孫思邈

《備急千金要方》~ 卷五上 少小嬰孺方上 (1)

回本書目錄

卷五上 少小嬰孺方上 (1)

1. 卷五上 少小嬰孺方上

(凡五類)

白話文:

在這部分的內容中,它主要分為五個部分,但是你並未提供具體的五類內容。通常,[卷五上 少小嬰孺方上]會涵蓋嬰幼兒常見疾病的治療方法,如感冒、消化不良、皮膚病、發燒和驚厥等。

(一) 感冒:描述瞭如何辨識嬰兒感冒的症狀,以及使用中草藥來緩解流鼻涕、咳嗽和發燒等症狀的方法。

(二) 消化不良:討論了嬰兒消化系統的特點,以及如何通過飲食調整和使用中草藥來處理嬰兒的腹瀉、便祕和脹氣等問題。

(三) 皮膚病:介紹了嬰兒皮膚的特性和常見的皮膚問題,如濕疹、尿布疹和痱子等,並提供了相應的治療方案。

(四) 發燒:闡述瞭如何判斷嬰兒是否發燒,以及在不同情況下應採取的措施,包括物理降溫和使用中草藥來控制體溫。

(五) 驚厥:解釋了嬰兒驚厥的原因和可能的誘因,以及在嬰兒發生驚厥時應採取的緊急處理措施。

以上只是一個假設性的翻譯,具體的內容還需要根據原文來確定。

2. 序例第一

(論三首,方二首,擇乳母法)

論曰:夫生民之道,莫不以養小為大,若無於小,卒不成大。故《易》稱積小以成大。《詩》有厥初生民,《傳》曰聲子生隱公,此之一義,即是從微至著,自少及長,人情共見,不待經史,故今斯方先婦人小兒,而後丈夫耆老者,則是崇本之義也。然小兒氣勢微弱,醫士欲留心救療,立功瘥難,今之學者,多不存意,良由嬰兒在於襁褓之內,乳氣腥臊,醫者操行英雄,詎肯瞻視,靜言思之,可為太息者矣。

《小品方》云:凡人年六歲以上為小,十六歲以上為少,(《巢源》、《外臺》作十八以上為少),三十以上為壯(《巢源》、《外臺》作二十以上為壯),五十以上為老。其六歲以下,經所不載,所以乳下嬰兒有病難治者皆為無所承據也。中古有巫妨(《巢源》作巫方)者,立小兒《顱囟經》,以占夭壽,判疾病死生,世相傳授,始有小兒方。逮於晉宋,江左推諸蘇家,傳習有驗,流於人間。

齊有徐王者,也有《小兒方》三卷,故今之學者,頗得傳授。然徐氏位望隆重,何暇留心於少小,詳其方意,不甚深細,少有可採,未為至秘。今博採諸家及自經用有效者,以為此篇,凡百居家,皆宜達茲養小之術,則無橫夭之禍也。

又曰:小兒病與大人不殊,惟用藥有多少為異。其驚癇客忤解顱不行等八九篇合為此卷,下痢等余方並散在諸篇,可披而得之。

凡生後六十日瞳子成,能咳笑應和人。百日任脈成,能自反覆,(一作百五十日。)百八十日尻骨成,能獨坐。二百一十日掌骨成,能匍匐。三百日臏骨成,能獨立。三百六十日膝骨成,能行。此其定法,若不能依期,必有不平之處。

凡兒生三十二日一變。六十四日再變,變且蒸。九十六日三變。一百二十八日四變,變且蒸。一百六十日五變。一百九十二日六變,變且蒸。二百二十四日七變。二百五十六日八變,變且蒸。二百八十八日九變。三百二十日十變,變且蒸。積三百二十日小蒸畢後,六十四日大蒸,蒸後六十四日復大蒸,蒸後一百二十八日復大蒸。

凡小兒自生三十二日一變,再變為一蒸,凡十變而五小蒸,又三大蒸,積五百七十六日,大小蒸都畢,乃成人。小兒所以變蒸者,是榮其血脈,改其五臟,故一變,竟輒覺情態有異。

其變蒸之候,變者上氣,蒸者體熱,變蒸有輕重,其輕者體熱而微驚,耳冷尻冷,上唇頭白泡起如魚目珠子,微汗出,其重者體壯熱而脈亂,或汗或不汗,不欲食,食輒吐哯,目白睛微赤,黑睛微白。又云:目白者重,赤黑者微。變蒸畢,目睛明矣,此其證也。單變小微,兼蒸小劇,凡蒸平者五日而衰,遠者十日而衰,先期五日後之五日為十日之中,熱乃除耳。兒生三十二日一變,二十九日先期而熱,便治之如法,至三十六七日蒸乃畢耳。

