樓英

《醫學綱目》~ 卷之九·陰陽臟腑部 (1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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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之九·陰陽臟腑部 (17)

1. 用藥宜禁

戒妄下,真定鈔庫官李提舉,年逾四旬,體干魁梧,肌肉豐盛,有僚友師君告之曰:肥人多風證,今君如此,恐後致中風,搜風丸其藥推陳致新化痰,宜服之。李從其言:遂合一料,每日服之,至夜下五行,如是半月,覺氣短而促。至月餘,添怠惰嗜臥,便白膿,小便不禁,足至膝冷,腰背沉痛,飲食無味,仍不欲食,心胸痞滿,時有躁熱,健忘恍惚不安。凡三易醫,皆無效,因陳其由,請予治之。

予日,孫真人云:藥勢有所偏助,令人臟氣不平。藥本攻疾,無疾不可餌。平人谷入於胃,脈道乃行,水入於經,其血乃成,水去則榮散,谷消則衛亡,榮散衛亡,神無所依。君本身體康強,五臟安泰。妄以小毒之劑日下數行,初服一日,且推陳矣。陳積已去,又何推焉?今飲食不為肌膚,水穀不能運化精微,灌溉五臟六腑,周身百脈,神將何依?故氣短而促者,真氣損也。怠惰嗜臥者,脾氣衰也。

小便不禁者,膀胱不藏也。便下膿血者,胃氣下脫也。足脛寒而逆者,陽氣微也。時有躁熱,心下虛痞者,胃氣不能上營也。恍惚健忘者,神明亂也。《金匱》云:不當下而強下之,令人開腸洞泄,便溺不禁而死。前證所生,非天也,君自取之。治雖粗安,促命期矣。李聞之驚恐,汗浹於背,起謂予曰:妄下之過,悔將何及!雖然,君當盡心救其失。

予以為病勢過半,病將難痊,固辭而退。至秋,疾甚,醫以奪命散下之,燥熱喘滿而死。《內經》曰:誅罰無過,是謂大惑。如李君者,《內經》所謂大惑之人也。衛生君子,可不戒哉。

白話文:

用藥宜禁

戒妄下。李提舉,年過四十,身材魁梧,肌肉結實。有同僚提醒他:肥胖的人容易患風症,你現在這樣,恐怕以後會中風,建議服用搜風丸,此藥能化痰祛瘀。李提舉聽信了,便服用一劑,每天服用。晚上腹瀉不止,如此半個月,覺得氣短喘促。一個月後,更加怠惰嗜睡,大便帶膿血,尿失禁,小腿以下冰冷,腰背沉重疼痛,飲食無味,不想吃東西,心胸痞悶,時而煩躁發熱,健忘恍惚不安。換了三個醫生,都無效,於是向我求治。

我說:孫真人說過,藥物作用若過於偏激,會導致臟腑氣機紊亂。藥物本是用來治療疾病的,沒有疾病就不要服用。正常人穀物進入胃,經脈運行,水進入經脈,血液才能生成,水液缺乏,精氣就會散失,穀物消化不良,衛氣就會衰敗,精氣散失,衛氣衰敗,神明就無依託。你原本身體健康,五臟安泰,卻妄用瀉下藥,每天多次腹瀉。剛開始服藥一天,就已經把積滯排出,之後又何必繼續瀉呢?現在飲食無法滋養肌膚,水穀精微無法運化,灌溉五臟六腑和全身經脈,神氣將何所依託?所以氣短喘促,是因為真氣受損;怠惰嗜睡,是因為脾氣虛弱;尿失禁,是因為膀胱失於約束;大便帶膿血,是因為胃氣下陷;小腿冰冷,是因為陽氣虛衰;時而煩躁發熱,心下痞悶,是因為胃氣不能上輸;恍惚健忘,是因為神明紊亂。《金匱要略》說:不該瀉下而強行瀉下,會導致腸道潰爛,大小便失禁而死。你之前的症狀,並非天災,而是你自己造成的。即使治癒,也是苟延殘喘,壽命不長了。

李提舉聽後驚恐不已,汗流浹背,起身對我說:妄用瀉藥的錯誤,後悔也來不及了!請您盡力救治我的疾病。

我看他的病情已經過半,難以痊癒,便婉拒離去。到了秋天,他的病情加重,醫生又用奪命散瀉下,結果因燥熱喘滿而死。《內經》說:懲罰過度,就是最大的錯誤。像李提舉這樣的人,《內經》所說的就是犯了大錯的人。愛惜身體的人,應該引以為戒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