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醫學綱目》~ 卷之九·陰陽臟腑部 (14)
卷之九·陰陽臟腑部 (14)
1. 用藥宜禁
《金匱要略》云:不當汗而妄汗之,奪其津液,枯槁而死。今當汗之,一過中亦絕其命,況不當汗而強汗之者乎。
下多亡陰,真定趙客,乙丑歲六月間,客於他方,因乘困傷濕面,心下痞滿,躁熱時作,臥不得安,遂宿於寺中,僧妄以大毒食藥數丸,下十餘行,心痞稍減。越日困睡,為盜劫其財貨,心有所動,遂躁熱而渴,飲冷水一大甌,是夜臍腹脹痛。
僧再以前藥,復下十餘行,病加困篤,四肢無力,躁熱身不停衣,喜飲冷水,米穀不化,痢下如爛魚腸腦,赤水相雜,全不思食,強食則嘔,痞甚於前,噫氣不絕,足䯒冷,少腹不任其痛。請予治之,診其脈浮數八九至,按之空虛。予溯流而尋源,蓋暑天之熱,已傷正氣,又以有毒大熱之劑下之,一下之後,其所傷之物已去而無遺矣。
遺巴豆之氣,流毒於腸胃之間,使嘔逆而不能食,胃氣轉傷而然;及下膿血無度,大肉陷下,皮毛枯槁,脾氣弱而衰也。舌上赤澀,咽乾津液不足,下多亡陰之所致也。陰既亡,心火獨旺,故心胸躁熱,煩亂不安。經曰:獨陽不生,獨陰不長,夭之由也。遂辭而退。後易他醫,醫至不審其脈,不究其源,惟見痞滿,以枳殼丸下之,病添喘滿,痢下不禁而死。《金匱要略》云:不當下而強下之,令人開腸洞泄,便溺不禁而死。
此之謂也。夫聖人治病,用藥有法,不可少越。《內經》曰:大毒治病,十去其六;小毒治病,十去其七;常毒治病,十去其八;無毒治病,十去其九。復以穀肉果菜,食養盡之,無使過之,過則傷其正矣。《記》有之云:醫不三世,不服其藥。蓋慎之至也。彼僧非醫流,妄以大毒之劑下之太過,數日之間,使人殞身喪命,用藥之失,其禍若此。
病之擇醫,可不謹乎,戒之戒之。
方成勿約之失,丁巳冬十一月,予從軍回至汴梁,有伶人李人愛謂予曰:大兒自今歲七月間,因勞役渴飲涼茶,及食冷飯,覺心下痞。請醫治之,醫投藥一服,下痢兩行,其症遂減。不數日,又傷冷物,心腹復痞滿,嘔吐噁心,飲食無味,且不飲食,四肢困倦,懶於言語,復請前醫診視,曰:此病易為,更利幾行即快矣。
遂以無憂散對加牽牛末,白湯服,至夕腹中雷鳴而作陣痛,少焉既吐又瀉,煩渴不止,飲食無度,不復能禁,時發昏憒。再命前醫視之,診其脈不能措手而退。頃之冷汗如洗,口鼻氣漸冷而卒矣。小人悔恨無及,敢以為問?予曰:未嘗親見,不知所以然,既去。或曰:予親見之,果藥之罪歟而非歟。
予曰:此非藥之罪,乃失其約量之過也。夫藥之無據,反為氣賊。《內經》云:約方猶約囊也,囊滿弗約,則輸泄方成,弗約則神與氣弗俱。故仲景以桂枝治外傷風邪,則曰:若一服汗出病瘥,停後服,不必盡劑。大承氣湯下大實大滿,則曰得更衣止後服,不必盡劑。其慎如此!此為大戒,蓋得聖人約囊之旨也。
白話文:
用藥宜禁
《金匱要略》說:不該發汗卻勉強發汗,會奪去人體津液,導致人體枯槁而死。現在該發汗的時候,如果發汗過度也會危及性命,何況是不該發汗卻強行發汗呢?
