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醫學綱目》~ 卷之三·陰陽臟腑部 (15)
卷之三·陰陽臟腑部 (15)
1. 隨症用藥
二十四銖,為一兩也。三兩者,今之一兩。二兩者,今之六錢半也。料例大者,合三分之一足矣。大黃恐寒則損胃氣,須煨。至於川烏、附子,須炮,以製毒也。黃柏、知母下部藥也,久弱之人須合用之,酒浸曝乾,恐寒傷胃氣也。熟地黃酒洗亦然。當歸酒浸,助發散之意也。
〔垣〕至元庚辰六月,許伯威年五十四,中氣本弱,病傷寒八九日。醫者見其熱甚,以涼藥下之。又食梨三四枚,痛傷脾胃,四肢冷,時發昏憒。余診其脈動而中止,有時自還,乃結脈也。心亦悸動,吃噫不絕。色變青黃,精神減少,目不欲開,倦臥,惡人語笑,以炙甘草湯治之。
成無己云:補可去弱,人參、大棗之甘,以補不足之氣。桂枝、生薑之辛,以益正氣。五臟痿弱,榮衛涸流,濕劑所以潤之,故用麻仁、阿膠、麥門冬、地黃之甘,潤經益血復脈通心是也。加以人參、桂枝急扶正氣,生地黃減半,恐傷陽氣。銼一兩劑服之,不效。予再候之,脈證相對,莫非藥有陳腐,故不效乎?再市藥之氣味厚者煎服,其證減半,再服而安。
凡藥之昆蟲草木,產之有地,根葉花實,採之有時,失其地則性味少異,失其時則氣味不全。又況新陳之不同,精粗之不等,倘不擇而用之,其不效者,醫之過也。《內經》曰:司歲備物,氣味之精專也。修合之際,宜加謹焉。
病人服藥,必擇人煎熬製度,令親信恭誠至意者為之。煎藥銚器,除油垢腥穢,必用新淨甜水為上。量水多少,斟酌以慢火煎熬分數,用紗濾去渣,取清汁服之,無不效也。
白話文:
隨症用藥
古代的一兩等於二十四銖。三兩相當於現在的一兩,二兩相當於現在的六錢半。藥材用量大的話,減少三分之一就夠了。大黃怕寒會傷胃氣,必須煨制。川烏、附子也必須炮製,以去除毒性。黃柏、知母是下焦藥物,體弱的人必須配合使用,用酒浸泡曬乾,以免寒氣傷胃氣。熟地黃用酒洗也是同樣道理。當歸用酒浸泡,可以增強發散作用。
元庚辰年六月,一位姓許的病人,五十四歲,本身中氣就虛弱,患傷寒八九天。醫生見他發熱厲害,就用寒涼藥瀉下。他又吃了三四個梨,傷了脾胃,四肢冰冷,時而昏迷。我診脈發現他的脈象時有時無,斷續跳動,這是脈絡阻塞的表現。心也悸動,不停地打嗝。面色青黃,精神萎靡,眼睛不想睜開,只想躺著休息,討厭別人說話嬉笑,於是用炙甘草湯治療他。
成無己說:補益可以去除虛弱,人參、大棗的甘味可以補充不足之氣;桂枝、生薑的辛味可以增強正氣。如果五臟虛弱,氣血運行不暢,就要用滋潤的藥物來調理,所以使用麻仁、阿膠、麥門冬、地黃等甘潤之品,來滋養經絡、益血、恢復脈象、通利心脈。此外,再用人參、桂枝來急救扶持正氣,生地黃減半用量,以免損傷陽氣。將一兩藥材煎成一劑服用,但沒有效果。我又觀察了一段時間,脈象和症狀仍然相符,是不是藥材陳舊失效了呢?於是再買來氣味濃郁的新鮮藥材煎服,病情減輕了一半,再次服用後就痊癒了。
所有藥材,不論是昆蟲、草木,都有其產地,根、葉、花、實的採集也有其時間,如果產地錯誤,藥性就會稍有不同;如果採集時間錯誤,藥物的氣味就不完整。況且,藥材的新舊程度不同,品質也參差不齊,如果不加選擇就使用,療效不好,就是醫生的錯了。《內經》說:要根據季節準備藥材,注重藥材的精純。在炮製藥物的時候,更要謹慎小心。
病人服用藥物,一定要選擇可靠的人煎熬,並且要讓他們誠心誠意地去做。煎藥的器皿,必須清除油污、腥味等污穢,最好使用新的乾淨的器皿,用乾淨的甜水煎藥。水量的多少,要根據藥材的多少和火候來調整,用慢火慢慢煎熬,用紗布過濾掉藥渣,取清澈的藥汁服用,這樣一定會有效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