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士雄

《溫熱經緯》~ 卷四 (1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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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四 (13)

1. 薛生白濕熱病篇

雄按:吳本無此條。

此濕熱已解,餘邪矇蔽清陽,胃氣不舒,宜用極輕清之品,以宣上焦陽氣。若投味重之劑,是與病情不相涉矣。雄按:章氏謂輕劑專為吳人體弱而設,是未察病情之言也。或問濕熱盛時,疫氣流行,當服何藥?預為消弭。

余謂葉訥人《醫案存真》載其高祖天士先生案云:天氣鬱勃泛潮,常以枇杷葉拭去毛淨鍋炒香,泡湯飲之,取芳香不燥,不為穢濁所侵,可免夏秋時令之病,余則建蘭葉、竹葉、冬瓜、蘆根,皆主清肅肺氣,故為溫熱暑濕之要藥,肺胃清降,邪自不容矣。若別藥恐滋流弊,方名雖美,不可試也,而薄滋味,遠酒色,尤為要務。

此條須與第三十一條參看,彼初起之實邪,故宜湧泄,投此輕劑,不相合矣。又須與後條參看,治法有上中之分,臨證審之。解後餘邪為虛,初發者為實,上焦近心,故有懊惱譫語,中焦離心遠,故無。如其舌黃邪盛,亦有發譫語者。

十濕熱證:初起發熱,汗出,胸痞,口渴,舌白,濕伏中焦。宜藿梗、蔻仁、杏仁、枳殼、桔梗、鬱金、蒼朮、厚朴、草果、半夏、干菖蒲、佩蘭葉、六一散。

楊云:俱可用,但須擇一二味對證者用之,不必並用。等味。

雄按:吳本胸痞下,曰:「不知飢」,口渴下,曰:「不喜飲」,舌白作「舌苔滑白」,無杏仁、蒼朮、厚朴、草果、半夏。

濁邪上干則胸悶,胃液不升則口渴,病在中焦氣分,故多開中焦氣分之藥。

雄按:亦太多,頗不似薛氏手筆。此條多有挾食者,其舌根見黃色,宜加栝蔞、楂肉、萊菔子。汪按:此疑亦後人所附評語。

十一濕熱證:數日後。

雄按:吳本下有「胸痞」二字。自利溺赤。

雄按:吳本作「澀。口渴。

雄按:吳本上有」身熱二字。濕流下焦。宜滑石、豬苓、茯苓、澤瀉、萆薢、通草等味。

雄按:吳本無澤瀉、通草,有神麯、廣皮。

下焦屬陰,太陰所司,陰道虛故自利,化源滯則溺赤,脾不轉津則口渴,總由太陰濕勝故也。濕滯下焦,故獨以分利為治。然兼證口渴胸痞,須佐入桔梗、杏仁、大豆黃卷,開泄中上。源清則流自潔,不可不知。

雄按:據此則本條「胸痞」二字,當從吳本增入為是。至源清流潔云云,則又非自注之文法,殊可疑也。汪按:此篇多有後人評語傳寫羼入自注之處。此數語亦後人所附評語也。以上三條,俱濕重於熱之候。濕熱之邪,不自表而入,故無表裡可分,謂由膜原中道而入也,雖無表裡之分,亦有淺深當別。而未嘗無三焦可辨,猶之河間治消渴亦分三焦者是也。

夫熱為天之氣。

雄按:此明熱即暑之謂也,章氏何以曲為改釋。濕為地之氣,熱得濕而愈熾,濕得熱而愈橫。

雄按:熱得濕則鬱遏而不宣,故愈熾;濕得熱則蒸騰而上熏,故愈橫。兩邪相合,為病最多。丹溪有云:濕熱為病,十居八九。故病之繁且苛者,莫如夏月為最。以無形之熱,蒸動有形之濕,素有濕熱之人,易患濕溫,誤發其汗,則濕熱混合為一,而成死證,名曰重暍也。濕熱兩分,其病輕而緩,濕熱兩合,其病重而速。

白話文:

薛生白濕熱病篇

此篇論述濕熱病的治療。濕熱已解,但餘邪仍阻礙清陽之氣,胃氣不暢,宜用極輕清的藥物,宣通上焦陽氣。若用藥過於滋膩,則與病情不相符。有人認為輕劑只適用於體弱之人,此說未察病情。有人詢問濕熱盛行時如何預防,答曰:枇杷葉泡湯飲用,可預防夏秋疾病;此外,建蘭葉、竹葉、冬瓜、蘆根等藥物,皆能清肅肺氣,為治療溫熱暑濕的要藥,肺胃清降,邪氣自然消退。其他藥物恐有副作用,即使藥名再好,也不可輕易嘗試。飲食清淡,遠離酒色,尤為重要。

此條需參考第三十一條,初起之實邪,應當峻下,而輕劑則不適用。此條亦需參考後文,治療方法有上中之分,需根據實際病情判斷。濕熱病解後餘邪屬虛,初發則屬實;上焦靠近心臟,故出現懊惱、譫語等症狀,中焦離心臟較遠,則無此症。但若舌苔黃厚邪盛,也可能出現譫語。

一種濕熱證:初期發熱,汗出,胸悶,口渴,舌苔白,濕邪停滯中焦。可用藿香梗、肉豆蔻仁、杏仁、枳殼、桔梗、鬱金、蒼朮、厚朴、草果、半夏、幹菖蒲、佩蘭葉、六一散等藥。但應擇一二味對症使用,不必全部使用。

另一種濕熱證:數日之後,自利,小便赤澀,口渴,濕邪流注下焦。可用滑石、豬苓、茯苓、澤瀉、萆薢、通草等藥。下焦屬陰,太陰司之,陰道虛弱則自利,化源停滯則小便赤澀,脾失健運則口渴,總因太陰濕盛所致。濕滯下焦,故以利水為主要治療方法。若兼見口渴、胸悶,需佐以桔梗、杏仁、大豆黃卷等藥,以宣通中上焦。

以上三種濕熱證,皆濕重於熱。濕熱之邪由肌膚腠理直接侵入,故無表裡之分,但亦有淺深之別,亦可從三焦辨證。

熱為天之氣,濕為地之氣,熱遇濕則更盛,濕遇熱則更橫行。兩邪相合,為病最多,濕熱病常見。濕熱之邪,輕則病緩,重則病急。濕熱夾雜,易致重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