吳塘

《溫病條辨》~ 卷六·解兒難 (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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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六·解兒難 (6)

1. 痘瘡稀少不可恃論

相傳痘瘡稀少,不過數十粒,或百餘粒,根顆圓綻者,以為狀元痘,可不服藥。遇則以為三、四日間,亦須用辛涼解毒藥一帖,無庸多服;七、八日間,亦宜用甘温托漿藥一帖,多不過二帖,務令漿行滿足。所以然者何?愚嘗見稀少之痘,竟有漿行不足,結痂後患目,毒流心肝二經,或數月,或半年後,煩躁而死,不可救藥者。

白話文:

據說古時候天花的痘瘡很少,只有幾十顆或一百多顆。痘瘡顆粒圓潤飽滿的,被認為是「狀元痘」,可以不用吃藥。

如果遇到這種痘瘡,大概是三天到四天,也需要服用一帖辛涼解毒的藥物,不用吃太多;七天到八天,也應該服用一帖甘溫託漿的藥物,最多不要超過兩帖,一定要讓膿液排出來,達到飽滿的程度。

為什麼這樣呢?我曾經見過痘瘡很少的患者,竟然有膿液排出不足的情況,結痂後會導致眼睛受損,毒氣流入心肝兩經,過了幾個月或半年後,患者會煩躁而死,藥石無醫。

2. 痘證限期論

痘證限期,近日時醫,以為十二日結痂之後,便云收功;古傳百日內,皆痘科事也。愚有表侄女,於三、四月間出痘,漿行不足,百日內患目,目珠高出眼外,延至次年二月方死,死時面現五色,忽而青而赤而黃而白而黑,葢毒氣遍歷五臟,三晝夜而後氣絕。至今思之,猶覺慘甚,醫者可不慎哉!十二日者,結痂之限也,況結痂之限,亦無定期。

兒生三歲以後者,方以十二日為準,若初周以後,只九日限耳,未周一歲之孩,不過七日限。

白話文:

天花病的治療時限,近來的醫生認為在十二天後結痂,就可以說是治療完成;根據古籍記載,天花病在百天內都屬於發病期。我有一個表侄女,在三、四月間得了天花,漿液不足,在百天內眼睛出問題,眼珠突出於眼窩外,直到第二年的二月纔去世。去世時臉上呈現五種顏色,時而青時而紅時而黃時而白時而黑,這表示毒氣遍佈五臟。去世後三天三夜才斷氣。時至今日,每每回想起這件事,仍覺得非常悽慘,醫者豈能不謹慎小心!十二天是結痂的時限,但實際上結痂的時限並沒有固定時間。

小孩子出生滿三歲以後,才開始以每十二天為一個計算週期;如果是剛滿一週歲到未滿兩週歲之間的孩子,則縮短為每九天為一個週期;而對於未滿一週歲的嬰兒來說,則更進一步縮短,只以每七天為一個週期。

3. 行漿務令滿足論

近時人心不古,競尚粉飾,草草了事。痘頂初渾,便云漿足,病家不知,惟醫是聽。漿不足者,發痘毒猶可醫治;若發於關節隱處,亦致喪命,或成廢人;患目煩躁者,百無一生,即不死而雙目失明矣。愚經歷不少,漿色大約以黃豆色為準,痘多者腿腳稍清猶可。愚一生所治之痘,痘後毫無遺患,無他謬巧,行漿足也。

白話文:

近來人心墮落,只追求表面的光鮮,做事草率敷衍。痘瘡初起時模糊不清,便說膿液已經成熟,病人不知,只有聽醫生的。膿液不足的,發出痘毒還可以治療;如果痘毒發在關節和隱蔽的地方,也有人因此喪命,或成為殘廢;患有眼睛疼痛和煩躁不安的,幾乎沒有活命機會,即使不死,雙目也會失明。我行醫多年,見過不少病例,膿液的顏色大致以黃豆色為標準,痘瘡多的腿腳稍清也可以。我一生所治療的痘瘡,病後都毫無後遺症,沒有什麼特殊技巧,只是讓膿液充足罷了。

