戴天章

《廣瘟疫論》~ 卷之四 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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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之四 (2)

1. 和法

寒熱並用之謂和,補瀉合劑之謂和,表裡雙解之謂和,平其亢厲之謂和。所謂寒熱並用者,因時疫之熱夾有他邪之寒,故用此法以和之也。凡方中有黃連生薑同用,黃芩半夏同用,石膏蒼朮同用,知母草果同用者皆是。所謂補瀉合用者,因時疫之邪氣實,人之正氣虛,故用此法以和之。

凡方中有參、耆、歸、芍與硝、黃、枳、樸同用者是。所謂表裡雙解者,因疫邪既有表證,復有里證,故用此法以和之。凡方中有麻、葛、羌、防、柴、前與硝、黃、梔、芩、苓、澤、枳、樸合用者是。所謂平其亢厲者,因時疫之大勢已去,而餘邪未解,故用此法以和之,或用下法而小其劑料,緩其時日;或用清法而變其湯劑,易為丸散者皆是。凡此和法,雖名為和,實寓有汗、下、清、補之意,疫邪尤有宜和者。

凡熱不清,用清涼藥不效,即當察其熱之所附麗。蓋無所附麗之熱,為虛而無形之氣。如盛夏炎蒸,遇風雨即解,故人身之熱,氣清即退。有所附麗之熱,為實而有物。如洪爐柴炭,雖沃以水,尤有沸騰之憂,必撤去柴炭而熱始退。凡熱之所附麗,非痰即滯,非滯即血,徑清其熱,不去其物,未能有效。

必視其附麗何物,於清熱諸方加入何藥,效始能捷。此和法之精微神變者也。

宜和之證,詳列於下:寒熱往來,盜汗,口苦,咽乾,頭眩,舌強,渴,胸脅滿,耳聾,小便黃,嘔吐下利而心下痛,口乾舌強而惡寒,大小便閉而寒熱,痞滿而悸,二便自利而舌苔,形體瘦損而舌苔。凡此表、里、虛、實、寒、熱相兼者不可枚舉,引此數端,可以類推,其有似和而實非和證者,詳後辨似條。

2. 補法

時疫本不當補,而有屢經汗、下、清解不退者,必待補而愈。此為病藥所傷,當消息其所傷在陰、在陽,以施補陰、補陽之法。疫邪為熱證,傷陰者多,然亦有用藥太過而傷陽者,則補陰、補陽又當酌其輕重,不可偏廢。凡屢經汗、下、清、和而煩熱加甚者,當補陰以濟陽。

所謂寒之不寒,責其無水者是,六味、四物、生脈、養榮諸方酌用。屢經汗、下、清、和,熱退而昏倦痞利不止者,當補陽。所謂養正以卻邪者是,四君、異功、生脈、六君、理中、建中、附子等方酌用,諸證詳後。

當補陰證:舌乾無苔,舌黑無苔,耳聾,目直視,目不明,服清涼藥渴不止,服清涼藥煩熱加甚,服攻下藥舌苔愈長,服攻下藥舌苔芒刺燥裂愈甚,服清涼藥身熱愈甚,身體枯瘦,用利水藥小便愈不通,腰膝萎軟,周身骨節痛不可移動,多睡。

當補陽證:多冷汗,汗出身冷經日不回,小便清而多,大便利清穀,嘔吐用清熱開導藥愈甚,自利用清下藥愈甚,痞滿。

外此,更有四損、四不足、三複證當補,詳見後。

3. 四損

大勞、大欲、大病、久病後為四損。氣血兩虛,陰陽並竭,復受疫邪,正虛則邪入愈深,邪深則傳化難出,汗、下傷正而正脫,補助郁邪而邪錮,多不可治。然補瀉兼施,間有愈者。有補瀉合用之法,有先補後瀉之法,有先瀉後補之法。凡人參敗毒散人參白虎湯黃龍湯竹葉石膏湯,皆補瀉合用之法也。

先用補劑,後施汗、下,先補後瀉之法也。先用汗、下,後施補劑,先瀉後補之法也。當詢病之來路,斟酌施治,尤當審現在之證。若純見實證,亦不可以疑似之見誤人。大凡周身俱見大實、大熱之證,而一、二處微見虛象,則吃緊照顧其虛;周身俱見虛象,而一、二處獨見實證,則吃緊斡旋其實。此治病之權衡也。

若夫汗之而表證愈增,如頭痛、身痛更甚之類;清、下而里證愈增,如煩渴、痞滿更甚之類,則大虛有盛候也,急宜補之毋疑。既辨其證,尤當細辨其脈。凡遇脈之浮候盛大者,須謹察其沉候有無力處;六部脈皆盛者,須謹察其一部有獨無力處。果得其一部一候之真無力,便可略其諸部諸候之假有餘,從而施治,有獨見若神之妙。

夫既詢得其來路之大概,又察得其輕重之確憑,再加之脈理精詳,則燭照無遺矣。其損證之狀甚多,當參後四不足條看。

4. 四不足

四損由人事,四不足由天稟;四損在暫時,四不足在平素。然四不足亦有由四損而來者,不可以四損之外,便無不足。四不足者,氣、血、陰、陽也。氣不足者,少氣不足以息,語言難出也,感邪雖重,反不成脹滿,痞塞,凡遇此證,縱宜宣伐,必以養氣為主。血不足者,面色萎黃,唇口刮白也,感邪雖重,面目反無陽色,縱宜攻利,必以養血為主。

陽不足者,或四肢厥逆,或肌體惡寒,恆多泄瀉,至夜益甚,或口、鼻冷氣,受邪雖重,反無發熱、苔刺、燥渴,凡遇此等證,縱欲攻利清熱,必先之以溫補,待其虛回,實證全見,然後以治實之法治之。陰不足者,自然五液枯乾,肌膚甲錯,感邪雖重,應汗無汗,應厥不厥,遇此等證,縱宜攻利,必先之以養陰,待其氣化津回,邪多不治自退。設有未退,酌用清利,攻利若早,其病益甚。

以上四不足,合前條四損,總不可正治其邪。必以養正為要,先服養正藥,待其實證悉見,方可攻邪。若服攻邪藥,虛證復見,仍當調補其虛,養正以和邪,去邪以安正,互相加減,迭為進退,直待邪盡去而正不傷,方為善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