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元御

《傷寒懸解》~ 卷六 (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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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六 (4)

1. 陽明經病(七章 腑病連經)

陽明自太陽傳來水入於腑,全是經病。經病宜汗。其未離太陽之經則用麻桂,其將入陽明之腑則加葛根。陽明一見吐利,雖未是裡實可下之證,然而經迫腑郁,已是胃熱將成之根,故用葛根雙解經腑之郁。此證得法,自無離經入腑之患矣。

白話文:

陽明經的疾病,是太陽經的病傳過來,導致水液進入到臟腑,這完全屬於經絡的病變。經絡的病變應該用發汗的方式來治療。如果病邪還沒離開太陽經的,可以用麻黃湯或桂枝湯;如果病邪將要進入陽明腑的,就要加入葛根來治療。陽明病一旦出現嘔吐或腹瀉,即使還不是屬於裡實證的可以攻下的情況,但因為經絡已經迫使腑氣鬱滯,已經是胃熱將要形成的徵兆,所以要用葛根來同時解除經絡和腑的鬱滯。這種情況如果治療得當,就不會發生病邪從經絡進入到臟腑的危險了。

2. 陽明經病桂枝證一(陽明十三)

陽明病,脈遲,汗出多,微惡寒者,表未解,也可發汗,宜桂枝湯(方在太陽五)。

脈遲,汗出惡寒,是太陽中風脈證,故宜桂枝;而多汗,已屬胃陽之盛,故曰陽明病也。

白話文:

陽明病,如果脈搏跳動緩慢,又大量出汗,稍微感覺怕冷,這是表證還沒解除,仍然可以發汗治療,適合使用桂枝湯(藥方在太陽篇第五條)。

脈搏緩慢、出汗、怕冷,這是太陽中風的脈象和症狀,所以適合用桂枝湯;但是汗出很多,已經屬於胃陽過盛,所以說是陽明病。

3. 麻黃證二(陽明十四)

陽明病,脈浮,無汗而喘者,發汗則愈,宜麻黃湯(方在太陽二十)。

脈浮,無汗而喘,是太陽傷寒脈證,故宜麻黃。

太陽經病內傳陽明之腑,陽明之腑邪未實,太陽之經邪未罷,是宜用太陽表藥。即里有下證而表病未解,亦不可下,當先以麻桂表其風寒,然後議下也。

風脈浮緩,寒脈浮緊,遲者緩之變文也。風脈不言浮,寒脈不言緊,省文也。太陽傳陽明,緩緊之中必兼大象,以傷寒三日陽明脈大,前章已經提明,故此不及。

白話文:

陽明病,如果出現脈搏浮在表面、沒有汗並且呼吸急促的症狀,用發汗的方法治療就會好,應該使用麻黃湯(藥方在太陽病第二十條提到)。

脈搏浮在表面、沒有汗並且呼吸急促,這是太陽傷寒的脈象和症狀,所以適合用麻黃湯。

太陽經的疾病傳入陽明腑,這時陽明腑的邪氣還沒完全形成實證,太陽經的邪氣也沒有消除,所以應該使用太陽經的表藥。也就是說,即使體內有便秘等裡證,但表證還沒解除,也不能直接用瀉下的藥,應該先用麻黃湯或桂枝湯來疏散表面的風寒,然後再考慮瀉下。

風邪的脈象是浮而緩,寒邪的脈象是浮而緊,脈搏跳動遲緩是緩的變體。這裡風邪的脈象沒有說浮,寒邪的脈象沒有說緊,都是省略的說法。太陽病傳到陽明,脈象在緩緊之中必定會兼有「大」的脈象,因為傷寒病三天後陽明脈象會變大,這在前面的章節已經說明,所以這裡就沒有再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