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壽世保元》~ 卷十 (5)
卷十 (5)
1. 金瘡
夫金瘡者。或刀斧槍劍所傷。出血不止。若出血太多者。外用止血生肌之藥。內用清心補血而調理之。大抵脈浮細易治。緊數者。難治。
一治金瘡出血不止。
海螵蛸(五錢),白龍骨(五錢),五倍子(二兩),赤石脂(一兩),血竭(三錢五分),麝香(少許)
上為細末。以冷水洗淨。敷於傷處。百發百中。
一治刀傷石磕。損血不止。腫痛不可忍。用蔥一大把。切爛。搗如泥。熟研乘熱敷之。如冷再換。其痛即止。
一治傷破手足。血出不止。一時無藥。即以自己小便淋洗傷處。雖痛甚而即愈。
一治石傷刀損破者。用磚上陳石灰研細末。敷腫處。血止即愈。不出膿。又不痛。神效。
一止血住痛生肌。
嫩老鼠(未生毛不拘多少),韭菜根
上各等分。石臼搗爛。入嫩石灰末於內。摻幹成餅。為度。陰乾。用時以刀刮藥末。敷傷處。
一論金瘡所傷。並一切臁瘡。馬斷梁等瘡。
一捻金
用臈月黑牛膽一個。裝入石灰四兩。白礬一兩。陰乾取出。入黃丹炒一兩。研和敷患處。
凡一切手足皮膚。偶然出血不止。或槍刀刺傷。或傷破手腕。血長流不止。用手指緊捺患處。或麻繩扎住。半日或一日即住。急服八物湯。生血氣為主。
一治箭傷。能收斂金瘡口。無疤痕。用劉寄奴為末。摻之立效。
一治金瘡箭鏃所傷。用松樹懸皮。生為末。石灰煅通紅。研為細末。和勻敷之。止血收瘡口。神效。
一治毒箭傷破欲死者。用鹽汁敷之。如無鹽。用靛青搽瘡。立愈。
一治打破肢體。血出不止。(中州傅體愛傳)用生半夏為末。摻患處立止。
一凡刀斧所傷。血不止。切勿飲水。令血不止而死者多。若血不止。急以布蘸熱湯含之。令冷水浸之即止。
一箭頭入骨肉。不能出者。用鵝管石為末。撒在四圍。箭頭自出。
一治刀斧重傷。斫斷手足。血出不止。痛入骨髓。急用手按上捉住。
上同研細末。童便洗淨。四圍用藥敷住。止血住痛。生肌接骨。
一治金瘡腫痛。出血不止。寒熱口乾。此氣虛血無所附。而血不歸經也。以補中益氣湯加五味、麥冬主之。陽氣復而愈。
一治刀斧傷破。打破跌破。出血不止。開口不合。用此止血生肌住痛。立時見效。
銀末,發灰,血竭,人指甲(燒存性),珍珠(燒存性各等分)
上為末。研勻。每用摻於患處。立效。
一治醫針入。而針折在肉中。以鼠腦搗如膏塗之。
鐵棘竹木諸刺。在肉中不出。並蛇骨刺入毒痛。方用燒死鼠敷之。
2. 齒傷
一人齒咬破指頭。痛不可忍。久則爛脫手指。並手掌。諸方不載。急用人尿使瓶盛之。將患指浸在內。一宿即愈。如爛者。用食蛇龜殼燒灰敷之。如無龜。用鱉殼燒灰。搽敷立愈。
3. 中毒
人為百藥所中傷。其脈洪大者生。微細者死。又曰。洪大而遲者生。微細而數者死。大凡百毒所中。用甘草綠豆水煎服之。能解百毒。
一方。宜多灌香油為最良。
一治信毒水粉山砒霜。及一切殺人之毒。
巴豆殼(壯者十四個弱者七個),花椒(去目五分),甘草(五分)
上共搗為末。涼水化服。即時嘔吐。如不吐再服。其毒盡出。如嘔吐不止。用舊壁土滾水泡服。立止。
