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溫病指南》~ 卷下 (9)
卷下 (9)
1. 附溫病治法要略
一、化痢:溫病濕熱內蘊,氣血凝滯,致成痢疾者,宜用加減芩芍湯治之。
一、痹證:濕溫邪滯經絡,或腰膝疼重,步履艱難,或似半身不遂,起立不便,皆溫熱失治,傷及筋隧而然。若認為痿證,則誤矣。宜用威靈仙、漢防己、川萆薢、生苡仁、牛膝、桑枝、桂枝之屬。
一、結胸:胸脘按之痛者是也,宜用加味小陷胸湯,徐徐推之使下。若但胸膈滿悶,按之有形不痛者,為胸痞,宜用辛開之品,輕者杏仁、橘皮、薤白,重者枳實、黃連、半夏之類。雖舌絳神昏,但胸下拒按,即宜參以辛開,不可率投涼潤也。
一、陽極似陰證:初病手足逆冷,周身如冰,面如蒙垢,頭痛似劈,飲熱惡涼,甚則脈亦沉伏,純若陰邪。但以小便赤白為辨:赤即陽厥,亟用清熱敗毒藥,其伏熱自還於表,仍照溫病法治之。
一、自復:疫邪已退,無因反復謂之自復,乃餘邪未盡也,隨其見證以輕藥治之。
一、食復:溫病新愈後,因飲食不慎,以致吞酸噯腐,胸腹滿悶,身熱又作,名曰食復,輕則減食自愈,重則用藥稍稍消導之。
一、勞復:病愈後脈證俱平,惟元氣未復,或因多言勞動,或因沐浴梳頭,以致前證復發,靜養自愈,或調補氣血以待元氣自復,萬不可誤進猛劑,再剝削之。
一、轉變:溫病用藥,須知轉變,不可執定。如治濕溫,於面白陽微之人,涼藥用至十分六七,即勿再用,恐過涼則陽必傷也;面蒼火重之人,涼藥用至十分六七,雖熱減身寒,仍不可遽用溫補,恐火雖熄猶有餘焰也。又如復脈及大小定風珠諸方,為溫病陰液乾枯,肝風內動之聖藥,然用至數劑後,察其風平液復,即宜改用輕劑調理。若因見效,服之太過,則沉陰傷胃,必有食減面腫之患。總之藥期中病,過猶不及。聊舉數端,余可類推也。
白話文:
附溫病治法要略
一、化痢:溫病導致濕熱內蘊,氣血凝滯,引起痢疾,宜用加減芩芍湯治療。
二、痹證:濕溫邪氣阻滯經絡,導致腰膝疼痛沉重,行走困難,甚至像半身不遂,站立不便,都是溫熱病治療不當,損傷筋脈所致。如果誤認為痿證,那就錯了。宜用威靈仙、防己、川萆薢、生苡仁、牛膝、桑枝、桂枝等藥物治療。
三、結胸:胸脘按壓疼痛,就是結胸。宜用加味小陷胸湯,緩慢推動藥力使其下降。如果只是胸膈滿悶,按壓有形狀但不疼痛,則是胸痞,宜用辛溫開通的藥物。輕者用杏仁、橘皮、薤白;重者用枳實、黃連、半夏等。即使舌頭紅絳、神志昏迷,但胸下拒按,也應加入辛溫開通的藥物,不可盲目投用寒涼潤燥的藥物。
四、陽極似陰證:初期手足冰冷,全身如冰,面色晦暗,頭痛如劈裂,喝熱水惡心怕冷,嚴重時脈象也沉伏,完全像陰邪證候。但需從小便顏色辨別,小便赤色為陽厥,需迅速使用清熱敗毒藥物,使伏藏的熱邪回歸體表,再按照溫病的治療方法處理。
五、自復:疫邪退去後,沒有原因又反复發作,稱為自復,這是餘邪未盡。根據出現的症狀,用輕劑治療。
六、食復:溫病痊癒後,因飲食不慎,導致吞酸噯腐,胸腹滿悶,發熱再次出現,稱為食復。輕者減少飲食即可自愈,重者需用藥物稍微消導。
七、勞復:病癒後脈象和症狀都平復,但元氣未恢復,或因過度說話勞動,或因沐浴梳頭,導致舊症復發。靜養即可自愈,或調理補益氣血,等待元氣自行恢復。萬不可錯誤地服用猛烈的藥物,再次損傷元氣。
八、轉變:溫病用藥,必須懂得轉變,不可死板執著。例如治療濕溫病,對於面色白、陽氣微弱的人,寒涼藥物用至十分之六七,就不要再用了,以免過於寒涼傷及陽氣。對於面色蒼白、熱邪重的病人,寒涼藥物用至十分之六七,即使熱退身寒,也不可立即使用溫補藥物,因為火雖然熄滅了,但可能還有餘焰未盡。又例如復脈湯及大小定風珠等方劑,是治療溫病陰液枯竭、肝風內動的良藥。
但是,服用幾劑後,觀察到風邪平息,陰液恢復,就應該改用輕劑調理。如果因為見效而服用過度,就會損傷陰陽,傷及脾胃,必然會出現食慾減退、面部浮腫等症狀。總之,用藥要針對病情,過猶不及,這裡只舉出幾個例子,其餘可以類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