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懸解》~ 卷六 (13)
卷六 (13)
1. 陽明瘀血抵當證一(陽明四十七)
陽明病,其人喜忘者,必有蓄血。所以然者,必有久瘀血,故令喜忘。屎雖硬,大便反易,其色必黑。宜抵當湯下之。(方在太陽四十五)
魂知來,魄藏往。以肺主魄而生水,腎水蟄藏,陽神下秘,故往事藏蓄而不忘。燥熱傷血,瘀結不流,阻格陽神下蟄之路,陽泄神飛,水精失藏,是以喜忘。此必有瘀血在下,傷其冬藏之氣。熱在血室,不及大腸,是以便易。(血海熱結,不歸於下,故不及腸。)黑者,水氣之郁。腎水下郁,故糞見黑色。宜抵當湯下,其蓄血也。
白話文:
陽明瘀血抵當證一(陽明四十七)
患有陽明病的人,若容易忘記事情,體內必定有積聚的瘀血。原因是長期的瘀血阻滯,導致記憶力衰退。雖然大便乾硬,卻反而容易排出,且顏色偏黑,適合用抵當湯來攻下瘀血。
人的「魂」能預知未來,「魄」則儲存過往記憶。肺主導魄並生化腎水,而腎水潛藏於內,使得陽氣安穩下沈,因此過往記憶得以儲存而不遺忘。若燥熱損傷血液,導致瘀血凝結不散,阻礙陽氣下潛的通路,陽氣便會外洩而心神浮動,腎水也無法妥善封藏,進而造成健忘。這種情況必然是因為下焦有瘀血,損傷了腎的閉藏功能。熱邪停留在血室而未波及大腸,因此糞便反而容易排出(因瘀血熱結集中於血室,未影響腸道)。糞便呈現黑色,是腎水鬱滯的表現,應以抵當湯攻下蓄積的瘀血。
2. 抵當證二(陽明四十八)
病人無表裡證發熱七八日,雖脈浮數者可下之。假令已下,脈數不解,合熱則消穀善飢,至六七日不大便者,有瘀血也。宜抵當湯(方在太陽四十五)。若脈不解而下利不止,必協熱而便膿血也。
病人無表證之惡寒,無里證之滿痛,乃發熱至七八日之久,是必有裡熱。雖脈見浮數者,亦可下之。蓋浮數雖是表脈,而外無表證,則不得作表脈論也。假令已下而脈數不解,表裡合熱,消穀善飢,至六七日不大便者,此非胃熱,必有瘀血也。緣脈數繫有裡熱,下之而脈數不解,裡熱不清,是裡熱不在中焦氣分,而在下焦血分。
宜抵當湯下其瘀血。若服抵當,脈數猶然不解,而加以下利不止,此血分傷深,必將協合外熱而便膿血也。
白話文:
病人沒有惡寒等表證,也沒有腹滿疼痛等裡證,卻持續發熱七八天之久,這表示體內一定有熱。雖然脈象呈現浮數,仍然可以用瀉下法治療。因為浮數脈雖然常見於表證,但患者沒有表證症狀,就不能單純當作表脈來判斷。
如果已經用了瀉下法,但脈數依舊沒有緩解,且患者出現容易飢餓、消化食物快等症狀,到了六七天還不大便,這就不是單純的胃熱,而是體內有瘀血。這是因為脈數表示體內有熱,用了瀉下法後脈數不減,顯示熱邪不在中焦氣分,而是深入下焦血分。
此時適合用抵當湯來排除瘀血。如果服用了抵當湯後,脈數仍然沒有緩解,反而出現腹瀉不止,這表示血分受損嚴重,熱邪與血相搏,將會導致便膿血的症狀。
3. 熱入血室證三(陽明四十九)
陽明病下血譫語者,此為熱入血室。但頭汗出者,刺期門,隨其實而泄之,濈然汗出而愈。
心藏神,而神之魂藏於血。血熱則心神昏亂而作譫語。但頭汗出者,陽盛於上而表不能閉也。頭上無汗則熱鬱血分不得外泄。宜刺期門以泄血熱。刺其實處而泄之,令其濈然汗出則愈也。期門,肝脈之穴在於乳上。肝藏血,故刺厥陰之期門。 (此婦人病,金匱入婦人雜病中。)
白話文:
陽明病患者如果出現下血和說胡話的症狀,這是因為熱邪侵入血室。如果只有頭部出汗,可以針刺期門穴,根據實際情況疏洩熱邪,當全身微微汗出時,疾病就會痊癒。
心臟主宰人的神志,而神志中的魂藏於血液中。血液受熱會使心神昏亂而產生胡言亂語。僅頭部出汗是因為陽氣在上部過盛而體表無法閉固。如果頭上無汗,表示熱邪鬱結在血分無法外洩。此時適合針刺期門穴來疏洩血分熱邪。針刺實熱所在的部位進行疏洩,使患者全身微微出汗就能痊癒。期門穴是肝經的穴位,位於乳房上方。肝臟儲藏血液,因此選擇足厥陰肝經的期門穴治療。(這種病症多見於婦女,《金匱要略》將其歸入婦人雜病範疇。)
4. 陽明解期(陽明五十)
陽明病欲解時,從申至戍上。
申、酉、戍,陽明得令之時,故解於此。
白話文:
陽明病的症狀會緩解的時間,是從下午三點到晚上九點這個時段。
因為下午三點到晚上九點(申時、酉時、戌時),正是陽明經氣旺盛的時段,所以症狀會在這個時間得到緩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