樓英

《醫學綱目》~ 卷之九·陰陽臟腑部 (1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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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之九·陰陽臟腑部 (18)

1. 刺禁

〔《靈》〕五臟之氣,已絕於內,而用針者反實其外,是謂重竭,重竭必死,其死也靜。治之者,輒反其氣,取腋與膺。(針經云:五臟之氣已絕於內者,脈氣口內絕。不知者反取其外之病處與陽經之合,有留針以致陽氣,陽氣至則內重竭,重竭則死矣。其死也無氣以動,故靜。

)五臟之氣已絕於外,而用針者又實其內,是謂逆厥,逆厥則必死,其死也躁。治之者,反取四末。(針解云:五臟之氣已絕於外者,脈氣口外絕,不知者,反取其四末之輸,有留針以致其陰氣,陰氣至則陽氣反入,入則逆,逆則死矣。陰氣有餘故躁。《難經》云:五臟脈絕於內者,腎肝氣已絕於內也,而醫反補其心肺,五臟脈絕於外者,心肺脈已絕於外也,而醫反補其腎肝。陽絕補陰,陰絕補陽,是謂實實虛虛,損不足益有餘,如此死者,醫殺之耳。

)刺之害中而不去則精泄,害中而去則致氣。精泄則病益甚而恇,致氣則生為癰瘍。無實實虛虛,損不足而益有餘,是謂甚病,病益甚。(《難經》云:假令肺實而肝虛,肝者木也,肺者金也,金木當更相平,當知金平木也,假令肺實,故知肝虛微少氣,用針不補其肝而反重實其肺,故曰實實虛虛,損不足而益有餘,病中工所害也。)取五脈者死。

(針解云:言病在中氣不足,但用針盡大瀉其諸陰之脈也。)取三陽之脈者恇。(《針解》云:言盡瀉三陽之氣,令病人惟然不復也。)奪陰者死,(針解云:言取尺之五里五往者也。)奪陽者狂,針害畢矣。(針解云:奪陽者狂,正言也。)

〔《甲》〕問曰:針能殺生人,豈不能起死人乎?對曰:能殺生人,不能起死人者也。是人之所生,受氣於谷,谷之所注者胃也,胃者水穀之府,氣血之海也。海之所行雲雨者,天下也,胃之所出氣血者,經隧也。經隧者,五臟六腑之大絡也,迎而奪之而已矣。迎之五里,中道而止,五至而已。

五往而藏之,氣盡矣,故五五二十五而竭其輸矣。此所謂奪其天氣者也。故曰:窺門而刺之者死於家中,入門而刺之者死於堂上。黃帝曰:請傳之後世,以為刺禁。(經隧,《靈樞》作「經墜」。)

凡刺之補瀉,無過其度,與脈逆者無刺。

〔《靈》〕凡刺之禁:新內勿刺,新刺勿內,已刺勿醉,已醉勿刺,新怒勿刺,已怒勿刺,新勞勿刺,已刺勿勞,已飽勿刺,已刺勿飽,已飢勿刺,已刺勿飢,已渴勿刺,已刺勿渴,大驚大恐,必定其氣,乃刺之。乘車來者臥而休之,如食頃,乃刺之。步行來者坐而休之,如行十里頃,乃刺之。

凡此十二禁者,其脈亂氣散,逆其榮衛,經氣不次,因而刺之,則陽病入於陰,陰病出於陽,邪氣復生。粗工不察,是謂伐身。形肉已奪,是一奪也。大奪血之後,是二奪也。大奪汗之後,是三奪也。大泄之後,是四奪也。新產又大下血,是五奪也。此皆不可瀉也。

白話文:

[刺禁]

如果五臟的氣已經在體內衰竭,卻用針刺反而增強體表,這叫做「重竭」,重竭一定會死,而且死時身體會很安靜。治療這種情況,應該反過來引導氣的運行,取腋下和胸部的穴位來治療。(《針經》說:五臟的氣已經在體內衰竭,指的是脈氣在寸口內側已經斷絕。不懂得這些道理的人,反而去針刺體表病患處以及與陽經相合的穴位,還留針以增強陽氣,陽氣一到,就會導致體內更嚴重的衰竭,重竭就會死亡。死亡時因為沒有氣可以活動,所以身體會很安靜。)

