劉純

《醫經國小》~ 卷之五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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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之五 (1)

1. 卷之五

2. 治法第五

3. 五郁一首(集見內經至元正紀大論)

木鬱達之謂吐越。火鬱發之乃汗泄。奪土下利令無壅。金泄滲利解表同。水鬱折其充逆爾。治之大體須明此。

白話文:

當木元素(肝氣)受抑鬱時,我們使其得以抒發,這會表現為嘔吐或打嗝。 當火元素(心火)受抑鬱時,我們促使其發散,這通常會導致出汗或排泄。 對於土元素(脾氣)的過剩,我們會通過下痢來調整,確保不會有堵塞的情況。 金元素(肺氣)的調節,我們會通過排尿和發汗的方式來實現,這和解表(治療表證)的方法相同。 若水元素(腎氣)出現鬱結,我們會抑制其過度的反應,使其恢復正常。 總的來說,掌握這些基本的治療原則是非常重要的。

4. 三法一首(集見內經至真大論篇)

法無定體。應變而施。藥不執方。合宜而用。備三法焉。國中與末。乃更變權。初治之道。

猛峻可先。緣病新感。大劑急蠲。中治之道。寬猛濟兼。緣病少久。得中藥然。去邪養正。

罔或不痊。未治之道。藥必寬緩。性味平善。廣服必安。此其大法。所用之體。制君臣佐。

各使其宜。主病為君。佐君為臣。應臣為使。適大小制。各安其氣。寒者熱之。熱者寒之。

微者逆之。甚者從之。堅者削之。客者除之。勞者溫之。結者散之。留者行之。燥者潤之。

急者緩之。散者收之。損者溫之。逸者行之。驚者平之。上者下之。摩之浴之。薄者劫之。

開之發之。適事為故。逆者正治。從者反治。反治之謂。熱因寒用。寒因熱用。塞因塞用。

通因通用。伏其所主。先其所因。其始則同。其終則異。可使破積。可使潰堅。可使氣和。

可使必已。其病之氣。惟標與本。先受為本。次者為標。或為兼證。知逆與從。正行無問。

知標本者。萬舉萬全。不知標本。是謂妄行。六氣為本。三陰三陽。經病為標。病氣為本。

受病經絡。臟腑為標。急則治標。緩則治本。治之要極。無失色脈。用之不惑。治之大則。

逆從倒行。標本不得。神亡命失。

白話文:

治療的方法並無固定的形式,需根據病情變化靈活運用。使用藥物也非死守一方,而應視情況選擇最適合的。掌握這三大原則:急病初發,應先採用強烈的療法,因為病初感染,需大劑量藥物快速清除;中期治療,應兼顧溫和與強烈,因疾病已持續一段時間,需適當藥力調節;最後階段的治療,則應選擇溫和緩慢的藥物,性質平和,長期服用對病人有益。

這是治療的大原則,使用的具體方法應包括主藥、輔藥、佐藥等,各司其職。主要治療病症的藥為君藥,輔助君藥的為臣藥,應對臣藥的為佐藥。依據病情輕重調整劑量,讓病患感到舒適。寒病用熱藥,熱病用寒藥,小病反向治療,大病順向治療,硬塊削減,外來病原消除,疲勞者溫暖,結塊疏散,滯留疏通,乾燥滋潤,急症緩和,散亂收斂,虛弱溫補,過逸者活動,驚恐平息,上部病症向下治療,表淺病狀強烈治療,開啟發汗,適應病情,逆向正治,順向反治。

所謂反治,即是熱病可用寒法,寒病可用熱法,堵塞可用堵塞法,暢通可用暢通法,抑制主病,先處理病因。治療過程初期可能相似,但結果會不同。可破壞積聚,可消散堅固,可調和氣血,可根治疾病。辨識疾病的核心在於標與本,首先生病的是本,其次纔是標,有時會出現綜合症狀。瞭解逆向與順向治療,正確進行無需疑問。掌握標本,任何治療皆能成功,反之則是盲動。以六氣為本,分為太陰、厥陰、少陰、太陽、陽明、少陽。經絡疾病為標,疾病氣候為本。受病經絡,臟腑為標,急症先治標,慢性病則治本。治療的關鍵在於精確診斷,不誤解面色與脈象,這是治療的大原則。若不遵循這些原則,只會導致病情惡化,甚至危及生命。

5. 五治一首(集見此事難知)

夫抑火升水。養陰退陽。流濕潤燥。推陳致新。漬形為汗。潤腸為下。溫經散寒。補中益氣。調經破血。痛隨利減。風從汗出。發表攻裡。斂表滲泄。雙解獨攻。應變從權。治由有五。其細味之。和取從折。屬其備兮。如假小熱。以涼和之。和之不已。次用取之。為熱勢大。

寒藥以取。取之不已。更用從之。因熱既甚。從以溫藥。從之不已。以法折之。為恐沖逆。味隨所為。寒因熱用。或更發之。折之不已。求屬衰之。求屬之法。同氣同聲。法制之體。五治所因。經言不分。邪僻內作。工不能禁。此之謂也。

