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塘

《溫病條辨》~ 卷一·上焦篇 (3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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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一·上焦篇 (38)

1. 風温、温熱、温疫、温毒、冬温

麥冬(八錢),黃連(一錢),葦根汁(半酒杯,沖),元參(四錢),黃柏(一錢),銀花露(半酒杯,沖),細生地(四錢),黃芩(一錢),生甘草(三錢)

水八杯,煮取三杯,分三次服,以小便得利為度。

三十、温病小便不利者,淡滲不可與也,忌五苓、八正輩。

此用淡滲之禁也。熱病有餘於火,不足於水,惟以滋水瀉火為急務,豈可再以淡滲動陽而燥津乎?奈何吳又可於小便條下,特立豬苓湯,乃去仲景原方之阿膠,反加木通、車前,滲而又滲乎!其治小便血分之桃仁湯中,仍用滑石,不識何解!

三一、温病燥熱,欲解燥者,先滋其干,不可純用苦寒也,服之反燥甚。

此用苦寒之禁也。温病有餘於火,不用淡滲猶易明,並苦寒亦設禁條,則未易明也。舉世皆以苦能降火,寒能瀉熱,坦然用之而無疑,不知苦先入心,其化以燥,服之不應,愈化愈燥。宋人以目為火戶,設立三黃湯,久服竟至於瞎,非化燥之明徵乎?吾見温病而恣用苦寒,津液乾涸不救者甚多。葢化氣比本氣更烈。

故前條冬地三黃湯,甘寒十之八、九,苦寒僅十之一、二耳。至茵陳蒿湯之純苦,止有一用,或者再用,亦無屢用之理。吳又可屢詆用黃連之非,而又恣用大黃,借乎其未通甘寒一法也。

三二、陽明温病,下後熱退,不可即食,食者必復;周十二時後,緩緩與食,先取清者,勿令飽,飽則必復,復必重也。

此下後暴食之禁也。下後雖然熱退,余焰尚存,葢無形質之邪,每惜有形質者以為依附,必須堅壁清野,勿令即食。一日後,稍可食清而又清之物,若稍重濁,猶必復也。勿者,禁止之詞,必者,斷然之詞也。

三三、陽明温病,下後脈靜,身不熱,舌上津回,十數日不大便,可與益胃、增液輩,斷不可再與承氣也。下後舌苔未盡退,口微渴,面微赤,脈微數,身微熱,日淺者亦與增液輩,日深舌微乾者,屬下焦復脈法也(方見下焦)。勿輕與承氣,輕與者肺燥而咳,脾滑而泄,熱反不除,渴反甚也,百日死。

此數下亡隂之大戒也。下後不大便十數日。甚至二十日,乃腸胃津液受傷之故,不可強責其便,但與復隂,自能便也。此條脈靜身涼,人猶易解,至脈雖不燥而未靜,身雖不壯熱而未涼,俗醫必謂邪氣不盡,必當再下,在又可法中亦必再下。不知大毒治病,十衰其六,但與存隂退熱,斷不誤事(下後邪氣復聚,大熱大渴,面正赤,脈躁甚,不在此例)。若輕與苦燥,頻傷胃隂,肺之母氣受傷,陽明化燥,肺無秉氣,反為燥逼,焉得不咳。

燥咳久者,必身熱而渴也。若脾氣為快利所傷,必致滑泄,滑泄則隂傷而熱渴愈加矣,遷延三月,天道小變之期,其勢不能再延,故曰百日死也。

白話文:

風温、温熱、温疫、温毒、冬温

麥冬八錢,黃連一錢,葦根汁半酒杯(沖泡),元參四錢,黃柏一錢,銀花露半酒杯(沖泡),細生地四錢,黃芩一錢,生甘草三錢。

用水八杯,煎煮至三杯,分三次服用,以小便通暢為準。

三十、溫病小便不利者,不宜使用淡滲利水的藥物,忌用五苓散、八正散等方劑。

這是禁用淡滲藥物的理由。熱病是火盛水虧,應以滋陰瀉火為急務,怎能再用淡滲藥物耗傷陽氣、燥傷津液呢?吳又可卻在小便不利這一條下,另立豬苓湯方,反而去掉仲景原方中的阿膠,加入木通、車前子,更加滲利,實在令人不解!在他的治療小便出血的桃仁湯中,還用了滑石,更是莫名其妙!

