樓英

《醫學綱目》~ 卷之二十·心小腸部 (1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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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之二十·心小腸部 (11)

1. 湯火瘡

〔世〕凡湯火傷,急向火炙。雖極痛,強忍一時即不痛。慎勿以冷物塌之及井底泥敷之,使熱氣不出,爛入肌肉。

〔丹〕火燒,以好酒洗之,又以鹽敷其上。如皮塌者,以酒熬牛皮膠敷之。如湯傷,以淋過第二次灰渣敷,立安。熱酒傷,糯米粉炒黑末,酒調敷之。治湯火灼未成瘡者,用艾白根燒灰,雞子黃和敷之。如成瘡,用白蜜封之,以竹中膜貼上,日三。

〔世〕治湯火瘡,麩皮炒黑灰為末,敷上神妙。此方有補性,始終皆可用。治湯火瘡,取舊烹銀爐中燒過焦黃土研細如粉,以生薑調於帛上,貼之痛止。一方,用溶銀鍋子細末,油調敷,佳。

〔《千》〕,治火瘡未起。梔子仁燒灰,麻油和封之,厚乃佳。已成瘡,燒白糖灰粉敷之,燥即瘥。(用白糖。《葛氏方》)

〔垣〕,保生救苦散,治火燒熱油所損,或至肌肉亦脫;一切犬齧損傷並刀斧所傷。

用生寒水石,不計多少,為極細末調塗之,或幹上,然不如油調,其痛立止。並不作膿,無分毫痛苦楚,日近完復,永無破傷風症。

〔《精》〕,冰霜散,治火燒皮爛大痛。

寒水石(生),牡蠣(燒),朴硝,青黛,輕粉(各等分),

上為細末,新水或小油調塗,立止。

治湯火所傷,赤爛熱痛。

赤石脂,寒水石,大黃(各等分),

上為末,以新汲水調塗傷處。

〔丹〕治火燒。

桐油水銀(各等分),

上二件,以柳條不住手攪成膏,再入大黃末、石膏末,和以牛皮膠,入少水溶開,外用貓兒肚底毛細剪摻上,貼之。

〔羅〕,綠白散,治湯熨、火燒疼痛。

苦參不拘多少為細末,每用以小油調搽。

〔《精》〕凡被湯、熱油,痛不可忍,取廁下黑淤泥,量傷大小斟酌多少,次以老薑汁、麻油十分之一,共研令勻,搽傷處立愈。

〔世〕以青黛敷之妙。

〔丹〕治湯火瘡爛者。以黃蜀葵花落者,淨器收之,入水些少,待爛成水,敷上神妙。

熱油澆外痛,以蜜敷之,立安。(《梅師方》)

〔《本》〕,治火瘡敗壞。用雲母粉同生羊髓和塗之。

〔《經》〕治湯火瘡,至妙。用劉寄奴為末,先以糯米漿,雞翎掃傷處後,搽藥末在上,並不痛,亦無痕。大凡湯傷,先用鹽末摻之,護肉不壞,然後敷藥。又方,以榆白皮末,豬脂油塗瘡愈。

〔世〕治火湯瘡。先以酒洗,次以楊梅樹皮為末,香油調敷。治湯火瘡,用發一束香油煎,以發盡為度,放冷,搽患處驗。

〔《精》〕,治中熱油及火燒,除外痛。以丹參八兩細銼,以水微調,取羊脂二斤煎。三上三下,以敷瘡上愈。(《梅師方》同。)

治湯火,,至聖膏,。

雞子黃十個,入銀石器內熬自然油,調好粉敷之,愈。

2. 竹木刺、針入肉

〔《精》〕凡諸竹木刺入肉中不出,以蠐螬研敷,立出。又方,用白茅根搗敷之,立出。又方,嚼牛膝根罨之,即出。

〔《簡》〕治竹木刺扎入,深不得出。用烏羊糞搗爛,水和,罨於傷處,厚敷之。曾有莊僕,腳心中刺不得出,苦痛欲死,以此藥黃昏敷之,至四更其刺出,遂安。

〔《山》〕蘆葦刺入肉者,細嚼栗子渣盦傷處。木竹刺已出痛者,螻蛄罨之妙。

〔《簡》〕治針入肉不出。用螻蛄腦子同硫黃研細調敷,以紙花貼定。如覺癢時,其針自出。

〔羅〕,神聖膏,取針誤入皮膚。

用車脂不拘多少,成膏攤紙上如錢許。二日一換,三五次其針自出。

又取針誤入皮膚,用烏鴉翎三五枚,火炙焦黃色,碾為細末,好醋調成膏子,塗在瘡上。紙蓋一二時針出,效。

〔《簡》〕治針入肉不出。用雙仁杏仁搗爛,以車脂調勻,貼在瘡上,其針自出。

〔世〕治繡針刺足已出痛者。用黃泥罨之。

〔《簡》〕主小兒誤為諸骨及魚骨刺入肉不出者。水煮白梅肉研爛,調象牙末,厚敷骨刺處,自軟。

〔《圖》〕生象牙,主諸物刺入肉,刮取屑細研,和水敷瘡上,刺立出。如咽中刺,用水調飲之。舊象梳屑尤佳。

〔孟〕魚骨在肉中不出者,嚼吳茱萸封之,骨當爛出。

〔丹〕破傷風、血凝心、針入肉遊走,三症如神方。用烏鴉翎燒灰存性,研細調一錢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