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醫燈續焰》~ 卷十五 (1)
卷十五 (1)
1. 胎產脈證第七十七
婦人之脈,以血為本。血旺易胎,氣旺難孕。
少陰動甚,謂之有子。尺脈滑利,妊娠可喜。
滑疾不散,胎必三月。但疾不散,五月可別。
左疾為男,右疾為女。女腹如箕,男腹如釜。
欲產之脈,其至離經。水下乃產,未下勿驚。
新產之脈,緩滑為吉。實大弦牢,有證則逆。
男為陽,女為陰。陽主氣,陰主血,一定之常理也。故女子以血為本。血旺,是為本足。本足而施之以陽,則生化自全,而成胎亦易易矣。氣旺,則血反衰,是為本不足,且失常理,未有理失常而能孕者也。又人之身,陰靜陽動,陰體陽用。則血固陰靜也,亦體也。凝胎結孕,必動由靜始,體成用先。
白話文:
女人的脈象,以血為根本。血氣旺盛,容易懷孕,氣血旺盛則難以懷孕。
少陰脈動得厲害,表示可能懷孕。尺脈滑利,懷孕的可能性很高。
脈象滑利而不散,表示胎兒已懷孕三個月。如果脈象滑利而不散,到第五個月就可以確定懷孕。
左側脈象滑利代表懷男胎,右側脈象滑利代表懷女胎。女人的肚子像簸箕,男人的肚子像鍋。
即將生產的脈象,會跳離正常脈象。當水流往下時,就會生產,若水還沒流下來,不必驚慌。
剛生產完的脈象,緩慢滑利為吉兆。脈象實大弦牢,則可能有病症,屬於逆向現象。
男人屬陽,女人屬陰。陽主氣,陰主血,這是固定的道理。因此女人以血為根本,血氣旺盛,表示根本充實。根本充實,再施以陽氣,則生化功能就會完整,懷孕也容易。氣血旺盛,則血氣反而衰弱,表示根本不足,也違背常理,從未有違反常理而能懷孕的例子。而且人體陰靜陽動,陰屬體,陽屬用。所以血屬於陰靜,也屬於體。凝結胎兒、懷孕,一定是由靜而動,由體而用。
是知女人以血勝氣者為貴。少陰動甚者,心手少陰之脈動甚也。心主血,動甚則血旺,血旺易胎,故云有子。即《素問》平人氣象論所謂婦人手少陰脈動甚者,妊子也。有子者,有妊之謂,男女之通稱,非獨指男子。如下文所辨,則有男女之分矣。尺脈者,左右腎脈也。腎為天一之水,主子宮以系胞,孕胎之根蒂也。
滑利,則不枯澀,而且有替替含物之象,故喜其妊娠。即《素問》陰陽別論所謂陰搏陽別,謂之有子。叔和《脈經》所謂尺中之脈,按之不絕,法妊娠。上文所謂動甚妊子者,同義也。即此滑利之脈,應指疾而不散。滑為血液,疾而不散,乃血液斂結之象,是為有胎三月矣。
白話文:
瞭解女人以血氣旺盛為貴。少陰脈跳動頻繁,就是心手少陰脈跳動頻繁。心主血,跳動頻繁則血旺,血旺易於受孕,所以說有子。這與《素問·平人氣象論》中所說“婦人手少陰脈動甚者,妊子也”一致。有子,是指懷孕,男女皆可,並非只指男子。以下所論,則有男女之分了。尺脈,是指左右腎脈。腎為天一之水,主宰子宮,以系胞胎,是孕育胎兒的根蒂。