三一、溫病燥熱,想要解熱者,應先滋潤其乾燥之處,不可單純使用苦寒藥物,否則反而會加重燥熱。

這是禁用苦寒藥物的理由。溫病火盛,不用淡滲藥物尚且容易理解,但連苦寒藥物也設下禁條,就比較難以理解了。世人皆認為苦味能降火,寒味能瀉熱,便坦然使用而無疑慮,卻不知苦味先入心經,其性易化燥,服用後療效不佳,反而愈加燥熱。宋人以眼睛為火之門戶,設立三黃湯,久服竟致失明,不就是化燥的明顯證據嗎?我見過很多溫病患者濫用苦寒藥物,導致津液枯竭而無法挽回。因為化氣的力量比元氣更為猛烈。

所以前面提到的冬季地黃三黃湯,甘寒藥佔八九成,苦寒藥僅佔一兩成。至於茵陳蒿湯純屬苦寒之性,只可用一次或兩次,不可多次服用。吳又可屢次批評服用黃連的錯誤,卻濫用大黃,是因為他不了解甘寒藥的正確用法。

三二、陽明溫病,瀉下後熱退,不可立即進食,進食者必定復發;需等十二小時後,慢慢進食,先吃清淡的食物,不可飽食,飽食必定復發,復發則病情加重。

這是瀉下後忌暴食的禁忌。瀉下後雖然熱退,但餘熱尚存,無形的邪氣,往往會依附在有形的物質上,必須將體內清理乾淨,不可立即進食。一天之後,可以少量進食清淡的食物,如果食物稍重或油膩,仍會復發。 「勿」是禁止的意思,「必」是肯定的意思。

三三、陽明溫病,瀉下後脈象平和,身體不熱,舌苔上津液恢復,十幾天沒有大便,可以服用益胃生津的藥物,絕對不可再用承氣湯。瀉下後舌苔未完全退去,口微渴,臉色微紅,脈象略數,身體微熱,時間較短者也可以服用益胃生津的藥物;時間較長,舌苔略乾者,屬於下焦虛寒,應採用下焦回陽的療法(方劑見下焦)。不可輕易服用承氣湯,輕易服用者,會導致肺燥咳嗽,脾虛洩瀉,熱邪反而不除,口渴反而加重,最終導致死亡。

這是幾次瀉下傷陰的大忌。瀉下後十幾天,甚至二十天沒有大便,是腸胃津液受損所致,不可強求其通便,只需滋陰養液,自然會通便。這一條脈象平和,身體涼爽,比較容易理解,但如果脈象雖然不燥熱但未完全平和,身體雖然不發熱但未完全涼爽,庸醫必定認為邪氣未盡,必須再次瀉下,吳又可的療法中也必定再次瀉下。殊不知大劑量的藥物治療疾病,往往損傷六成,只需滋陰退熱,絕對不會出錯(瀉下後邪氣再次聚集,大熱大渴,臉色通紅,脈象躁動者,不在此例)。如果輕易服用苦燥藥物,反覆損傷胃陰,肺的母氣受損,陽明經化燥,肺氣不足,反而被燥邪逼迫,焉得不咳嗽。

燥咳日久,必定身體發熱口渴。如果脾氣被峻利藥物所傷,必定導致洩瀉,洩瀉則陰液受損,熱渴加重,病情遷延三月,天道小變之時,病情便難以繼續延續,所以說會在百日內死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