以前有個趙姓客人,乙丑年六月,在外地遊歷時,因疲累受寒濕侵襲,導致心下痞滿,躁熱時發,臥不安寧,於是借宿於寺中。寺裡的和尚不知醫理,妄用劇毒瀉藥數丸,使他瀉下十餘次,心痞稍減。第二天,客人困倦睡著,卻遭人盜竊財物,心有所動,於是躁熱口渴,喝了一大碗冷水,當晚臍腹脹痛。
和尚又用之前的瀉藥,再次使他瀉下十餘次,病情加重,極度虛弱,四肢無力,躁熱不止,不停地穿脫衣服,喜歡喝冷水,米飯消化不良,瀉下物如同爛魚腸,混雜著紅色水樣物,完全不想吃東西,勉強吃就嘔吐,痞症比以前更嚴重,不停地打嗝,腳冰冷,小腹疼痛難忍。客人求我診治,我診其脈象浮數,每分鐘八九次,按之空虛。我追溯病因,原來是夏天酷熱傷了正氣,又用有毒且大熱的瀉藥,雖然瀉下之後,致病之物已除,
但卻遺留了巴豆的毒氣,在腸胃之間流竄作亂,導致嘔逆不能飲食,胃氣受損;而且瀉下膿血過度,肌肉下陷,皮膚枯槁,脾胃功能衰弱。舌頭紅而澀,咽喉乾燥,津液不足,都是陰液大量損失所致。陰液已盡,心火獨盛,所以心胸躁熱,煩亂不安。《內經》說:只有陽氣而不生,只有陰氣而不長,都會導致夭亡。因此我婉拒了治療。後來他換了個醫生,那醫生不仔細診斷脈象,不探究病因,只看到痞滿,就用枳殼丸瀉下,結果病情加重,喘滿加劇,瀉下不止而死。《金匱要略》說:不該瀉下卻強行瀉下,會導致腸子破裂,瀉下不止而死。
這就是這個例子。聖人治病,用藥都有法則,不可稍有逾越。《內經》說:劇毒治病,要減去六成;毒性較小的藥,要減去七成;毒性一般的藥,要減去八成;無毒的藥,也要減去九成。還要輔以五穀、肉類、水果、蔬菜等食物,以調養身體,不可過度,過度就會損傷正氣。《史記》記載:醫生如果不是三代行醫,就不應該服用他的藥。這說明用藥要非常謹慎!那個和尚不是醫生,卻妄用劇毒瀉藥過度,幾天時間就使人喪命,用藥失當,禍患如此嚴重。
選擇醫生,不可不慎重啊,要謹慎,要謹慎!
又一個因為用藥失度的例子,丁巳年冬十一月,我從軍隊回到汴梁,有個戲班子裡的李姓演員對我說:他兒子從今年七月起,因為勞累口渴喝了涼茶,又吃了冷飯,感覺心下痞悶。請醫生治療,醫生給他服藥一劑,瀉下兩次,症狀減輕。幾天后,他又吃了冷物,心腹又痞滿,嘔吐噁心,飲食無味,而且不想吃東西,四肢困倦,懶於說話,又請之前的醫生診治,醫生說:這個病容易治,再瀉幾次就好了。
於是又用無憂散加牽牛子末,用白開水送服,到傍晚,腹部雷鳴作響,陣陣疼痛,不久就嘔吐腹瀉,煩渴不止,飲食無度,再也控制不住,時而昏迷。又請之前的醫生診治,醫生診其脈象,束手無策而離開。不久,他冷汗如洗,口鼻氣息漸冷而死。家屬後悔莫及,來向我詢問原因。我說:我沒有親眼見到,所以不知道原因,就這樣離開了。有人說:我親眼見到了,是藥的罪過嗎?還是不是?
我說:這不是藥的罪過,而是劑量失控的過錯。藥物沒有根據,反而會成為氣的賊。《內經》說:用藥要像約束口袋一樣,口袋裝滿了而不約束,就會傾瀉出來,用藥不約束,神氣就不能同時存在。所以仲景用桂枝湯治療外感風寒,就說:如果服藥一劑後汗出病癒,就停止後面的藥,不必服完;大承氣湯瀉下大實滿證,就說:如果能換衣服了,就停止後面的藥,不必服完。他如此謹慎!這是大忌,這是掌握了聖人約束口袋的道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