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鳳逵

《增訂葉評傷暑全書》~ 卷中 (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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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中 (4)

1. 治傷寒用藥大略

論曰:四時皆有傷寒,治之不可一概論也。冬時氣寒,腠理微密,非辛甘溫不可,故以桂枝等湯以治之。然風與寒常相因,寒傷榮,惡寒頭痛,脈浮緊而無汗,則用麻黃湯,開發腠理以散邪,得汗即愈。風則傷衛,頭痛惡風,脈浮緩而自汗,則用桂枝,克塞腠理以散邪,汗止即愈。

經云:辛甘發散為陽者是也。若夫榮衛俱傷,又非此二湯所能治也。須大青龍湯,然此湯太峻,又非庸俗所可擬也,予亦有代之者。蓋冬時為正傷寒,天氣嚴凝,風寒猛烈,觸冒之者,必宜用辛溫散之。其非冬時,亦有惡寒頭疼之證,皆宜辛涼之劑,通表裡和之,則愈矣。若以冬時所用桂枝辛溫之藥通治之,則殺人多矣。

曰辛涼者何?羌活沖和湯是也,兼能代大青龍為至穩,嗚呼!一方可代三方危險之藥。

按:辨寒溫暑藥甚明,沖和一湯,尤為溫涼二證穿楊之劑,百發百中者也。

2. 傷寒變溫熱病

論曰:《活人書》發於溫病曰:陽熱未盛,為寒所制,豈有伏寒既已變而為溫?尚可言寒,能制其陽熱耶?又於熱病曰:陽熱已盛,寒不能制,亦不當復言其為寒也。蓋是春夏陽熱已變其伏寒,即非有寒能制其陽熱耳,外有寒邪,能折陽氣者,乃是時行寒疾,仲景所謂春分以後,秋分節前,天有暴寒,為時行寒疫是也。三月四月,其時陽氣尚弱,為寒所折,病熱則輕。

五月六月,陽氣已盛,為寒所折,病熱則重。七月八月,陽氣已衰,為寒所折,病熱亦微。是知時行寒疾,與溫熱二病所論陽氣盛衰時月則同。至於論暴寒之寒,與伏寒已變之寒,自是相違,名不正則言不順矣。張仲景又云:其病與溫及暑病相似,但治有殊耳。要在辨其病源,寒熱溫三者之殊,則用藥之冷熱判然矣。

按:南陽發變字,大有慧心,至於伏寒之誤,南翁亦灼然知其然,而不敢明攻其非,恐起襲聞者議耳。乃亦為非時寒疾,以破其惑,始自東垣設寒疫一款,皆可羽翼《內經》,啟蒙萬世也。

3. 溫病辨

《難經》曰:溫病之脈,行在諸經,不知何經之動,隨其經之所在而取之。

如太陽證頭疼惡寒,汗下後過經不愈,診得尺寸俱浮者,太陽病溫也。

過時而發,不在表也,已經汗下,亦不在表也。經曰:不惡寒而反渴者溫病也。明其熱自內達外,無表證明矣。

按:傷寒傳經,由腑入臟,由陽入陰。溫病不傳經,止中一二經,或乘某經火,或乘某經虛,被春時寒氣所中,自內發外,而作寒熱等證,或中腑則腑病,或中臟則臟病,不論日期,始終惟此一二經。《內經》言惟經所動,隨經而取,自是明明斷案,節庵分經良是,而以過太陽經不傳別經,定為溫病,此辨別寒溫之口訣,所當佩服者。

4. 辨惡寒

論曰:惡寒否乎?曰傷寒自冬月風寒而成,外則有惡寒惡風之證,既名為溫,則無此證矣。曰:然則子之言何所據乎?曰:據乎經耳。經曰:太陽病,發熱不惡寒而渴者,溫病也。不惡寒則病非因外來,渴則明其自內達表。

