樓英

《醫學綱目》~ 卷之三十一·傷寒部 (18)

回本書目錄

卷之三十一·傷寒部 (18)

1. 氣上衝心續法

〔《活》〕,李根湯,治氣上衝,正在心端。

半夏當歸,芍藥,生薑茯苓桂枝黃芩甘草,甘李根白皮(各等分),

上㕮咀,每服五錢,水煎溫服。

2. 飢不飲食

飢不欲食,食則吐蛔者,厥陰病。(論見氣上衝心。)手足厥冷,脈乍緊,心煩,飢不能食者,邪在胸中,宜瓜蒂散吐之。(論見厥。)

太陽病吐,發汗出,發熱不惡寒,關脈細數,腹中飢,口不能食,朝暮吐者,此為小逆。(論見發熱。)陽明病,下後心下懊憹,飢不欲食,但頭汗出者,宜梔子豉湯。(論見煩。)

3. 吐蛔蟲

氣上衝,心疼,飢不欲食,吐蛔者,厥陰病。(論見氣上衝。)靜而復煩,須臾復止,得食而嘔,又煩,吐蛔蟲者,為蛔厥,宜烏梅丸。(方論見厥。)

病人有寒,復發汗,胃中冷,必吐蛔。(《活人》云:先服理中丸,次服烏梅丸。)

4.

兩感於寒者,三日少陽與厥陰俱病,則耳聾囊縮而厥。(論見太陰。注云:耳聾者,少陽病;囊縮而厥者,厥陰病。)傷寒一二日至四五日而厥者,必發熱。前熱者後必厥,厥深者熱亦深,厥微者熱亦微。厥應下之,而反發汗者,必口傷爛赤。成無己云:若始得之,手足便厥而不溫者,是陰經受邪,陽氣不足,可用四逆湯溫之。

若手足自熱而至溫,從四逆而至厥者,傳經之邪也,四逆散主之。必須識此,勿令誤也。(四逆湯方見下利。四逆散方見欲寐。)又當外症別之。予嘗治一中年婦人,惡熱身熱而渴,脈數細弱,先厥後熱,用溫藥反劇,後以四逆散兼參、術各半服之,厥愈,脈出洪大而痊。

手足厥寒,脈細欲絕者,宜,當歸四逆湯,。

甘草通草(各六錢),當歸桂枝細辛,芍藥(各一兩),

上㕮咀,每服五錢,入棗子一枚,同煎溫服。

若其人內有久寒者,宜當歸四逆加茱萸生薑湯主之。於原方內加吳茱萸二兩,生薑二兩半。嘔而脈弱,小便複利,身有微熱見厥者難治,四逆湯主之。

傷寒脈滑而厥者,里有熱也,白虎湯主之。

傷寒脈促,手足厥逆者,可灸之。(《脈經》云:可灸,少陰厥陰主逆。)傷寒六七日,脈微,手足厥冷,煩躁,灸厥陰,灸而不止者死。

病人手足厥冷,脈乍緊者,邪結在胸中,心中滿而煩,飢不能食者,病在胸中,當吐之,宜瓜蒂散。(「脈緊」一作「脈結」者,有理。)脈來數,時一止復來曰促;脈來緩,時一止復來曰結。結促二脈者,脈為邪礙而歇止也,灸之吐之,所以逐去其邪也。

少陰病,身痛,手足寒,脈沉者,宜附子湯。(論見欲寐。)傷寒五六日,頭汗出,微惡寒,手足冷,心下滿,口不欲食,大便硬,脈細者,此為陽微結,必有表復有里也。脈沉,亦在裡也。汗出為陽微,假令純陰結,不得復有外症,悉入在裡,此為半在裡半在表也。脈雖沉緊,不為少陰病,所以然者,陰不得有汗,今頭汗出,故知非少陰也,可與小柴胡湯,設不了了者,得屎而解。

〔《本》〕有人患傷寒五六日,頭汗自出,自頸以下無汗,手足冷,心下痞悶,大便秘結,或者見四肢冷,又汗出滿悶,以為陰症。予診其脈沉而緊。予曰:此症誠可疑,然大便結,非虛結也,安得為陰?脈雖沉而緊,為少陰症多是自利,未有秘結者。此症半在裡半在表,投以小柴胡湯得愈。

仲景稱傷寒五六日頭汗出云云至得屎而解,正此之謂也。有人難曰:脈陰陽俱緊,反汗出者,亡陽也。此屬少陰不得有汗,何也?今頭汗出者,故知非少陰。何以頭汗出便知非少陰症?予曰:此一段正是仲景議論處,謂四肢冷,脈沉緊,腹滿,全似少陰,然大便硬,頭汗出,不得為少陰。

蓋頭者,三陽同聚,若三陰,止胸而還,有頭汗出,自是陽虛,故曰汗出為陽微,是陰不得有汗也。若少陰頭有汗,則死矣。故仲景《平脈法》云:心者,火也,明少陰則無頭汗者可治,有汗者死。心為手少陰,腎為足少陰,相與為上下,惟以意逆志者,斯可得之。

