樓英

《醫學綱目》~ 卷之三十二·傷寒部 (1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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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之三十二·傷寒部 (17)

1. 欲眠目不閉聲嗄為狐惑為䘌

狐惑之為病,狀如傷寒,或因傷寒而變成斯病。其狀默默欲眠,目牽不得閉,臥起不安。蟲蝕於喉咽為惑,蝕於陰肛為狐。不欲食,惡聞食臭,其面目乍赤乍黑乍白,蝕於上部則聲嗄,甘草瀉心湯主之。(方見痞。)蝕於下部則咽乾,苦參湯洗之。蝕於肛者,雄黃散熏之。用雄黃一味為末,取二瓦合之,燒向肛熏之。

《脈經》云:病人或從呼吸上蝕其咽喉,或從下焦蝕其肛陰,蝕上為惑,蝕下為狐。狐惑病者,豬苓散主之。(方未考究。)

病者脈數無熱,微煩,默默但欲臥,汗出,初得之三四日,目赤如鳩眼,七八日目四眥(一本,皆有「黃」字。)黑,若能食者,膿已成也,赤豆當歸散主之。(方見下血。)

2. 狐惑續法

一婦人狐惑聲嗄,多眠,目不閉,惡聞食臭,不省人事,半月後又手足拘強,脈數而微細。先與竹瀝、薑汁一盞服之,忽胸中有汗,腹鳴,即目閉省人事,遂用參、朮、歸、陳入竹瀝、薑汁飲之,五六帖而愈。

〔《活》〕狐惑傷寒與濕䘌皆蟲證,初得狀如傷寒,或因傷寒變成此疾。大抵傷寒腹內熱,食少,腸胃空虛,三蟲行作求食,蝕人五臟及下部,為䘌蟲病。其候齒無色,舌上盡白,甚者唇黑有瘡,四肢沉重,忽忽喜眠,蟲蝕其肛,爛見五臟則死。當數看其上下唇,上唇有瘡,蟲蝕其臟,下唇有瘡,蟲蝕其肛,殺人甚急,多因下痢而得,治䘌桃仁湯黃連犀角湯雄黃銳散主之。

治,䘌桃仁

生艾,桃仁(去皮尖,炒,雙仁不用),槐花子(碎。各一兩),大棗(十五個,去核)

上水二盞,煎至一盞半,分三服。

黃連犀角湯,治傷寒及諸病之後,內有䘌出下部者。

黃連(半兩),犀角(一兩),烏梅(七個),沒藥(一分),

上水二大盞半,煎至一盞半,分三服。

雄黃銳散,治下部䘌瘡。

雄黃,苦參青葙子,黃連(各二分),桃仁(去皮尖,一分),

上為散,以生艾搗汁為丸,如棗核大。綿裹納下部,扁竹葉汁更佳。冬月無艾,只用散裹納亦得。

3. 百合病

百合病論曰:百合病者,謂無經絡,百脈一宗,悉致病也。人常默默然,意欲食不能食,意欲臥不能臥,意欲行不能行,或有時聞食臭,或時如寒無寒,如熱無熱,口苦,小便赤。諸藥不能治,得藥即劇吐利,如有神靈者。身形雖似和,其人脈微數,每溺時輒頭痛者,六十日乃愈。

若溺時頭不痛,淅淅然者,四十日愈。若溺時快然,但頭眩者,二十日愈。體症或未病而預見,或病四五日而出,或病二十日或一月微見者,各隨其症治之。(《活人》云:此名百合傷寒,多因傷寒虛勞大病之後不平復,變成奇疾也。)

百合病發汗後,宜服,百合知母湯,。

百合(七枚,劈),知母(三兩,切)

上先將百合水洗浸一宿,當白沫出,去其水,更以井水二盞,煎至一盞,去渣,又將井水二盞,另煎知母取一盞,去渣,和百合一盞同煎,取一盞半,分溫再服。

百合病下後者,宜用,滑石代赭湯,。

百合(七個,劈),滑石(三兩,碎,綿裹),代赭石(如彈大,一枚,綿裹)

上先將百合水洗淨,浸一宿,當白沫出,去水,更以井水二升,煎取一盞,去渣,另用水二升,煎滑石、代赭石,取一升,去渣,後合和同煎,取一升半,分溫服。

百合病吐後,宜用,百合雞子湯,。

百合(七枚,劈),雞子黃(一枚)

上先將百合水浸一宿,當白沫出,去其水,更以井水二升,煎取一盞,去渣,納雞子黃攪勻,煎五分,溫服。百合病,不經吐下發汗,病形如初者,宜,百合地黃湯,。

百合(七個,劈),生地黃汁(一升)

上水洗百合浸一宿,當白沫出,去水,更以井水二升,煎取一升,去渣,納地黃汁,煎取一升五合,分溫再服。中病勿更服。大便當如漆黑。

百合病,一月不解,變成渴者,,百合洗方,主之。

用百合一升,以水一斗漬之一宿,洗身已,食煮餅,勿以鹽豉食之。

百合病渴不瘥者,宜,栝蔞牡蠣散,。

栝蔞根,牡蠣(炒。各等分),

上為末,飲服方寸匕,日三服。

百合病,變發熱者,(一作發寒熱。)宜用,百合滑石散,。

百合(一兩),滑石(三兩),

上為散,飲服方寸匕,日三服。當微利止服,熱則除。

百合病見於陰者,以陽法救之;見於陽者,以陰法救之。見陽攻陰,復發其汗,此為逆;見陰攻陽,乃復下之,此亦為逆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