皂莢水洗去油,曬乾備用。
治療痰飲,可用髮簪或雞毛探引,若引不出,則投以齏(一種藥物),若不吐,再投,邊投邊探,直到吐出為止。吐到頭昏眼花時,切勿驚慌。古書云:「若藥不瞑眩,厥疾不瘳。」若吐到頭暈,可立即飲用冰水解救,若無冰水,用新汲的水也可。體質強壯者,一兩次即可痊癒,體質虛弱者,可進行三次,如此便不會損傷身體。吐後隔日,有些人會病情好轉,有些人則加重,這是因為向上引導的邪氣尚未完全平息,數日後需再次進行。
若感到口渴,可飲用冰水、清水、西瓜、梨等涼性食物,但不可飲食過飽,以及食用堅硬、不易消化的食物、乾果等。曾有一位醫生為一位婦女催吐,持續半月不止,性命危在旦夕,我用煎好的麝香湯為其解救,服下後立即止住。有人問麝香為何能止吐?我回答說:瓜苗聞到麝香就會枯死,而嘔吐的原因是瓜蒂(指胃氣上逆),所以麝香能立即解救。若因藜蘆催吐而不止,可用蔥白湯解救;若因石藥催吐而不止,可用甘草、貫眾解救;其他草藥引起的嘔吐,均可用麝香解救。(丹溪先生說:丁香、甘草、白朮能解各種藥物引起的嘔吐)。
苦寒性的吐藥有:豆豉、瓜蒂、茶末、梔子、黃連、苦參、大黃、黃芩;苦辛而寒的有:鬱金、常山、藜蘆;甘苦而寒的有:地黃汁;辛而寒的有:輕粉;酸而寒的有:晉礬、綠礬、齏汁;酸辛而寒的有:膽礬;酸鹹而寒的有:青鹽、白米飲;甘鹹而寒的有:滄鹽;甘而寒的有:硝石;甘而微溫且寒的有:人參蘆;苦而溫的有:木香、遠志、厚朴;辛苦而溫的有:薄荷、芫花;辛而溫的有:穀精草、蔥根鬚;甘而溫的有:烏頭、附子尖;酸而溫的有:飯漿;鹹而溫的有:皂角;辛而熱的有:蠍梢;酸而平的有:銅綠;甘酸而平的有:赤小豆。以上三十六味藥中,常山、膽礬、瓜蒂略有毒性,藜蘆、芫花、輕粉、烏頭、附子尖毒性較大,其餘二十六味藥均無毒。使用時需根據病情對症下藥,宜先少量服用,若不吐,再逐漸增加劑量。
病情危急,年老體弱者,不可催吐;吐不止則會傷及陽氣;血虛者亦不可催吐;各種吐血、嘔血、咯血、鼻出血、咳血、崩漏、失血者,皆不可催吐;病人神志不清,胡言亂語者,不可催吐;醫生不能辨別邪正者,不可催吐;性情暴躁,好怒好色者,不可催吐。
脈診中,尺脈有力者,可以催吐;尺脈無力者,不可催吐。尺脈有力,表示陽氣下陷於陰中,受陰邪阻遏,故而催吐,使陽氣上升。
脾胃虛弱者不可濫用吐法。古書《六元正紀論》云:「木鬱則達之」,意思是木的特性是向上生發,如今卻鬱結於下,無法舒展,如同風失其性,人體若有木鬱之證,則需疏通之,可用吐法以助風木之氣的升發,這就是「木鬱則達之」的道理。又云:「木鬱達之」,是指木氣失常,鬱結於下,如今得以升發,則不再鬱結,木氣恢復常態且有餘,有餘則能克制所勝之物,脾土受邪,在「木鬱達之」條下可見其驗證,不止此一例。
厥陰司天,風木旺盛;厥陰得令,亦風木旺盛。都是脾胃受邪,如上所述,其理相同。有些人不明「木鬱達之」四字的含義,反將其理解為治療木鬱,反而加重病情,使脾胃再受木氣之傷,這就好比是補有餘而損不足,脾胃之氣既已不足,豈不因此而更加虛弱?胸中窒塞者應當催吐。氣口脈搏的跳動速度是人迎脈的三倍,則為食傷太陰,上部有脈,下部無脈,此類病人應當催吐,不吐則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