滑利,則不枯澀,而且有微微含物之象,所以喜其妊娠。這與《素問·陰陽別論》中所說“陰搏陽別,謂之有子”一致。叔和《脈經》中所說“尺中之脈,按之不絕,法妊娠”,與上文所說“動甚妊子”意思相同。這裡所說的滑利之脈,應是指脈象迅速且不散。滑為血液,迅速而不散,乃血液凝聚之象,是懷孕三個月了。
若但疾而不散,是從虛漸實,從柔漸剛,血液堅凝,轉為形體,故不滑耳。此妊娠五月之脈狀也。其疾,左勝於右,是為男孕。以男屬陽居左,胎氣鍾於陽,故左勝。右勝於左,是為女孕。以女屬陰居右,胎氣鍾於陰,故右勝。勝者,甚、不甚之謂,非左疾右不疾也。更視其腹,如箕者為女胎,如釜者為男胎。
蓋男、女之孕於胞中,女則面母腹,男則面母背。雖各肖父母之形,亦陰陽相抱之理。女面腹,則足膝抵腹,下大上小,故如箕。(箕,簸箕也。前淺而後深,覆之則高下異。)男面背,則背脊抵腹,其形正圓,故如釜。(釜,食鍋也,覆之正圓。)一說女動於腹,動不一處而動甚。
白話文:
第一部分
如果病症只出現而不消散,這是因為由虛轉實,由柔轉剛,血液變得凝固,轉化為形體,因此不滑利。這便是懷孕五個月時的脈象。
脈象偏左側強於右側,表示懷的是男孩。因為男性屬陽,居於左側,胎氣聚集於陽,所以左側強。右側強於左側,表示懷的是女孩。因為女性屬陰,居於右側,胎氣聚集於陰,所以右側強。這裡的“勝”是指強弱,並非左側有脈象而右側沒有脈象的意思。
此外,觀察孕婦的腹部,形狀像簸箕的,懷的是女孩;形狀像鍋的,懷的是男孩。
第二部分
因為男女在母體中的位置不同,女孩面向母親腹部,男孩面向母親背部。雖然他們都遺傳了父母的形狀,但這也是陰陽相抱的道理。
女孩面向腹部,因此她的腳和膝蓋抵著腹部,下方大,上方小,所以腹部形狀像簸箕。(簸箕是一種用來簸米篩糠的工具,前面淺後面深,覆蓋起來,高低就會不同。)
男孩面向背部,因此他的背脊抵著腹部,形狀是正圓的,所以腹部形狀像鍋。(鍋是煮食用的器具,覆蓋起來是正圓的。)
還有一種說法是,女孩在腹中會動,而且會在不同的地方動,並且動得比較厲害。
男動於腹,舉腹動而動微。動不一者,四肢也。舉腹動者,背也。歷觀數說,則男女在胞之仰覆,信不誣矣。及其欲產也,其脈與十月懷妊平常見者忽異。假如平日之脈厚浮,臨產則脈忽沉;平日之脈遲,臨產則脈忽數。至如大小滑澀,臨產皆忽然而異。蓋十月胎氣安定,一旦欲落,氣血動盪,胞胎迸裂,自與經常離異,而脈亦非平昔之狀貌矣。雖然亦必有水先下,俗謂之胞漿,養胎之液也。
水下,則胞裂而產。不爾,猶未即下,勿認為產難而驚訝也。及其已產也,氣血兩虛,其脈宜緩滑。緩則舒徐,不因氣奪而急促。滑則流利,不因血去而澀枯,均吉兆也。若脈實大弦牢,非產後氣血俱虛者所宜。實為邪實,大為邪進,弦為陰斂而宣布不能,牢為堅著而瘀凝不解,是皆相逆之脈。
設外有證,又豈能順乎?