傷寒厥而心下悸者,宜先治水,當服茯苓甘草湯,卻治其厥。不爾,水漬入胃,必作利也。

茯苓甘草湯

茯苓,桂枝(各二錢),生薑(三錢),甘草(炙,一錢),

上㕮咀,水煎溫服。

少陰病,四逆或悸者,四逆散加桂枝主之。(方論見欲寐。)傷寒脈浮,自汗出,小便數,心煩,微惡寒,腳攣急,反與桂枝欲攻其表,此誤也,得之便厥,咽中干,煩躁吐逆者,作甘草乾薑湯與之,以復其陽。若厥愈足溫者,更作芍藥甘草湯與之,其腳即伸。若胃氣不和譫語者,少與調胃承氣湯。若重發汗,復加燒針者,四逆湯主之。

甘草乾薑湯

甘草(四兩),乾薑(二兩),

上㕮咀,每服五錢,水煎溫服。

芍藥甘草湯

白芍藥,甘草(各二兩)

上㕮咀,每服五錢,水煎溫服。

調胃承氣湯(方見發熱。),四逆湯(方見下利。)

問曰:症象陽旦,按法治之而增劇,厥逆,咽中干,兩脛拘急而譫語。師曰:言夜半手足當溫,兩腳當伸,後如師言。何以知此?答曰:黃柏浮而大,浮則為風,大則為虛,風則生微熱,虛則兩脛攣急。症象桂枝,因加附子參其間,增桂令汗出,附子溫經回陽故也。厥逆,咽中干,煩躁,陽明內結,譫語煩亂,更飲甘草乾薑湯。

夜半陽氣還,兩足當熱,脛尚微拘急,重與芍藥甘草湯,乃脛伸。以承氣湯微溏,則止其譫語,故知病可愈。少陰病,食入則吐,復不能吐,手足寒,脈弦遲者,宜吐之。(論見吐。)

下利而厥,下重者,四逆加薤白。脈微者,通脈四逆湯白通湯。溫後無脈者,白通加豬膽汁湯。汗後拘急者,四逆湯。下後咽不利者,麻黃升麻湯。(方論見下利。)

吐利,發熱惡寒,汗出而厥者,屬霍亂,宜四逆湯。吐利,煩躁欲死而厥者,屬少陰,宜吳茱萸湯。吐利止,脈微欲絕而厥者,通脈四逆加豬膽汁湯。(方論見吐利。)

中暑口乾而渴,治法見中暑門。

傷寒脈微而厥,至七八日,膚冷,其人躁無暫安時者,此為臟厥,非為蛔厥也。蛔厥者,其人當吐蛔,令病者靜而復時煩,此為臟寒,蛔上入膈故煩,須臾復止,得食而嘔,又煩者,蛔聞食臭出,其人當自吐蛔。蛔厥者,宜,烏梅丸,主之。

烏梅(七十五個),細辛,附子(炮,去皮),人參黃柏,桂枝(各一兩),乾薑(二兩),黃連(四兩),蜀椒(炒,去汗,一兩),當歸

上十味,共為細末,以苦酒漬烏梅一宿,去核,蒸熟,杵成泥,和藥令相得,納臼中,加煉蜜,杵三千下,丸如桐子大。食前服十丸,日三服,稍加至二十丸。忌生冷滑物等。

凡厥者,陰陽氣不相順接,便為厥,厥者手足逆冷是也。

傷寒厥四日,熱反三日,復厥五日,其病為進,寒多熱少,陽氣退故為進也。傷寒發熱四日,厥反三日,厥少熱多,其病當自愈,四日至七日熱不除者,其後必便膿也。傷寒始發熱六日,厥反九日而利,凡厥利者,當不能食,今反能食,恐為除中。食以索餅,不發熱者,知胃氣尚在,必愈。

恐胃熱來而復去也,後三日脈之,其熱續在者,期之旦日夜半愈。所以然者,本發熱六日,厥反九日,復發熱三日,並前六日,亦為九日,與厥相應,故期之旦日夜半愈。後三日脈之而脈數,其熱不罷者,此為熱氣有餘,必發癰膿也。傷寒病厥五日,熱亦五日,設六日當復厥,不厥者自愈。

厥終不過五日,以熱五日,故知自愈。傷寒熱少厥微,指頭寒,默默不欲食,煩躁數日,小便利,色白者,此熱除也,欲得食,其病為愈。苦厥而嘔,胸膈煩滿者,其後必便血。少腹滿痛而厥,為冷結關元。(論見少腹痛。)少陰四逆,惡寒身蜷,無脈,不煩而躁,死。(論見欲寐。

少陰病,但厥無汗,而強發之,必動其血。(論見欲寐。)諸四逆厥者,不可汗之,諸虛家亦然。傷寒五六日,不結胸,腹濡,脈虛復厥者,不可下,此為亡血,下之者死。

上厥逆皆忌下,惟前條先熱者必厥,厥應下之,而反發汗者,一法,宜下,忌汗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