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學海

《形色外診簡摩》~ 卷下 (1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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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下 (10)

1. 溫熱舌苔辨證篇

(出葉天士《溫熱論》)

若三焦不從外解,必致里結,里結於何,陽明胃大腸也。凡人之體,脘在腹上,其位居中。或按之痛,或自痛,或痞脹,當用苦泄,以其入腹近也。必驗之於舌。

舌苔或黃或濁,可與小陷胸湯瀉心湯,隨證治之。或白不燥,或黃白相兼,或灰白不渴,慎不可遽投苦泄。其中有外邪未解,里先結者,或邪菀未伸,或素屬中冷者,雖有脘中痞悶,宜從開泄,宣通氣滯,以達歸於肺,如近俗杏、蔻、橘、桔等,是輕苦微辛,具流動之品可耳。

再前云或黃或濁,須要有地之黃。若光滑者,乃無形濕熱,中有虛象,大忌前法。其臍以上為大腹,或滿,或脹,或痛,此必邪已入里矣。表證必無,或十之存一,亦要驗於舌。或黃甚,或如沉香色,或老黃色,或中有斷紋,皆當下之,如小承氣湯檳榔青皮枳實、元明粉、生首烏等。若未現此等舌,不宜用此等法。

恐其中有濕聚太陰為滿,或寒濕錯雜為痛,或氣壅為脹,又當以別法治之。

再黃苔不甚厚而滑者,熱未傷津,猶可清熱透表;若雖薄而乾者,邪雖去而津受傷也,苦重之藥當禁,宜甘寒輕劑可也。

再論其熱傳營,舌色必絳。絳,深紅色。初傳,絳色中兼黃白色,此氣分之邪未盡也,泄衛透營,兩和可也。純絳鮮澤者,包絡受病也,宜犀角、鮮生地、連翹鬱金石菖蒲等。延之數日,或平素心虛有痰,外熱一陷,里絡就閉,非菖蒲、鬱金所能開,須用牛黃丸至寶丹之類,以開其閉,恐其昏厥為痙也。

再色絳而舌中心乾者,乃心胃火燔,劫爍津液,即黃連石膏亦可加入。若煩渴煩熱,舌心干,四邊色紅,中心或黃或白者,此非血分也,乃上焦氣熱爍津,急用涼膈散散其無形之熱,再看其後轉變可也,慎勿用血藥,以滋膩難散。至舌絳,望之若干,手捫之原有津液,此津虧,濕熱熏蒸,將成濁痰,蒙閉心包也。

再有熱傳營血,其人素有瘀傷宿血在胸膈中,挾熱而摶,其舌色必紫而暗,捫之濕,當加入散血之品,如琥珀丹參桃仁、丹皮等。不爾,瘀血與熱為伍,阻遏正氣,遂變如狂、發狂之證。若紫而腫大者,乃酒毒衝心。若紫而干晦者,腎肝色泛也,難治。

舌色絳而上有黏膩似苔非苔者,中挾穢濁之氣,芳香逐之。舌絳欲伸出口,而抵齒難驟伸者,痰阻舌根,有內風也。舌絳而光亮,胃陰亡也,急用甘涼濡潤之品。若舌絳而乾燥者,火邪劫營,涼血清火為要。舌絳而有碎點白黃者,當生疳也;大紅點者,熱毒乘心也,用黃連、金汁。

其有雖絳而不鮮,乾枯而痿者,腎陰涸也,急以阿膠雞子黃、地黃、天冬等救之,緩則恐涸極而無救也。

其有舌獨中心絳乾者,此胃熱、心營受灼也。當於清胃方中,加入清心之品,否則延及於尖,為津干火盛也,舌尖絳獨干,此心火上炎,用導赤散瀉其腑。

再舌苔白厚而乾燥者,此胃燥氣傷也,滋潤藥中加甘草,含甘守津還之意。舌白而薄者,外感風寒也,當疏散之。若白乾薄者,肺津傷也,加麥冬、花露、蘆根汁等輕清之品,為上者上之也。若白苔絳底者,濕遏熱伏也,當先泄濕透熱,防其就干也。勿憂之,再從里透於外,則變潤矣。

初病舌就干,神不昏者,急加養正透邪之藥;若神已昏,此內匱矣,不可救藥。

又不拘何色,舌上生芒刺者,皆是上焦熱極也,當用青布拭冷薄荷水揩之,即去者輕,旋即生者險矣。

舌苔不燥,自覺悶極者,屬脾濕盛也。或有傷痕血跡者,必問曾經搔挖否,不可以有血而便為枯證,仍從濕治可也。再有神情清爽,舌脹大不能出口者,此脾濕胃熱,鬱極化風,而毒延口也,用大黃磨入當用劑內,則舌脹自消矣。

再舌上白苔黏膩,吐出濁厚涎沫,口必甜味也,為脾癉病。乃濕熱氣聚,與穀氣相搏,土有餘也,盈滿則上泛,當用省頭草芳香辛散以逐之則退。若舌上苔如鹼者,胃中宿滯挾濁穢鬱伏,當急急開泄,否則閉結中焦,不能從膜原達出矣。

若舌無苔,而有如煙煤隱隱者,不渴肢寒,知挾陰病。如口渴煩熱,平時胃燥舌也,不可攻之。若燥者,甘寒益胃;若潤者,甘溫扶中。此何故,外露而里無也。

若舌黑而滑者,水來剋火,為陰證,當溫之。若見短縮,此腎氣竭也,為難治。欲救之,加人參五味子,勉希萬一。舌黑而乾者,津枯火熾,急急瀉南補北。若燥而中心厚㾦者,土燥水竭,急以鹹苦下之。

舌淡紅無苔者,或干而色不榮者,當是胃津傷,而氣無化液也。當用炙甘草湯,不可用寒涼藥。

若舌白如粉而滑,四邊色紫絳者,溫疫病初入膜原,未歸胃腑,急急透解,莫待傳陷而入,為險惡之病,且見此舌者,病必見凶,須要小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