如果五臟的氣已經在體表衰竭,卻用針刺反而增強體內,這叫做「逆厥」,逆厥一定會死,而且死時身體會躁動不安。治療這種情況,應該反過來取四肢末端的穴位。(《針解》說:五臟的氣已經在體表衰竭,指的是脈氣在寸口外側已經斷絕。不懂得這些道理的人,反而去針刺四肢末端的穴位,還留針以增強陰氣,陰氣一到,就會使陽氣反入體內,反入就會產生逆亂,逆亂就會死亡。因為陰氣過剩,所以死時會躁動不安。《難經》說:五臟的脈在體內斷絕,指的是腎和肝的氣在體內已經衰竭,而醫生反而去補心肺;五臟的脈在體表斷絕,指的是心肺的脈在體表已經衰竭,而醫生反而去補腎肝。陽氣衰竭卻補陰氣,陰氣衰竭卻補陽氣,這就叫做實證補實證,虛證補虛證,讓不足的更加不足,讓有餘的更加有餘,這樣治病,病人死掉,都是醫生害死的。)

針刺如果傷到內部,卻不把針取走,就會使精氣外泄;傷到內部,然後把針取走,就會導致氣的運行不暢。精氣外泄,病情就會更加嚴重而且身體衰弱;氣的運行不暢,就會在體內形成癰瘡腫瘍。不要犯實證補實證,虛證補虛證的錯誤,讓不足的更加不足,讓有餘的更加有餘,這叫做讓病情更加嚴重,讓疾病更加惡化。(《難經》說:假使肺實而肝虛,肝屬木,肺屬金,金和木應該要互相協調,應該知道金平木的道理。假使肺實,就知道肝虛弱、氣不足,用針不補肝而反而加強肺的功能,所以說實證補實證,虛證補虛證,讓不足的更加不足,讓有餘的更加有餘,這是庸醫害人的地方。)取五個脈的穴位會導致死亡。(《針解》說:說的是病人在體內氣不足時,卻用針過度瀉掉所有的陰脈。)取三個陽脈的穴位會導致身體虛弱。(《針解》說:說的是完全瀉掉三陽的氣,導致病人精神萎靡不振。)奪走陰氣會導致死亡。(《針解》說:說的是取手腕處的五里五往的穴位。)奪走陽氣會導致發狂,針刺的危害到此為止。(《針解》說:奪走陽氣會導致發狂,這是很確切的說法。)

(《甲》)有人問:針能殺死活人,難道不能讓死人復活嗎?回答說:能殺死活人,但不能讓死人復活。人之所以能活,是從食物中獲得能量,食物的歸宿是胃。胃是水穀的倉庫,也是氣血的海洋。海洋中蒸發出雲雨,會滋養天下萬物,胃中產生的氣血會流經經絡。經絡是五臟六腑的大通道,迎著經絡氣血的流動方向針刺,就能奪走氣血。迎著經絡氣血的流動方向針刺五里,針到穴位就要停止,不要過度,五次就行了,再繼續往裡刺,氣就耗盡了。所以說針刺五個五次,共二十五次,就會耗盡這個穴位的能量。這就是所謂的奪走人體陽氣。所以說,在門外偷看就進去針刺的,會死在家中;直接入門就針刺的,會死在廳堂上。黃帝說:請把這些禁忌傳給後世,作為針刺的戒律。(經隧,《靈樞》作「經墜」。)

凡是針刺的補瀉手法,都不要過度,與脈搏運行方向相反的就不要針刺。

(《靈》)凡是針刺的禁忌:剛性交完後不要針刺,剛針刺完不要性交;剛喝完酒不要針刺,剛針刺完不要喝酒;剛發怒不要針刺,剛針刺完不要發怒;剛勞累不要針刺,剛針刺完不要勞累;剛吃飽不要針刺,剛針刺完不要吃飽;剛飢餓不要針刺,剛針刺完不要飢餓;剛口渴不要針刺,剛針刺完不要口渴。如果受到極大的驚嚇和恐懼,一定要平定好氣息,才能針刺。坐車來的人,要躺下休息一下,像吃頓飯的時間,然後才能針刺;走路來的人,要坐下休息一下,像走了十里路的時間,然後才能針刺。

以上十二條禁忌,因為此時脈象會紊亂,氣會散亂,體內的氣血運行會紊亂,經絡的氣機也會錯亂,如果在此時針刺,陽證的病會轉成陰證,陰證的病會轉成陽證,邪氣也會重新產生。庸醫如果不明察這些道理,就叫做傷害身體。身體的形體已經被奪走一次,這是一重奪。大量失血後,這是二重奪。大量出汗後,這是三重奪。大泄之後,這是四重奪。剛生產完又大量出血,這是五重奪。這些情況下都不能用瀉法針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