白話文:

這段文字大意如下:

抑制過旺的火氣,提升身體的水分,滋養陰氣以退減陽氣,流通濕氣以對抗乾燥,更新血液去除舊血,透過汗水排出身體的濕氣,潤滑腸道以促進排便,溫暖經絡以驅除寒冷,補充中氣以增強體力,調節月經以活血化瘀,疼痛會隨著通暢而減輕,風邪會隨著汗水排出,表症用發汗,裡症用攻下,收斂表症同時促進排尿,對症下藥應變自如,治療方法大致可歸納為五種,需細細品味其中的含義。

和諧取自於適度,各種療法需具備,如需使用些許溫熱的藥物,就用涼性藥物來調和,如果調和不夠,再進一步使用取法,因為熱勢太大。

使用寒性的藥物進行取法,如果取法不夠,再進一步使用從法,因為熱勢太盛,使用溫性的藥物進行從法,如果從法不夠,就用折法,以免造成衝突反彈,藥物的使用要根據病情調整,寒性藥物在熱症中使用,或者進一步發汗,折法使用不夠,就尋找衰弱的部位,尋找衰弱部位的方法,是找到同氣同聲的部位,法則和制度的本質,就是五治的基礎,經典中並未明確指出,邪氣偏盛,醫者無法控制的情況,指的就是這個道理。

6. 七方一首(集見儒門事親本內經至真大論篇)

七方之法為繩墨。大小緩急奇偶復。小方劑少飲須徐。大方劑兼宜頓服。戀膈味薄自緩遲。

攻下氣濃乃峻促。奇謂單奇只一法。偶方相合如配匹。復重並制三四方。病謂寒溫反佐術。

劑和六合實類聚。各據方隅更審悉。大抵處方要在合宜而用。不可務取品味。數多過制。越此反不為效矣。本草云。三百六十五種內。相須者止二十種。其單行者七十一。相使者九十。畏者七十八。相惡者六十。相反者十八。相殺者二十六。是以丹溪先生曰。余以某藥治某病。某藥監某藥。某藥為引經。其意則得之矣。

白話文:

七方的運用就像木工的繩墨一樣有規矩可循。包括了小方、大方、緩方、急方、奇方、偶方、複方。使用小方時,藥物劑量較少,服用應緩慢進行。大方則劑量較大,適合一次服下。如果藥物味道淡薄,作用會比較緩慢持久。

攻下類藥物味道濃烈,效果快速。奇方指的是單一藥物治療,偶方則是兩種藥物配合使用,如同配對。複方則是三或四種藥方結合使用。對於疾病,如寒熱,需使用反佐術來調節。

藥方的組合要像六合一樣緊密,根據不同的病情,要細緻地選擇合適的藥方。開藥方的重點在於適合病情,而不是追求多種藥材的搭配。如果超出適度,反而無法達到療效。根據本草記載,在三百六十五種藥材中,只有二十種能互相配合使用,七十一種能單獨使用,九十種能輔助其他藥材,七十八種藥材彼此忌諱,六十種藥材彼此不相容,十八種藥材相互排斥,二十六種藥材可以相互制約。因此,丹溪先生曾說,我用某種藥材治療某種病,用某種藥材監控另一種藥材,某種藥材作為導引經絡,其中的道理,我已經領悟了。

7. 十劑一首(集見儒門事親)

十劑補瀉宣與通。滑澀燥濕重輕倫。瀉為泄實治閉滿。補即能調虛損人。宣非瀉劑乃越吐。

通因開流輕義勻。滑知養竅濡結燥。澀以酸同收斂因。燥攻水液寒清冷。濕潤干枯涸揭皴。

重當鎮墜抑而減。輕為熏揚泄汗陳。十劑由來三法中。發汗燥澀輕可,。下本重濕通滑瀉。

吐唯宣劑旨須論。三法用之猶有補。驅邪扶正益天真。

白話文:

「十劑」分為補、瀉、宣、通、滑、澀、燥、濕、重、輕十種。

瀉,指的是清除身體內過剩的實邪,用於治療身體的壅塞或滿脹。

補,是調理體質虛弱或損耗的狀態。

宣,不是指瀉,而是指能促使氣血上升,引發嘔吐。

通,是促進身體的流通,使輕重均勻,有助於調節身體的平衡。

滑,能滋養肌膚,潤滑腸胃,對抗乾燥。

澀,通常與酸味藥物一同使用,用於收斂和固攝。

燥,能攻擊過多的水液,適用於寒冷和清冷的情況。

濕,可以滋潤身體的幹枯,改善皮膚乾裂。

重,適合用於鎮靜和抑制,減少身體的過度反應。

輕,可用於促進汗腺分泌,排出汗液,並有助於消除陳舊的廢物。

總的來說,十劑的理論源自於發汗、瀉下、催吐三種方法,其中發汗、燥、澀、輕四者可以配合使用;瀉下則配合重、濕、通、滑四者;催吐則主要使用宣劑。三法的使用,對於驅除邪氣、扶助正氣,以及保持身體的自然健康,都有重要的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