劉純

《醫經國小》~ 卷之四 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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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之四 (2)

1. 以上三病例並傷寒法(出陰證略例)

傷寒一日在太陽。頭頸項痛腰脊強。

太陽傳陽明。為巡經傳。少陽名曰越經傳。傳太陰名誤下傳。傳少陰名表傳裡。傳厥陰名巡經得度傳。

二日陽明傳已受。身熱目疼鼻干候。三日少陽胸脅疼耳聾俱病在表經。三陽經絡或一病。未入於臟實汗證。

經大略言之。三陽亦有入腑者。入腑則宜下。

四日陽極傳太陰。腹滿嗌干脈近沉。五日少陰傳向裡。口燥舌乾渴不已。六日病經循厥陰。煩滿囊縮熱劇深。三陰已病即當下。

三陰亦有在經者。在經則宜汗之溫之。

若重感之未易瀉。何知病為兩感寒。太陽病與少陰連。頭痛口乾煩滿渴。榮衛不通腑臟熱。

陽明即與太陰病。腹滿身熱食不進。譫語傳見二日中。三日少陽與厥陰。耳聾囊縮更乃厥。

水漿不入不知人。五臟已傷六腑閉。榮衛不行委和滯。

凡此之際宜切思。溫吐汗下須仔細。其不兩感病傳者。七日太陽病且愈。以下一日退一經。

六經病愈藏脈通。至十二日大邪盡。病患神爽血氣平。若感異氣變他病。大法當如治壞證。

表之表者大發汗。表之裡者下且緩。裡之裡者下即通。裡之表者潤漬同。適當盡脈陰陽理。

表裡因之勿妄攻。

2. 傷寒證候(一首集次見傷寒百證歌)

