戴天章

《廣瘟疫論》~ 卷之四 (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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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之四 (3)

1. 和法

寒熱並用之謂和,補瀉合劑之謂和,表裡雙解之謂和,平其亢厲之謂和。所謂寒熱並用者,因時疫之熱夾有他邪之寒,故用此法以和之也。凡方中有黃連與生薑同用,黃芩與半夏同用,石膏與蒼朮同用,知母與草果同用者皆是。所謂補瀉合用者,因時疫之邪氣實,人之正氣虛,故用此法以和之。

凡方中有參、耆、歸、芍與硝、黃、枳、樸同用者是。所謂表裡雙解者,因疫邪既有表證,復有里證,故用此法以和之。凡方中有麻、葛、羌、防、柴、前與硝、黃、梔、芩、苓、澤、枳、樸合用者是。所謂平其亢厲者,因時疫之大勢已去,而餘邪未解,故用此法以和之,或用下法而小其劑料,緩其時日;或用清法而變其湯劑,易為丸散者皆是。凡此和法,雖名為和,實寓有汗、下、清、補之意,疫邪尤有宜和者。

凡熱不清,用清涼藥不效,即當察其熱之所附麗。蓋無所附麗之熱,為虛而無形之氣。如盛夏炎蒸,遇風雨即解,故人身之熱,氣清即退。有所附麗之熱,為實而有物。如洪爐柴炭,雖沃以水,尤有沸騰之憂,必撤去柴炭而熱始退。凡熱之所附麗,非痰即滯,非滯即血,徑清其熱,不去其物,未能有效。

必視其附麗何物,於清熱諸方加入何藥,效始能捷。此和法之精微神變者也。

宜和之證,詳列於下:寒熱往來,盜汗,口苦,咽乾,頭眩,舌強,渴,胸脅滿,耳聾,小便黃,嘔吐下利而心下痛,口乾舌強而惡寒,大小便閉而寒熱,痞滿而悸,二便自利而舌苔,形體瘦損而舌苔。凡此表、里、虛、實、寒、熱相兼者不可枚舉,引此數端,可以類推,其有似和而實非和證者,詳後辨似條。

白話文:

[和法]的意思是結合冷熱藥物、補瀨藥物、同時治療表裡病症,以及調節過度反應的病情。我們所說的冷熱藥物結合使用,是因為季節性流行病的熱症常伴隨其他寒邪,所以我們會用這種方法來平衡它們。在處方中,若黃連與薑、黃芩與半夏、石膏與蒼朮、知母與草果一起使用,都是屬於這種情況。

我們所說的補瀉藥物結合使用,是因為季節性流行病的邪氣很強,但人的正氣卻很弱,所以我們會用這種方法來達到平衡。在處方中,如果有人參、黃耆、當歸、白芍與芒硝、大黃、枳實、厚樸一起使用,就是這種情況。

我們所說的表裡雙解,是因為疫情的邪氣可能在表面也可能在內部,所以我們會用這種方法來平衡它們。在處方中,如果有麻黃、葛根、羌活、防風、柴胡、前胡與芒硝、大黃、梔子、黃芩、茯苓、澤瀉、枳實、厚樸一起使用,就是這種情況。

我們所說的平其亢厲,是因為季節性流行病的主要趨勢已經過去,但餘邪還未消散,所以我們會用這種方法來達到平衡,可能是減少藥量或延長服藥時間,或是改用更溫和的藥物,如丸散。

這些和法雖然被稱為和,但實際上包含了發汗、瀉下、清熱、補益的概念,對於疫情特別適合使用和法。

所有熱症不清,用清涼藥物效果不佳,就應檢查熱症所依附的東西。沒有依附的熱,是虛無形的氣。就像盛夏的高溫,遇到風雨就會消散,所以人體的熱,只要氣清就會退燒。有依附的熱,是實質且有形的東西。就像大火爐的柴炭,即使用水澆灌,仍有沸騰的風險,必須移除柴炭,熱才會退。

熱症所依附的,不是痰就是瘀滯,不是瘀滯就是血液,直接清除熱症,不解決根源問題,效果不會好。

必須看熱症依附的是什麼,再在清熱方中加入相應的藥物,效果才能快速。這是和法的精髓。

適用和法的情況,詳細列於以下:寒熱交替、盜汗、口苦、咽喉乾燥、頭暈、舌頭僵硬、口渴、胸部脹滿、耳鳴、小便黃、嘔吐、腹瀉、心臟疼痛、口乾舌頭僵硬伴隨怕冷、大小便閉塞伴隨寒熱、腹部脹滿伴隨心悸、大小便失禁伴隨舌苔、身體瘦弱伴隨舌苔。以上這些表裡虛實寒熱相兼的症狀無法一一列舉,只舉幾個例子,可以以此類推,有看似適合和法但實際上不是的情況,詳見後面的辨識條目。

2. 補法

時疫本不當補,而有屢經汗、下、清解不退者,必待補而愈。此為病藥所傷,當消息其所傷在陰、在陽,以施補陰、補陽之法。疫邪為熱證,傷陰者多,然亦有用藥太過而傷陽者,則補陰、補陽又當酌其輕重,不可偏廢。凡屢經汗、下、清、和而煩熱加甚者,當補陰以濟陽。

所謂寒之不寒,責其無水者是,六味、四物、生脈、養榮諸方酌用。屢經汗、下、清、和,熱退而昏倦痞利不止者,當補陽。所謂養正以卻邪者是,四君、異功、生脈、六君、理中、建中、附子等方酌用,諸證詳後。

當補陰證:舌乾無苔,舌黑無苔,耳聾,目直視,目不明,服清涼藥渴不止,服清涼藥煩熱加甚,服攻下藥舌苔愈長,服攻下藥舌苔芒刺燥裂愈甚,服清涼藥身熱愈甚,身體枯瘦,用利水藥小便愈不通,腰膝萎軟,周身骨節痛不可移動,多睡。

當補陽證:多冷汗,汗出身冷經日不回,小便清而多,大便利清穀,嘔吐用清熱開導藥愈甚,自利用清下藥愈甚,痞滿。

外此,更有四損、四不足、三複證當補,詳見後。

白話文:

[補法]

對於流行疾病,本來不應立即使用補法,但有些患者即使經過多次發汗、瀉下、清熱解毒治療仍無效,這種情況下,可能需要使用補法才能痊癒。這通常是因為疾病的治療過程中,患者的身體受到了藥物的傷害。我們需要判斷是陰虛還是陽虛,再分別採用補陰或補陽的療法。

流行病多為熱性病症,導致陰虛的情況較多,但也有可能因過度用藥導致陽虛。因此,在補陰或補陽時,應根據病情的輕重,適度調整,不能只注重一方。

如果患者經過多次發汗、瀉下、清熱、調和治療後,煩躁和高燒的情況反而更嚴重,這時應當補陰以滋養陽氣。例如,如果患者出現口乾舌燥、耳鳴、視力模糊、服用清熱藥後仍然口渴、煩躁加劇、舌苔增厚、服用攻下藥後舌苔更加乾燥、服用清熱藥後體溫更高、身體消瘦、服用利尿藥後尿量更少、腰膝乏力、全身骨頭關節疼痛難以移動、嗜睡等症狀,就應考慮補陰。

如果患者出現大量冷汗、出汗後體溫降低久久無法恢復、小便清而頻繁、大便稀薄、服用清熱開導藥後嘔吐加劇、自行服用清下藥後腹瀉更嚴重、胃部脹滿等症狀,則應考慮補陽。

除了上述情況,還有四損、四不足、三複證等需要補法的情況,詳細的內容將在後續部分進一步闡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