恐不解了,故重說之。且變蒸之時,不欲驚動,勿令旁多人,兒變蒸或早或晚不如法者多。又初變之時或熱甚者,違日數不歇,審計變蒸之日,當其時有熱微驚,慎不可治及灸刺,但和視之。若良久熱不可已,少與紫丸微下,熱歇便止。若於變蒸之中,加以時行溫病,或非變蒸時而得時行者,其診皆相似,惟耳及尻通熱,口上無白泡耳。當先服黑散以發其汗,汗出,溫粉粉之,熱當歇,便就瘥。

若猶不都除,乃與紫丸下之。兒變蒸時若有寒加之,即寒熱交爭,腰腹夭糾,啼不止者,熨之則愈也。(熨法出下篇炙粉絮熨者是。)變蒸與溫壯傷寒相似,若非變蒸,身熱耳熱尻亦熱,此乃為他病,可作余治,審是,變蒸不得為余治也。

又一法,凡兒生三十二日始變,變者身熱也。至六十四日再變,變且蒸,其狀臥端正也。至九十六日三變,定者候丹孔出而泄。至一百二十八日四變,變且蒸,以能咳笑也。至一百六十日五變,以成機關也。至一百九十二日六變,變且蒸,五機成也。至二百二十四日七變,以能匍匐也。

至二百五十六日八變,變且蒸,以知欲學語也。至二百八十八日九變,以亭亭然也。凡小兒生至二百八十八日九變四蒸也,當其變之日,慎不可妄治之,則加其疾。變且蒸者是兒送迎月也,蒸者甚熱而脈亂,汗出是也。近者五日歇,遠者八九日歇也。當是蒸上不可灸刺妄治之也。

3. 紫丸

治小兒變蒸,發熱不解,並挾傷寒溫壯,汗後熱不歇,及腹中有痰癖,哺乳不進,乳則吐哯,食癇,先寒後熱方。

代赭,赤石脂(各一兩),巴豆(三十枚),杏仁(五十枚)

上四味為末,巴豆、杏仁別研為膏,相和,更搗二千杵,當自相得,若硬,入少蜜同搗之,密器中收。三十日兒服如麻子一丸,與少乳汁令下,食頃後,與少乳勿令多,至日中當小下熱除。若未全除,明旦更與一丸。百日兒服如小豆一丸,以此准量增減。夏月多熱,善令發疹,二三十日輒一服佳。紫丸無所不療,雖下不虛人。

白話文:

[紫丸]這個藥方用於治療兒童因生長發育期間的特殊生理現象「變蒸」導致的發燒不退,同時伴有感冒或流感的症狀,即使出汗後仍然持續高燒,以及腹部有痰或異常積聚物,影響食慾,吃奶時容易嘔吐,有飲食引起的疾病,症狀表現為先冷後熱的情況。

所需藥材包括:赭石、赤石脂(各約30克)、巴豆(約30粒)、杏仁(約50粒)。

將上述四種藥材磨成粉末,巴豆和杏仁需單獨研磨成糊狀,然後將所有粉末混合,再進一步研磨約2000次,直到形成均勻的混合物,如果太乾硬,可加入少量蜂蜜一起研磨,最後將藥丸密封保存。

對於出生30天的嬰兒,每次服用的劑量為一粒芝麻大小的藥丸,可以搭配少量母乳一同服用,半小時後再給予少量母乳,但不要過量,到中午時應該會出現輕微的排便反應,體溫也會下降。如果症狀沒有完全消失,第二天早上可以再服用一粒。對於出生100天的嬰兒,每次服用的劑量為一粒小豆大小的藥丸,根據年齡和體重調整劑量。夏天時,因為天氣炎熱,此藥能幫助預防疹子的產生,每20到30天服用一次效果最佳。紫丸對於各種病症都有很好的療效,且即使有排便反應,也不會導致體力衰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