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醫學綱目》~ 卷之三·陰陽臟腑部 (2)
卷之三·陰陽臟腑部 (2)
1. 治法通論
〔《素》〕先病而後逆者,治其本。先逆而後病者,治其本。先寒而後生病者,治其本。先病而後生寒者,治其本。先熱而後生病者,治其本。先熱而後生中滿者,治其標。先病而後泄者,治其本。先泄而後生他病者,治其本,必且調之,乃治其他病。先病而後生中滿者,治其標。
先中滿而後煩心者,治其本。人有客氣,有同氣。小大不利,治其標。小大利,治其本。病發而有餘,本而標之,先治其本,後治其標。病發而不足,標而本之,先治其標,後治其本。謹察間甚,以意調之,間者並行,甚者獨行。先小大不利而後生病者,治其本。(《標本病傳論》)
〔仲〕夫病痼疾,加以卒病,當先治其卒病,後乃治其痼疾也。
〔海〕初治之道,法當峻猛者,謂所用藥勢疾痢猛峻也。緣病得之新暴感,雖輕得之重,皆宜以疾痢之劑急去之。中治之道,法當寬猛相濟,為病得之非新非久,宜以緩疾得中之藥,養正去邪,相濟而治之。假令如見邪氣多,正氣少,宜以去邪藥多,養正藥少。凡加減法如此之類,更宜臨證消息增減用之。
仍依時令行之,無妄也。更加針灸,其病即愈。末治之道,法宜寬緩,寬者察藥性平和,緩者廣服無毒以養氣血安中。蓋為病證已久,邪氣伏潛至深而正氣微少,故以善藥廣服,養正氣而邪氣自去,更加針灸,其效必速。
治病之道有五法:和、取、從、折、屬也。一治各有五,五五二十五,如火之屬衰於戌,金之屬衰於辰是也。一治曰和,假令小熱之病,當以涼藥和之,和之不已,次用取。二治曰取,為熱勢稍大,當以寒藥取之,取之不已,又用從。三治曰從,為勢已甚,當以溫藥從之,為藥氣溫也,味隨所用,或以寒因熱用,或以熱因寒用,或以汗發之,發之不已,又用折。四治曰折,為病勢極甚,當以逆制之,制之不已,當以下奪之,下奪之不已,又用屬。
五治曰屬,為求其屬以衰之,緣熱深陷在骨髓間,無法可出,針藥取之不能及,故求其屬以衰之(求屬之法,同聲相應,同氣相求)。經曰:陷下者衰之。夫衰熱氣之法,同前所云,火衰於戌,金衰於辰之類是也。如或又不已,當廣其法而治之。譬孫子之用兵,若在山谷則塞淵泉,有水則把渡口,在平川廣野當清野千里。
塞淵泉者,刺腧穴。把渡口者,奪病發時前。清野千里者,如肌羸瘦弱,宜廣服大藥以養正氣。夫病有中外,治有緩急。在內者,以內治法和之。在外者,以外治法和之。氣微不和,以調氣法調之。其次大者,以平氣法平之。盛甚不已,則奪其氣,令其衰也。故經曰:調氣之方,必別陰陽,定其中外,各守其鄉。
內者內治,外者外治,微者調治,其次平治,盛者奪之,汗之下之,寒熱溫涼,衰之以屬,隨其攸利。
白話文:
治法通論
《素問》中提到,疾病的先後順序決定治療的策略。如果先有疾病,然後才出現逆反症狀,就要治療疾病的根本;如果先有逆反症狀,然後才出現疾病,也要治療根本;先有寒邪,然後才生病,治其本;先生病,然後才出現寒邪,也治其本;先有熱邪,然後才生病,治其本;先有熱邪,然後出現腹脹,則治其標;先有疾病,然後才出現腹瀉,治其本;先腹瀉,然後才出現其他疾病,則應先調理腹瀉,再治療其他疾病;先有疾病,然後才出現腹脹,治其標。
先有腹脹,然後煩躁不安,則治其本。人體有外來的邪氣,也有自身的正氣。輕微的不適,治其標;嚴重的不適,治其本。疾病發作時,如果症狀表現為有餘,則本標同治,先治其本,後治其標;如果症狀表現為不足,則本標同治,先治其標,後治其本。要仔細觀察病情輕重,靈活運用治療方法,輕症可以同時治療,重症則應單獨治療。如果先有輕微的不適,然後才生病,則要治療其根本。(《標本病傳論》)
仲景的觀點是:如果患有慢性病,又突然發病,應該先治療急性病,然後再治療慢性病。
《海藏》中提到,疾病初期治療方法應當果斷迅速,所用的藥物應具有迅速起效的特性。這是因為新發的急症,即使症狀較輕,也應該用快速起效的藥物迅速清除邪氣。中期治療則要缓急結合,針對病程不算太久也不算太長的疾病,應該使用緩和有效的藥物,以滋養正氣,祛除邪氣,達到平衡的效果。如果邪氣盛而正氣虛,則應多用祛邪藥,少用補益藥。加減藥物的原則以此類推,臨證時要根據病情靈活調整。
治療要順應時令,不可妄為,並配合針灸,療效更佳。疾病後期治療方法應當平和緩慢,選擇藥性平和的藥物,劑量適中,無毒副作用,以滋養氣血,安定臟腑。因為此時疾病已久,邪氣深入,正氣虛弱,所以應服用平和的藥物,以滋養正氣,使邪氣自然消退,配合針灸,療效會更快。
治病方法有五種:調和、取決、順從、折服、歸屬。每一種方法都有五個層次,共計二十五個層次,如同火氣在戌月衰弱,金氣在辰月衰弱一樣。一、調和:例如輕微發熱的疾病,應用涼藥調和,如果調和無效,則採用取決法。二、取決:如果熱勢較大,則應用寒涼藥物去除,如果去除無效,則採用順從法。三、順從:如果病情嚴重,則應用溫和藥物順應病情,藥物的溫和程度以及藥味的選擇,要根據病情而定,可以寒者熱治,熱者寒治,或用發汗的方法,如果發汗無效,則採用折服法。四、折服:如果病情極其嚴重,則用相反的方法控制病情,如果控制無效,則採用下瀉的方法,如果下瀉無效,則採用歸屬法。五、歸屬:尋求其歸屬,使其衰弱,因為熱邪深入骨髓,藥物針灸難以奏效,所以尋找其歸屬使其衰弱(歸屬的方法,是同聲相應,同氣相求)。經書上說:「下陷的病邪要使其衰弱。」衰弱熱邪的方法,如同前面所說的,火在戌月衰弱,金在辰月衰弱一樣。如果仍然無效,就要擴大治療方法。這就像孫子兵法中所說的,在山谷中要堵塞泉水,有水的地方要控制渡口,在平原上則要清掃千里。堵塞泉水,是指針刺穴位;控制渡口,是指在疾病發作之前採取措施;清掃千里,是指如果病人體質虛弱,就要服用大量藥物來滋養正氣。疾病有內外之分,治療方法也有緩急之分。內在的疾病,用內治法調和;外在的疾病,用外治法調和;氣虛不和,用調氣法調理;病情中等,用平氣法平衡;病情嚴重,則奪其氣,使其衰弱。所以經書上說:「調理氣的方法,必須區分陰陽,確定疾病的內外,各自守其部位。」內在的疾病用內治,外在的疾病用外治,輕微的疾病用調理的方法,中等程度的疾病用平衡的方法,嚴重的疾病則奪其氣,用發汗或下瀉的方法,用寒熱溫涼的方法,用衰弱的方法,隨其有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