近時之弊,大約有三:一由於七日前過用寒涼,七日後又不知補托,畏温藥如虎,甚至一以大黃從事,此用藥之不精也;二由於不識漿色,此目力之不精也;三由於存心粉飾,心地之不慈也。餘存心不敢粉飾,不忍粉飾,口過直而心過慈,以致與世不合,目擊兒之顛連疾苦而莫能救,不亦大可哀哉!今作此論,力矯時弊,實從數十年經歷中得來。見痘後之證,百難於痘前。

白話文:

近年來的毛病大約有三種:一是因為七天前過度使用寒涼藥物,七天後又不知道用補藥調理,害怕溫性藥物像老虎一樣,甚至一味地用大黃治療,這是用藥不精確所致;二是因為辨別不出膿液的顏色,這是觀察力不精確所致;三是因為存心粉飾,心地不夠慈悲所致。我存心不敢粉飾,不忍心粉飾,說話過於直率而心地過於慈悲,導致與世人不合,眼見孩子顛沛流離、疾病痛苦卻無能為力,豈不令人哀傷!現在撰寫這篇論述,全力糾正時弊,確實是從數十年的經驗中得來的。我發現出痘後的症狀,有百種困難都出現在出痘前。

葢痘前有漿可上,痘後無漿可行;痘前自內而外出,外出者順,痘後自外而內陷,內陷者逆也。毒陷於絡,猶可以法救之;毒陷於臟而臟眞傷,考古竟無良法可救。由逆痘而死者,醫可以對兒;由治法不精,而遺毒死者,其何以對小兒哉?閱是論者,其思慎之於始乎!

白話文:

一般來說,長痘前有膿時可以外敷藥物,長痘後沒有膿時可以治療;長痘前由內向外發,發出來的是順應自然的,長痘後由外向內陷,陷下去的是違逆自然的。毒氣陷在經絡中,還可以用方法挽救;毒氣陷在臟腑中,傷及臟腑的本源,從過去的醫書來看也沒有好的方法可以挽救。由於長痘逆行而死亡的,醫生可以對得起小患者;因為治療方法不精,而留下毒氣而死亡的,醫生如何對得起小患者呢?讀這篇論述的人,應該從一開始就慎重思考啊!

4. 疹論

若明六氣為病,疹不難治。但疹之限期最迫,只有三日。一以辛涼為主,如俗所用防風、廣皮、升麻、柴胡之類,皆在所禁。俗見疹必表,外道也。大約先用辛涼清解,後用甘涼收功。赤疹誤用麻黃、三春柳等辛温傷肺,以致喘咳欲厥者,初用辛涼加苦梗、旋覆花,上提下降;甚則用白虎加旋覆、杏仁;繼用甘涼加旋覆草以救之;咳大減者去之。

白話文:

如果清楚瞭解六氣致病的原理,疹病就不難治療。不過,疹病的時間限制非常緊迫,只有三天。首先要以辛涼藥為主,像一般常用的防風、廣皮、升麻、柴胡等藥物,都應該禁止使用。一般人看到疹子就認為是表證,這是一種外行的看法。疹病治療的大致原則是先用辛涼藥清熱解毒,後用甘涼藥收斂固斂。對於誤用麻黃、三春柳等辛溫藥導致肺部受傷,出現喘咳欲厥的情況,初期可以用辛涼藥加上苦梗、旋覆花,上提肺氣,下降胃氣;情況嚴重的可以用白虎湯加上旋覆花、杏仁;接著再用甘涼藥加上旋覆草來搶救;如果咳嗽大幅減緩,就把旋覆草去掉。

凡小兒連咳數十聲不能迴轉,半日方回如雞聲者,千金葦莖湯合葶藶大棗瀉肺湯主之;近世用大黃者,殺之也。葢葶藶走肺經氣分,雖兼走大腸,然從上下降,而又有大棗以載之緩之,使不急於趨下;大黃則純走腸胃血分,下有形之滯,並不走肺,徒傷其無過之地故也。若固執病在臟瀉其腑之法,則誤矣。

白話文:

如果小孩連續咳嗽好幾十聲,怎麼也停不下來,過了一會纔像雞叫聲似地停下來,這時應該用千金葦莖湯合併葶藶大棗瀉肺湯來治療。近來有人用大黃,那可是要命啊!

