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延昰

《脈訣匯辨》~ 卷十 (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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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十 (4)

1. 宗營衛三氣解

宗氣積於胸中,出於喉嚨,以貫心脈而行呼吸。《決氣篇》曰:「上焦開發,宣五穀味,熏膚充身澤毛,若霧露之溉者,是謂宗氣。」宗之為言大也。

營氣者,陰氣也,水穀之精氣也。其精氣之行於經者,為營氣。營氣出於中焦,並胃中,出上焦之後,上注於肺,受氣取汁,化而為血,以奉生身,莫貴於此。其行始於太陰肺經,漸降而下,而終於厥陰肝經,隨宗氣而行於十二經隧之中。故曰:「清者為營,營行脈中。」

衛氣者,陽氣也,水穀之悍氣也。其浮氣之慓疾滑利而不循於經者,為衛氣。衛氣出於下焦,漸升而上,每日平旦陰盡,陽氣出於目之睛明穴,上行於頭,晝自足太陽始,行於六陽經,以下陰分;夜自足少陰始,行於六陰經,復注於腎。晝夜各二十五周,不隨宗氣而自行於各經皮膚分肉之間。故曰:「濁者為衛,衛行脈外。」

白話文:

人體的宗氣聚集在胸腔,從喉嚨呼出,貫穿心脈,使人能夠呼吸。古書《決氣篇》中說:「上焦通暢,能將五穀的味道宣發出去,滋養肌膚,使毛髮光澤,就像霧露滋潤大地一樣,這就是宗氣。」宗氣,顧名思義,是人體最主要的氣。

營氣是陰氣,是水穀精華的氣。水穀精華在經脈中運行,就叫做營氣。營氣源於中焦,經過胃部,再從上焦出來,向上注入肺臟,吸收空氣中的精華,轉化為血液,滋養全身,這對人體至關重要。營氣從太陰肺經開始運行,逐漸向下,最後到達厥陰肝經,伴隨著宗氣,在十二經脈中運行。所以說:「清氣為營,營氣行於脈中。」

衛氣是陽氣,是水穀中較為粗糙的氣。衛氣像浮在表面的氣,它速度快,流動性強,不循著經脈運行。衛氣源於下焦,逐漸向上運行,每天清晨陰氣消退,陽氣從目睛明穴(眼球正前方)出來,向上運行到頭部。白天從足太陽經開始,運行於六陽經,並往下進入陰分;夜晚則從足少陰經開始,運行於六陰經,再注入腎臟。白天黑夜各循環二十五次,衛氣不隨著宗氣,而自行在經脈、皮膚、肌肉之間運行。所以說:「濁氣為衛,衛氣行於脈外。」

2. 面部分位

《五色篇》曰:「明堂者,鼻也。闕者,眉間也。庭者,顏也。蕃者,頰側也。蔽者,耳門也。其間欲方大,去之十步皆見於外,如是者壽必中百歲。

「明堂骨高以起,平以直,五臟次於中央,六腑挾其兩側,首面上於闕庭,王宮在於下極,五臟安於胸中。真色以致,病色不見,明堂潤澤以清,五官惡得無辨乎!」

白話文:

《五色篇》說:鼻子稱為明堂,眉間稱為闕,臉頰稱為庭,兩頰稱為蕃,耳門稱為蔽。這些部位應該方正寬大,站在十步之外都能看得清楚,這樣的人必定能活到百歲。

明堂骨隆起而直,五臟位於中央,六腑位於兩側,頭面向上延伸到眉間,王宮位於下極,五臟安於胸中。面色紅潤,沒有病色,明堂潤澤光潔,五官自然靈敏。

3. 臟腑色見面部

庭者,首面也。闕上者,咽喉也。闕中者,肺也。下極者,心也。直下者,肝也。肝左者,膽也。下者,脾也。方上者,胃也。中央者,大腸也。挾大腸者,腎也。當腎者,臍也。面王以上者,小腸也。面王以下者,膀胱、子處也。

「男子色在於面王,為小腹痛,下為卵痛,其圓直為莖痛;在女子為膀胱、子處之病。散為痛,摶為聚。」

白話文:

人體各部位對應臟器

  • 庭:指的是人體的正面。
  • 闕上:指的是咽喉部位。
  • 闕中:指的是肺部。
  • 下極:指的是心臟。
  • 直下:指的是肝臟。
  • 肝左:指的是膽囊。
  • 下:指的是脾臟。
  • 方上:指的是胃部。
  • 中央:指的是大腸。
  • 挾大腸:指的是腎臟。
  • 當腎:指的是臍部。
  • 面王以上:指的是小腸。
  • 面王以下:指的是膀胱和子宮。

男子與女子疼痛部位對應臟器

  • 男子:
  • 面王處疼痛,代表小腹痛。
  • 下方疼痛,代表卵巢痛。
  • 圓直處疼痛,代表生殖器疼痛。
  • 女子:
  • 面王以下疼痛,代表膀胱或子宮的病痛。

疼痛表現

  • 散:疼痛擴散。
  • 摶:疼痛集中於一點。

解釋:

這段文字描述了古代中醫對人體各部位與臟器之間的對應關係,以及不同部位疼痛可能代表的病症。

  • 面王:指的是肚臍上方的腹部區域。
  • 卵痛:指的是卵巢或輸卵管的疼痛。
  • 莖痛:指的是生殖器的疼痛。
  • 膀胱、子處:指的是膀胱和子宮。

4. 肢節色見面部

「顴者,肩也。顴後者,臂也。臂下者,手也。目內眥上者,膺乳也。挾繩而上者,背也。循牙車以下者,股也。中央者,膝也。膝以下者,脛也。當脛以下者,足也。巨分者,股里也。巨屈者,膝臏也。此五臟六腑肢節之部也。」

白話文:

臉頰骨是肩膀,臉頰骨後方是手臂,手臂下方是手掌。眼睛內眼角上方是胸部,兩側肩膀往上連接的是背部。沿著牙齒往下方延伸是股部,中央部位是膝蓋,膝蓋下方是脛骨,脛骨下方是腳。股部內側是股內側,膝蓋前方的骨頭是膝蓋骨。這些部位分別對應著五臟六腑和四肢骨骼。

5. 脈案圖式

脈案者,竊公案之義。凡醫者治病察脈,譬諸老吏斷獄,一字莫移,使病家洞然信從,始可以接從上之道,塞紛紜之口。吳鶴皋向有此式,余為訂定,以質之同志焉。

白話文:

這段古文中醫的文字是說:診脈的重要性就像法官判決案件一樣重要。醫生在治療疾病時要仔細觀察脈象,就像是經驗豐富的老官員審理案件,不能有一字一詞的錯誤,讓病人能夠清楚明白地相信並接受治療,纔能夠遵循正確的道路進行治療,避免各種謠言和不實的信息影響病情。吳鶴皋曾經使用過這種方式來診治病人,而我也對它進行了修正和完善,希望與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討論交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