一論中砒霜毒。於肉飯中得之者。則易治。飲酒中得之者。則散歸百脈。難治。若在胃膈作痛。可吐。在腹中。可下。急服藥。得吐泄則愈。
一中砒霜毒諸方
一方。用綠豆半升。細擂去渣。以新汲水調服。
一方。用人糞汁灌之。立愈。
一方。用臘月豬苦膽服之。立已。
一方。用旱稻草燒灰。以新汲水淋汁。絹巾濾過。冷服一碗。毒從下利。
一方。刺羊血飲之。立效。
一方。用黑鉛。井水磨服效。
一方。用生麻油一碗。灌之立愈。
一方。用羊血陰乾收貯。用井花水調服。
一方。用新鴨血殺吃之。不用水調。
一中砒霜水粉毒。用膽礬一分研爛。入井水一小盞和勻。服之立解。
一中山砒霜毒將死。用絲瓜根、木槿葉研。涼水調吃一二碗。立解。
一中信毒水粉山砒霜毒。並小兒蟲積。用荸薺食之。立解。
一中巴豆毒。利下不止。
上各等分。為細末。每服二錢。涼水調服。
一中水粉毒陳壁隔去硝屑。水丸。百草霜為衣。水送下。
一解砒霜毒。
硫黃(四錢),綠豆(粉五錢)
上為細末。冷水調。頻頻緩服。冬月用溫服。如肚痛再加一服。待肚不痛。用雞毛探吐。吐後用溫溫稀粥。四五日不可食飯粽。以此救數人效。
一治誤吞金鐵並銅錢。羊脛骨炭火燒存性為末。每服三錢。米飲送下。取下物從大便中出。一治誤吞銅錢。或金銀等物不能化者。用砂仁濃煎湯服之。其物自下。
一治誤吞針。用雄磁石為末。丸如櫻桃大。吞下。即服通利之藥。打下大便而出。
昔有一女子。將針尖誤嚥下肚。諸醫不治。用蠶豆煮熟。同韭菜吃下。針同菜由大便而出。
一兒誤吞針。鯁喉不下。死在須臾。用黑砂糖和黃泥為丸。令兒吞下。泥裹針於內。由大便而下。
一方。用木炭燒紅。急搗細末。米湯調服。
一方。用磁石一塊。當呵之自出。
一中杏仁毒。搗鹽汁解之。
一中花椒毒。閉氣不通。新汲水飲之。
一中藜蘆毒。蔥煮汁服。解之。
一中阿芙蓉毒。或致不省人事。用釅醋溫熱。入砂糖灌下一二碗。探吐之。
一中草烏、川烏、附子之毒。嘔吐不止。以香油灌下立解。
一方。用多年陳壁土泡湯。如渴用水調服之。
一飲饌中毒。用黑豆、甘草煮汁。恣飲無虞。中砒霜者亦效。
一治人或酒後口渴。或發熱太甚。夜間吃水。誤食水蛭在腹。或至三五個月。而面黃肌瘦。腹脹滿。諸藥不效。用泥土為丸。香油為衣。丸如綠豆大。每服一百丸。或二百丸。空心。溫水送下。其蛭從土而下。且油能泄瀉泥土水蛭之出也。故效。
一治誤食河豚魚毒。一時危困。倉卒無藥。用香油多灌之。毒出盡。即瘥。否則殺人。
又法。用白礬末。以沸湯調灌之。立愈。
一治誤吞田螺。哽喉不下。死在須臾。用鴨一隻。以水灌入口中。少頃。將鴨倒懸。令出涎水。與患人服之。不一刻。其骨即化。
一治誤食鱔鱉蝦蟆毒。用豆豉一大合。新汲水浸。令豉水濃。溫服之。此三物令人大小便秘。臍下痛。有致死者。
一治誤食蟹中毒。煮紫蘇飲一兩盞。即解。
一方。以生藕汁。或煮乾蒜汁服。均效。
一治凡中六畜肉毒。用犀角濃磨水。只服一碗便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