葶藶走肺經的氣分,雖然同時走大腸,但它從上往下降,而且又有大棗來帶它,緩和它的作用,不會快速向下走;大黃則純粹走腸胃的血分,只會瀉下去實質的積滯,根本不會走到肺部,徒然傷害了無辜的腸胃。如果硬是執著於臟腑的觀念,用瀉腑的方法來治臟病,那就錯了。

5. 瀉白散不可妄用論

錢氏制瀉白散,方用桑白皮、地骨皮、甘草、粳米,治肺火皮膚蒸熱,日晡尤甚,喘咳氣急,面腫熱鬱肺逆等證。歷來注此方者,只言其功,不知其弊,如李時珍以為瀉肺諸方之準繩,雖明如王晉三、葉天士,猶率意用之。愚按此方治熱病後與小兒痘後,外感已盡眞氣不得歸元,咳嗽上氣,身虛熱者,甚良;若兼一毫外感,即不可用。

白話文:

錢氏制瀉白散,由桑白皮、地骨皮、甘草、粳米組成,用於治療肺火導致皮膚潮熱,尤其在下午更為嚴重,伴有喘咳氣促、面腫發熱、肺氣上逆等症狀。

歷來註解此方的學者,只講述它的功效,卻忽略了它的弊端。比如李時珍認為它是治療肺熱的典範,即使像王晉三、葉天士這樣的名醫,也經常隨意使用它。

我認為,此方適用於熱病或小兒出痘後,外邪已除,但真氣無法歸入元氣,導致咳嗽氣喘、身體虛弱發熱等情況。但是,如果患者還有一絲外感,就不可使用此方。

如風寒、風温正盛之時,而用桑皮、地骨,或於別方中加桑皮,或加地骨,如油入面,錮結而不可解矣。考《金匱》金瘡門中王不留行散,取用桑東南根白皮以引生氣,燒灰存性以止血,仲景方後自注云:小瘡即粉之,大瘡但服之,產後亦可服,如風寒,桑根勿取之。沈目南注云:風寒表邪在經絡,桑根下降,故勿取之。

白話文:

當風寒或風溫盛行時,如果使用桑樹皮或地骨皮,或在其他方劑中加入桑樹皮或地骨皮,就像油脂加進麵粉中一樣,會結成團塊而難以化解。

查閱《金匱要略》的金瘡門中的王不留行散,其取用桑樹東南側根部的白皮,用於促進生氣,並燒成灰留存其藥性以止血。仲景在其方劑後自註說:小傷口可以將其碾成粉末外敷,大傷口只能內服,產後也可以服用。如果遇有風寒,則桑根不能取用。

沈目南注釋說:風寒乃是表邪在經絡中,桑根具有下降的作用,因此不能取用。

愚按:桑白皮雖色白入肺,然桑得箕星之精,箕好風,風氣通於肝,實肝經之本藥也。且桑葉橫紋最多而主絡,故蠶食桑葉而成絲,絲,絡象也,桑皮純絲結成象筋,亦主絡;肝主筋,主血,絡亦主血,象筋與絡者,必走肝,同類相從也。肝經下絡隂器,如樹根之蟠結於土中;桑根最為堅結,詩稱:「徹彼桑土」,《易》言:「繫於苞桑」是也。再按:腎脈之直者,從腎上貫肝膈,入肺中,循喉嚨,挾舌本;其支者,從肺出絡心。

白話文:

