傷寒

卷下 (2)

1陽明方總論

舊本二方後俱云得吐止後服,豈不謬哉?觀梔子柏皮湯與茵陳湯,方中俱有梔子,俱不言吐,又病人舊微溏者不可與,則梔子之性自明矣。

瓜蒂散:

瓜蒂,赤小豆,香豉

此陽明湧泄之峻劑,治邪結於胸中者也。胸中為清虛之府,三陽所受氣,營衛所由行。寒邪凝結於此,胃氣不得上升,內熱不得外達,以致痞硬。其氣上衝咽喉不得息者,此寒格於上也;寸脈微浮,寒束於外也。此寒不在營衛,非汗法所能治。因得酸苦湧泄之品,因而越之,上焦得通,中氣得達,胸中之陽氣復,肺氣之治節行,痞硬可得而消也。

瓜蒂色青,象東方甲木之化,得春升生髮之機,能提胃中陽氣,以除胸中之寒熱,為吐劑中第一品。然其性走而不守,與梔子之守而不走者異,故必得穀氣以和之。赤小豆形色象心,甘酸可以保心氣。黑豆形色象腎,性本沉重,黴熟而使輕浮,能令腎家之精氣交於心,胃中之濁氣出於口。

作為稀糜,調服二味,雖快吐而不傷神,奏功之捷,勝於汗下矣。前方以梔子配豉,此方以赤豆配豉,皆以形色取其心腎合交之義。若夫心中溫溫欲吐復不吐,始得之,手足寒,脈弦遲者,以不腹滿,不得為太陰病。但以欲寐而知其為少陰病,不在上焦而在胸中,亦有可吐之理矣。

夫病在少陰,當補無瀉,而亦有可吐可下之法者,以其實也。實在胸中可吐,實在胃府當下,此皆少陰陽明合併之病,是吐下二法,仍屬陽明也。如病人手足厥冷,脈乍緊,心下滿而煩,飢不能食者,是厥陰陽明合病。病本發於厥陰,而實邪結於陽位,急則治其標,亦當從陽明湧吐之法矣。

余義見制方大法。

甘草乾薑湯

芍藥甘草湯:

二方為陽明半表半裡症,誤服桂枝之變症而設也。桂枝湯本為中風自汗而設,若陽明病汗出多微惡寒而無里症者,為表未解,故可用桂枝湯發汗。其脈遲,猶中風之緩,與脈浮而弱者同義。若但浮之脈,在太陽必無汗,在陽明必盜汗出,則傷寒之脈浮而自汗出者,是陽明之熱淫於內,而非太陽之浮為在表矣。心煩是邪中於膺,心脈絡小腸,心煩則小腸亦熱,故小便數。

微惡寒而腳攣急,知惡寒將自罷,趺陽脈因熱甚而血虛筋急,故腳攣也。此病在半表半裡,服梔豉湯而可愈。反用桂枝攻表,汗多所以亡陽;胃脘之陽不至於四肢,故厥:虛陽不歸其部,故咽中乾嘔吐逆而煩躁也。勢不得不用熱因熱用之法,救桂枝之誤以回陽,然陽亡實因於陰虛而無所附,又不得不用益津斂血之法以滋陰,故與甘草乾薑湯而厥愈,更與芍藥甘草湯腳伸矣。

且芍藥酸寒,可以止煩、斂自汗而利小便,甘草甘平,可以解煩和肝血而緩筋急,是又內調以解外之一法也。

白話文

陽明方總論

關於梔子的誤解
舊版醫書在兩方劑後註明「得吐止後服」,其實是錯誤的。觀察梔子柏皮湯與茵陳蒿湯,兩方皆含梔子,卻未提及催吐作用;且若患者原本大便稀溏,則禁用梔子,由此可知梔子的藥性並非催吐。


瓜蒂散解析
組成:瓜蒂、赤小豆、香豉

此方是陽明病中「湧吐」的強效方,專治邪氣鬱結胸中。胸中屬清虛之地,為三陽經氣血運行、營衛流通的樞紐。若寒邪凝滯於此,會阻礙胃氣上升、內熱外散,導致胸悶硬滿。症狀包括:

  • 氣上衝咽喉、呼吸不暢:寒邪阻塞上焦。
  • 寸脈微浮:寒邪束縛體表。

此寒邪不在營衛層面,發汗法無效,需用酸苦湧吐藥(如瓜蒂)將邪氣「上越」排出。一旦上焦通暢、中氣恢復,胸中陽氣便能運轉,肺氣調節功能正常,硬滿自消。

藥性分析:

  1. 瓜蒂:色青屬木,具升發之性,能提振胃陽、清除胸中寒熱,是吐劑之首。但其藥性「走而不守」(作用快但不持久),需搭配穀氣(如香豉)調和。
  2. 赤小豆:形色似心,甘酸可護心氣。
  3. 香豉:黑豆發酵後由沈轉浮,能引腎精上交於心,助胃中濁氣從口吐出。

用法:將藥研末調粥服,吐勢迅捷且不傷正氣,效果勝過汗、下二法。

延伸應用:

  • 若患者「心中鬱悶欲吐不吐、手腳冰冷、脈弦遲」,雖非太陰病(無腹滿),但屬少陰病邪結胸中,仍可吐法。
  • 少陰病本應補益,但若實邪在胸中可吐,在胃腑則當下法,此屬少陰與陽明合病,吐下仍歸陽明治則。
  • 厥陰陽明合病(如手腳厥冷、脈緊、心下滿煩、飢不欲食),雖病源在厥陰,但邪結陽明上焦,急則治標,亦可用湧吐法。

甘草乾薑湯與芍藥甘草湯
此二方用於陽明半表半裡證誤服桂枝湯後的變證。

背景:

  • 桂枝湯原治太陽中風自汗,若陽明病「汗多微惡寒而無裡證」,屬表未解,仍可用桂枝湯發汗。
  • 但若脈浮、盜汗、心煩、腳攣急,則是陽明內熱(非太陽表證),熱邪影響心與小腸,導致小便頻數、筋脈失養而腳攣。

誤治後果:
誤用桂枝湯發汗,會導致:

  1. 亡陽:汗多傷陽,胃陽不達四肢而厥冷。
  2. 陰虛陽浮:虛陽上衝,引發咽乾、嘔吐、煩躁。

補救方略:

  1. 甘草乾薑湯:以熱藥回陽,先解決四肢厥冷。
  2. 芍藥甘草湯:酸寒斂汗、滋陰柔筋,緩解腳攣急。芍藥止煩利小便,甘草和血緩筋,屬「內調外解」之法。

關鍵機理:
陽亡根源在陰虛,故需先回陽,再滋陰,標本兼治。

(其餘理論詳見「制方大法」部分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