傷寒之候。悉須審別。證傳唯六。

足三陰三陽為六經證。

經常有九。

六經外有太陽陽明。正陽陽明。少陽陽明三證也。

陽表陰裡。

表為陽。裡為陰也。

傳變兩感。

傳為次第傳經。變為不傳經而成異證者。陰陽俱病曰兩感又曰雙傳。

謂表裡證俱也。

病有壞異。

有失於治之誤為壞證者。有形證相應。服藥間病忽變異。是災怪也。

合病並病二陽俱病為合病。若二陽先俱病。後一陽自病曰並病也。

一病百合

病有首尾。只有一經者。如百脈一宗俱病曰百合病。

辨風與暑濕溫痙六證與傷寒不同。

寒本陰邪。鬱而變熱。怫結轉盛。手經冤熱。

傷寒只病足經。如不大便。煩躁發喘。斑證衄血之類。皆手經之冤熱病也。又守真云。

陽邪為病傳手經。陰邪為病傳足經。

表裡虛實。

謂表虛裡實。表實裡虛。

表裡寒熱。

有外寒內熱。外熱內寒者。

表裡停水。

表有水則多熱。或咳或利。裡有水則脅下痞。或硬。身涼汗出脅痛。

寒熱發厥。

有寒厥熱厥證。

陽證陽毒。

三陽獨盛。陰虛暴絕也。

陰證陰毒。

三陰病深。陷而陽絕也。

陽證似陰。

陰證見而脈沉滑有力。

陰證似陽。

陽證見而脈沉微。

陽盛拒陰。陰盛格陽。陰陽偏盛。陽結陰結。

陽熱之邪。偏結於內。陰氣不能相雜。故其證能食。不大便。此為內實。名曰陽結。陰寒之邪。偏結於內。陽氣不能相雜。故其證不能食。身體重大便反硬。名曰陰結陰易陽易。

男子病新瘥。而婦人與之交。病曰陽易。婦人新病瘥。而男子與之交。病曰陰易也。

發熱潮熱。

熱動復止。而熱不常。或日晡發熱。皆為潮熱。

惡風惡寒。

傷風則惡風。如惡寒發熱者。病在陽。只惡寒。病在陰。如汗後惡寒者。表虛也。

往來寒熱。

或寒或熱。休作有時也。

汗後熱在。

汗後復熱。多內實。或他經熱在。

下之仍熱。

有表證未盡。或陰微而復熱。

結胸與痞。

按之心下痛為小結胸。不按自痛為大結胸。按之不痛。胸中氣結。或滿為痞也。

臟結蛔厥。

大便閉為臟結。胃中虛冷。因成蛔厥。吐長蟲也。

發黃發狂。

有蓄血發黃。太陽傳本也。有結胸發黃。下之早。太陽陽明本也。有濕熱發黃。陽明與太陰也。有寒濕發黃。少陽與太陰也。肝熱者狂。心熱者顛。

發,癮疹。

有下早。有失下。或胃熱極而發。皆陽明熱甚入於手太陰。斑則紅點暈。癮疹起疙瘩也。

發喘咳逆。

氣逆則喘。難布息也。裡病失於下。則咳逆。

衄血證諦。

鼻出血曰衄。熱結下焦為蓄血失血證諦。

唾膿咯血。

重亡津液。熱在上焦。肺痿而吐膿血也。

譫語鄭聲。

實則譫語。虛則鄭聲。

煩躁發渴。

火入於肺成煩。火入於腎成躁。少陰證多渴咳水也。六經皆有渴證。

心中懊,。

反覆顛倒不安。心亂如有所失也。

心下悸動。

振寒而動曰悸。亦曰怔忪。

氣上衝胸。

若吐若下後而裡虛。心下逆滿。氣衝上也。

外氣怫鬱。

汗吐或下後。虛極腹熱。則外邪鬱於表。

驚惕冒悶。

忽身體振動曰驚惕。昏冒如悶。

霍亂頭疼。

吐利並作曰霍亂。三陽與厥陰傷寒俱有頭疼多。

乾嘔吐逆。

曰乾嘔。食入即吐曰吐逆。

腹脅咽疼。

有腹內時發痛者。有脅下痛者。咽嗌干痛者。

膈內拒痛。

表未解。更胃中虛邪乘入結於內。故痛。

身疼身重。

榮血不利為疼。濕勝也。汗後疼者。邪未盡也。

咳嗽涎盛。

火乘肺為嗽。停水傷風寒濕氣。皆為嗽。脾熱則涎盛。

頭汗自汗。

裡虛表實。陽氣上行。故頭上汗出。或際頸而還。病發黃也。凡傷風。風溫。風濕。中暑。柔,。霍亂。下利。四肢逆冷。及陽明證。皆自汗。

漏汗不止。

陽氣不足。因發汗而益虛。皮腠不固而汗不止。

陽躁無汗。

陽極而躁熱無汗。

腹滿遺尿。

氣澀不通。壅而為腹滿。下焦不禁。遺溺出也。

舌上滑胎。

丹田有熱。胃中有寒也。

下利便血。

泄瀉曰下利。曰飧泄。下焦不約。熱甚而便血也。

晝夜偏劇。

陰虛則夜不寧。陽虛則晝不安。

口燥咽乾。

陰證內熱。津液不足也。

婦人傷寒。熱入血室。

發熱間。經水適來。而血室空虛。故邪氣乘入也。

傷寒似瘧。

忽寒忽熱。休作有時。或汗已復熱。

邪中二焦清邪中於上。濁邪中於下。

有多眠證。

衛氣陷於陰病。及風濕狐惑等證。皆多眠。

或不得眠。

陰躁或熱甚。心煩則不能眠。

二便不通。

大便堅曰脾約。不通曰不更衣。小便不通。下焦不利也。胃中干。或熱甚故爾。

耳聾喉痹。

經壅而不利為聾。清氣不得上通也。熱氣上壅為痹。

渾身壯熱。

陰微陽勝也。

食復勞復。

瘥後勞復。肉食所傷。再病曰食復也。

小腹硬滿。

熱氣深陷。客於下焦。便小腹硬滿也。甚則尿血。

大便堅黑。

熱邪深陷也。

手足逆冷。

陽虛陰勝。厥逆也。

漱水不咽。

熱邪在經。未傳裡也。

肉上粟起。

發熱病。因冷水,之故也。

腹內雷鳴。

寒氣相搏也。

下利溏垢。

寒則泄如鴨溏。熱則垢膩。

身難轉側。

濕勝也。

或如蟲行。

身癢如蟲行者。久虛故也。

臍內築動。

心氣虛而腎氣發動也。

項強KT,KT太陽病。表實也。

揚手擲足。循衣撮空。

肝熱甚乘肺也。

狐惑聲嗄。

蟲食上部聲嗄曰惑。蝕下部咽乾曰狐。

筋惕肉,。

體惕振搖而動。證也。

瞪目直視。

心腎氣欲絕也。

汗出如油。

正氣已脫。

喑啞不言。

熱傷少陰之絡脈也。

舌卷囊縮。

陰邪下陷也。

鼻內煤煙。

陰毒之深也。

指甲青黑。

肝氣絕也。

目盲見鬼。

脫陰脫陽也。

九竅出血。

下厥上竭也。

環口黧色。

脾氣絕也。

螈,口噤。

變,證也。

轉筋入腹。

邪氣入裡。與宿積相連。引痛入陰筋也。

腳攣嚙齒。

風痹甚。陰氣不足也。

叉手冒心。

胸中陽氣不足故也。

常須識此。傷寒壞異。觀其脈證。傳變復逆。

傳為有常之傳經也。變為不常。陽忽變陰也。復如食復勞復。逆謂若汗吐下後仍不解。此犯逆也。若以上壞證之類。許叔微傷寒百證歌分類可見。並宜熟讀。

謹熟陰陽。隨證為治。各使其宜。

傷寒傳變不常。宜熟辨陰陽之證。各得治法之宜。可汗可和。可不可潤。可吐可火。可灸可水。可針可溫。

可汗者。表之證也。可和者。榮衛不諧。宜和解也。可下者。裡證也。可潤者。

陰燥也。可吐者。食在上脘之類。可火者。陰毒證也。可灸者。陰證下陷也。可水者。

熱而燥也。可針者。並病也。可溫者。裡寒也。

詳其不可。究傷寒論。審識病機。制法之例。勉之秘之。誦之無HT,。HT,猶厭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