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醫學綱目》~ 卷之三十七·小兒部 (10)
卷之三十七·小兒部 (10)
1. 痘瘡治法通論
〔海〕瘡疹,忌外人及穢觸之物,雖不受風冷,亦不可擁遏,常令衣服得中,並溫涼處坐臥。
〔陳〕痘瘡發熱口乾,煩渴不止者,切不可與水吃,亦不宜與蜜、紅柿、西瓜、橘子等冷物食之。(若脈實,中有實熱者,不必忌生冷。)痘瘡欲靨已靨之間,忽不能靨,腹脹煩渴,不可與水蜜等冷物食之,或頭溫足指冷,或瀉渴氣促,亦不可與之。十二日十三日瘡痂已落,其瘢猶黯,或凹或凸,肌肉尚嫩,不可澡浴,亦不宜食炙爆物酸辣五辛有毒之物,恐熱毒熏膈,眼目多生翳障。
〔海〕世人徒知憐惜過愛,信其俗而不藥,病已成而方憂,摩撫從容,無所不從,豈知愛之適足以害之,惜之適足以棄之,始不早治,治不全終,卒之殞斃,勞而無功,至是咎醫,嗚呼!其計亦謬矣。
白話文:
[痘瘡治法通論]
[海]:長出瘡疹,要避免外人接觸和骯髒的東西。即使沒有吹到風或受寒,也不可以過度包裹,要讓穿的衣服保持舒適,在溫度適中的地方坐臥休息。
[陳]:痘瘡發熱、口渴難耐的時候,絕對不可以給他喝水,也不可以給他吃蜂蜜、紅柿子、西瓜、橘子等寒涼的食物。(如果脈象強勁,體內有實熱,就不必忌諱生冷的食物。)痘瘡快要結痂或剛結痂時,如果突然無法結痂,出現腹脹、煩躁口渴,不可以給他吃水、蜂蜜等寒涼的東西。或是出現頭部發熱、腳趾冰冷,或是拉肚子、口渴、呼吸急促,也不可以給他吃這些東西。在第十二、十三天,瘡痂脫落後,疤痕顏色仍然暗沉,可能凹凸不平,肌肉還很脆弱,不可以洗澡。也不可以吃燒烤油炸、酸辣、蔥蒜等辛辣有毒的食物,以免熱毒向上熏蒸,導致眼睛容易產生翳障。
[海]:世人只知道過分溺愛,相信那些民間習俗而不吃藥,等到病情嚴重才開始擔心,不慌不忙地安撫,什麼都順著小孩,哪裡知道過度的愛反而會害了他,過度的憐惜反而會拋棄了他,一開始沒有及早治療,治療又不徹底,最終導致死亡,勞心勞力卻沒有效果,這時才來責怪醫生,唉!這種想法實在是錯得離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