按:冬月傷寒,由於外感而惡寒是矣。曰:溫證不惡寒非也。蓋溫證緣陽氣發暢,為春時風寒所迫,雖系內熱,亦由外感,故亦有惡寒等證,豈獨溫即暑病?亦有此證,蓋暑屬外火傷於臟腑,內外炎炎,故熱極戰慄而成惡寒,醫不知,遂為傷寒,不可不詳辨也。

5. 辨溫暑涼寒諸證

論曰:傷暑與傷寒俱有熱,若誤作傷寒治之則不可。蓋寒傷形,熱傷氣,傷寒則外感寒而脈浮緊,傷暑則不惡寒而脈虛,此為異耳。經云:脈盛身寒,得之傷寒,脈虛身熱,得之傷暑,治宜小柴胡湯,渴加石膏知母,或人參白虎湯。天久淫雨,濕令大行,蒼朮白虎湯。若元氣素弱,而傷之重者,清暑益氣湯治之。

夫傷寒二字,蓋冬時天氣嚴寒,以水冰地凍,而成殺厲之氣,人觸犯之,即時病者為傷寒,乃有惡寒頭疼發熱之證,故用麻黃桂枝發散表中寒邪,自然熱退身涼,有何變證?如或頭疼惡寒,表證皆除,而反見譫語怕熱燥渴,大便閉者,以法下之,大便通而熱愈,有何怪證?其餘春夏秋三時,雖有惡寒身熱,頭疼亦微即為感冒,非時暴寒之輕,非比冬時氣正傷寒為重也。

如冬感寒不即病,伏藏於肌膚,至春夏秋時,其伏寒各隨時氣改變為溫為熱者,因溫暑將發,又受暴寒,故春變為溫病,既變之後,不得復言其為寒矣,所以仲景有云:發熱不惡寒而渴者,其理可見,溫病也,暑病亦然,比之溫病,尤加熱不惡寒,則病非外來,渴則明其熱自內達表,無表證明矣。治溫暑大抵不宜發汗,過時而發,不在表也。

其伏寒至夏,又感冒寒變為暑病,暑病者,即熱病也。取夏火當權而言暑字,緣其溫熱二證,從冬時伏寒所化,總曰傷寒。所發之時既異,治之不可混也,若言四時俱是正傷寒者非也。此三者,皆用辛涼之劑以解之,若將冬時正傷寒之藥通治之,定殺人矣。辛涼羌活沖和湯是也,兼能代大青龍湯治傷寒見風,傷風見寒為至穩,一方可代三方危險之藥,如垣夷其神乎哉!世俗皆所未知也。若表解其里證具者,亦以法下之無惑,又傷寒下後,過經不愈者,亦溫病也。

已經汗下,亦不在表也,隨病制宜。凡有辛苦勞役之人,有患頭疼惡寒身熱,加之骨腿痠疼,微渴自汗,脈雖浮大而無力,此為勞力感寒,用補中益氣辛溫之劑為良。經云:溫能除大熱,正此謂也。若當和解者,即以小柴胡加減和之,下證見者,即以本方加大黃微利之,切勿過用猛烈,其害非細。

若初病無身熱,無頭疼,便就怕寒厥冷,腹痛嘔吐泄瀉,脈來沉遲無力,此為直中寒證,宜溫之,而不宜汗下也。疫癘者,皆時行不正之氣,老幼傳染相同者是也。緣人不近穢氣,免傷真氣,若近穢氣,有傷正氣,故病相傳染,正如牆壁固,賊人不敢入,正氣盛,邪氣不敢侵,正氣既虛,邪得乘機而入。

與前溫暑治又不同,表證見者,人參敗毒散;半表半裡證者,小柴胡;里證具者,大柴胡下之。無以脈診,以平為期,與其瘧痢等證,亦時疫也,照常法例治之。

按:此辨傷寒傷暑,最為吃緊,廣度慈航,一披卷而瞭然者,當熟讀精思,方得其解,斟酌用之,方得其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