白話文:
男子生殖器官位於腹部,運動時腹部會跟著微微起伏。四肢的動作不一致,而背部的動作則是由腹部帶動的。觀察古代文獻記載,男女在懷孕期間,胎兒的位置的確是仰覆的,這點並無錯誤。當臨近生產時,脈象會與懷孕期間的正常脈象有所不同。例如,平時脈象厚實浮動,臨產時會突然變得沉細;平時脈象緩慢,臨產時會突然變得快速。其他像是脈象的粗細、滑澀程度,臨產時也會出現明顯變化。這是因為懷孕期間胎氣穩定,一旦要生產,氣血就會動盪,子宮收縮,自然會與平時不同,脈象也隨之改變。不過,生產之前通常會有水先流出,俗稱胞漿,是滋養胎兒的液體。水流出之後,子宮就會裂開,孩子就會出生。如果水沒有流出,孩子還沒有要出生,也不要驚慌,不要以為是難產。生產完畢之後,氣血兩虛,脈象應該緩慢滑利。緩慢代表舒緩平穩,不因氣虛而急促;滑利代表流暢通達,不因血虛而澀滯。這是吉利的徵兆。如果脈象實大弦牢,則不符合產後氣血虛弱的狀態。實代表邪氣實證,大代表邪氣侵入,弦代表陰氣收斂,氣血不能流通,牢代表堅硬凝滯,瘀血不解,這些都是不利的脈象。
如果還有其他症狀出現,生產過程就更加難以順利。
2. 胎屬十二經所養
虞氏曰:《脈經》云:診其脈,手少陰之脈動甚者,妊子也。蓋手少陰,心脈也,心主血脈故也。又腎為胞門子戶。尺中腎脈,按之不絕,當妊子也。又婦人妊娠一月之時,足厥陰脈養之,二月足少陽脈養之,三月手厥陰脈養之,四月手少陽脈養之,五月足太陰脈養之,六月足陽明脈養之,七月手太陰脈養之,八月手陽明脈養之,九月足少陰脈養之,十月足太陽脈養之,是以諸經脈各養三十日也。若夫至期當養之經,虛實不調,則胎孕為之不安,甚則下血而墮矣。
夫手足十二經,氣血盈虧不同,如手足厥陰、太陽少氣多血,手足太陰、少陰少血多氣,手足少陽氣多血少,手足陽明氣盛血多。安胎之法,宜各按月依經,視其氣血虛實而調之,庶無胎墮之患。其或感冒風寒,別生異證,又宜各按法而調治之。
白話文:
虞氏說:《脈經》中記載:診脈時,如果手少陰脈搏動很明顯,就懷孕了。這是因為手少陰脈屬於心脈,心主血脈,所以脈搏明顯。另外,腎是胞門子戶,尺中腎脈按下去不消失,也代表懷孕。
婦女懷孕的第一個月,足厥陰脈負責滋養胎兒;第二個月是足少陽脈;第三個月是手厥陰脈;第四個月是手少陽脈;第五個月是足太陰脈;第六個月是足陽明脈;第七個月是手太陰脈;第八個月是手陽明脈;第九個月是足少陰脈;第十個月是足太陽脈。因此,十二經脈各負責滋養胎兒三十天。
如果到了該經脈滋養胎兒的月份,卻因虛實不調,則胎兒就會不安穩,嚴重的話還會流血而流產。
手足十二經,氣血盈虧不同,例如手足厥陰、太陽少氣多血;手足太陰、少陰少血多氣;手足少陽氣多血少;手足陽明氣盛血多。安胎的方法,應該根據月份,觀察其氣血虛實,對症調治,這樣才能避免流產。如果患有風寒感冒,出現其他症狀,也應該依照不同的方法治療。
3. 治難產三禁
潔古云:治胎產之病,從厥陰經論之,是主氣生化之源也。厥陰與少陽為表裡,故治法無犯胃氣及上二焦。有三禁:不可汗,不可下,不可利小便。發汗則傷上焦之陽,利大便則脈數而動脾,利小便則內亡津液,胃中枯燥。製藥之法,能不犯此三禁,則榮衛自和而寒熱止矣。
如氣弱則黃耆,血刺痛而和以當歸,腹中疼而加之芍藥。大抵產病天行,從小柴胡增損。雜證從四物增損。宜詳察脈證而用之。
白話文:
潔古云:治療妊娠和產後疾病,應從厥陰經的角度來論述,因為厥陰經是主宰氣血生化之源。厥陰經與少陽經為表裡關係,所以治療方法不能犯胃氣和上二焦(上焦指頭面、胸膈;中焦指脾胃;下焦指腎、膀胱)。
有三大禁忌:不可發汗,不可瀉下,不可利小便。發汗會傷及上焦之陽氣,瀉下會使脈搏跳動過快,影響脾胃,利小便則會使體內津液流失,導致胃中乾燥。