我的看法是:桑白皮雖然顏色白,可以入肺,但桑樹得到箕星精華,箕星喜愛風,風氣通於肝,所以桑白皮實際上是肝經的良藥。而且桑葉的橫紋最多,可以主理脈絡,所以蠶吃桑葉可以成絲,絲是脈絡的象徵,桑皮純絲可以結成象筋,也可以主理脈絡;肝主筋脈和血,脈絡也主血,象筋與脈絡必然循行肝經,同類之物相互聚集。肝經下的脈絡連接陰部,就像樹根盤結在土中一樣;桑根最為堅固,詩經中有「徹彼桑土」的說法,《易經》中也有「繫於苞桑」的說法。再者:腎脈的直線部分,從腎臟上升貫穿肝臟和橫膈膜,進入肺部,經過喉嚨,夾住舌頭根部;腎脈的分支部分,從肺部出來,連接心臟。

注胸中。肺與腎為子母,金下生水。桑根之性,下達而堅結,由肺下走肝腎者也。內傷不妨用之,外感則引邪入肝腎之隂,而咳嗽永不愈矣。吾從妹八、九歲時,春日患傷風咳嗽,醫用杏蘇散加桑白皮,至今將五十歲,咳嗽永無愈期,年重一年,試思如不可治之嗽,當早死矣,如可治之嗽,何以至四十年不愈哉?亦可以知其故矣。

白話文:

肺在胸中。肺和腎是母子關係,就像金生水一樣。桑根的特性是往下走,性質收斂,所以可以從肺部向下到達肝腎。對於內傷咳嗽,使用桑根是可以的。但對於外感咳嗽,使用桑根會讓外邪進入肝腎的陰分,導致咳嗽難癒。

我的一個表妹,在八九歲的春天得了傷風咳嗽,醫生給她使用了杏蘇散加上桑白皮。現在她已經將近五十歲了,咳嗽一直沒有好,而且一年比一年嚴重。仔細想想,如果她的咳嗽是不可治癒的,她早就去世了。但如果她的咳嗽是可以治癒的,為什麼四十年來都沒有好呢?這也能說明桑根不能用於外感咳嗽的原因了。

遇見小兒久嗽不愈者,多因桑皮、地骨,凡服過桑皮、地骨而嗽不愈者,即不可治,伏陷之邪,無法使之上出也,至於地骨皮之不可用者,余因仲景先師風寒禁桑皮而悟入者也。葢凡樹木之根,皆生地中,而獨枸杞之根,名地骨者何?葢拘杞之根,深入黃泉,無所終極,古又名之曰仙人杖,葢言凡人莫得而知其所終也。木本之入下最深者,未有如地骨者,故獨異眾根,而獨得地骨之名。

白話文:

遇到久咳不癒的小孩,大多是因為服用過桑皮或地骨皮。只要服用過桑皮或地骨皮後咳嗽還未痊癒的,就不能再治療了,因為邪氣已經深入體內,無法再驅除出來。至於地骨皮不能使用的道理,我是從醫聖張仲景禁止風寒患者服用桑皮而悟出的。

所有樹木的根都生長在土壤中,但只有枸杞的根被稱為地骨皮。這是因為枸杞的根深入地底,無法探究其盡頭,古人稱之為仙人杖,意思是普通人都難以知曉它的終點。木本植物中根部生長最深的,都沒有地骨皮那麼深,所以它獨特於其他根部,因此得名「地骨」。

凡藥有獨異之形,獨異之性,得獨異之名者,必有獨異之功能,亦必有獨異之偏勝也。地骨入下最深,稟少隂水隂之氣,主骨蒸之勞熱,力能至骨,有風寒外感者,而可用之哉!或曰:桑皮,地骨,良藥也,子何畏之若是?余曰:人參、甘草,非良藥耶?實證用人參,中滿用甘草,外感用桑皮、地骨,同一弊也。

白話文:

任何藥物都有獨特的外形、性質,並因此而有獨特的名稱。這些獨特的部分,一定有獨特的功效,也必定有獨特的偏勝性質。地骨藥材深入地下很深,吸收了少陰水陰之氣,主要治療骨蒸發熱,功效能達到骨頭深處。有風寒外感的人,怎麼能用它呢?!有人說,桑皮和地骨是好藥,你為什麼這麼害怕它們呢?我說,人參和甘草難道不是好藥嗎?體質虛弱的人使用人參,胃氣上盈的人使用甘草,風寒外感的人使用桑皮和地骨,都是同一類的錯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