製藥的方法,必須能避開這三大禁忌,才能使營衛氣血調和,寒熱症狀自然消退。
如果氣虛體弱,可用黃耆來補氣;血虛刺痛,可用當歸來補血和血;腹部疼痛,可以加芍藥來止痛。
總而言之,產婦疾病多為天行之病,可以用柴胡加減來治療。其他雜症則可根據四物湯加減來治療。應詳察脈象和症狀,再用藥。
4. 胎前調理法
《集略》云:母之腎臟繫於胎,是母之真氣,子之所賴也。受妊之後,宜令鎮靜,則血氣安和。須內遠七情,外薄五味。大冷大熱之物,皆在所禁。使霧露風邪,不得投間而入。亦不得交合陰陽,觸動欲火。謹節飲食,若食兔缺唇,食犬無聲,食雜魚而致瘡癬。心氣大驚而癲疾,腎氣不足而解顱,脾氣不和而羸瘦,心氣虛乏而神不足。
兒從母氣,不可不慎也。苟無胎動、胎痛、瀉痢,及風寒外邪,不可輕易服藥。不得已,在審度疾勢輕重,藥性高下,不必多品。然父少母老,產女必羸。母壯父衰,生男必弱。氣受偏萃,與之補之。補羸女,則養血壯脾。補弱男,則壯脾節色。羸女宜及時而嫁,弱男宜待壯而婚。
白話文:
《集略》中說:母親的腎臟與胎兒相連,這是母親的真氣,胎兒賴以生存的根本。懷孕之後,應該保持安靜,使血氣平和。要內心遠離七情(喜怒憂思悲恐驚),外在避免過度食用五味(酸甜苦辣鹹)。過冷過熱的食物,都要禁止。要防範霧露風邪入侵身體。也要避免男女交合,避免慾火焚身。飲食要節制,比如吃兔子會造成脣裂,吃狗肉會導致失聲,吃雜魚可能會引發瘡癬。心氣驚恐會導致癲癇,腎氣不足會造成頭顱脫落,脾氣不和會導致虛弱瘦弱,心氣虛乏會導致精神不足。
孩子從母親的氣血中孕育而來,不可不慎。如果沒有胎動、胎痛、瀉痢,以及風寒外邪,不可輕易服用藥物。如果必須用藥,也要審慎判斷病情輕重,以及藥物的性質高低,不必要使用過多種藥物。但是,如果父親年輕母親年老,生下的女兒必定虛弱。如果母親強壯父親衰弱,生下的兒子必定虛弱。氣血受損,就要補充氣血。補虛弱的女兒,就要養血壯脾。補虛弱的兒子,就要壯脾節色。虛弱的女兒應該及時嫁人,虛弱的兒子應該等到強壯之後才結婚。
昔人論年老有子者,男不過八八,女不過七七,則知血氣在人,固自有量,夫豈逃陰陽之至數哉。
丹溪曰:胎前當清熱養血。產婦因火逼動胎,逆上作喘急者,急用條芩、香附之類,為末調下。條芩水中取沉者為佳,黃芩安胎,乃上、中二焦藥,能降火下行。天行不息,所以生生而無窮。茺蔚子治血行氣,有補陰之妙。命名益母,以其行中有補也。故曰胎前無滯,產後無虛。
難產可煎作膏。條芩、白朮,乃安胎聖藥。俗以黃芩為寒而不用,反謂溫熱藥能養胎。殊不知胎孕宜清熱涼血,使血循經而不妄行,乃能養胎。懷妊嗜物,乃一臟之虛。如愛酸,乃肝臟不能養胎而虛也。
白話文:
古人認為,男性八十八歲、女性七十七歲之後生子,就超過了血氣的正常限度,難以逃脫陰陽運行的規律。
丹溪先生說:懷孕之前,要清熱養血。產婦因為火氣逼迫胎兒,導致呼吸急促,要立即用黃芩、香附等藥物,研磨成粉末服用。黃芩要選擇沉於水中的,效果更好。黃芩可以安胎,是上焦和中焦的藥物,可以降火下行。天地運行永不停息,因此萬物生生不息。茺蔚子可以活血化瘀,補益陰血,故名為益母,因為它在活血中同時也具有補益的作用。所以說,懷孕前沒有瘀滯,生產後就不會虛弱。
難產時可以用藥煎成膏服用。黃芩、白朮是安胎的聖藥。民間認為黃芩性寒,不敢使用,反而認為溫熱藥物可以養胎。殊不知,懷孕期間需要清熱涼血,使血液循行經絡,不至於亂竄,才能養胎。孕婦嗜食,是臟腑虛弱的表現。比如喜歡吃酸,就是肝臟不能養胎而虛弱的表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