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懸解》~ 卷六 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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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六 (1)

1. 卷六

2. 陽明經上篇(五十章)

3. 陽明實證

陽明以戊土而化氣於燥金。陽明者胃之經,胃者陽明之腑。陽明病有經有腑,經主傳輸而腑主受盛。病在太陽之經,若胃陽非旺,則二日陽明,三日少陽,六日經盡汗解,不入陽明之腑。此總統於太陽一經,不論二三四日,俱系桂枝麻黃之證。雖二日陽明之時,亦不得謂之陽明病,以其明日則傳少陽,後日則傳太陰,非陽明中土無所復傳之證也。若胃陽素盛,經邪內傳,此方謂之陽明病。

蓋正陽當令,則太少無權,而三陰退避。自此而永留胃腑,終始不遷,所謂陽明中土無所復傳也。方其腑熱未實,經病不罷,是為葛根湯證。及其胃熱鬱蒸,汗出表解,潮熱痛滿,但用承氣攻下,別無餘事。使非下早,裡虛萬無意外之變。感病之百不一失,甚可慶慰者也。然而物忌盛滿,亢則害生於此。

遷延失下久而陰為陽,並精液消亡,土焦水涸,亦歸於死。仲景所以示早攻之戒,而又垂急下之條。早攻則陽去而入陰,緩下則陰盡而陽亢,遲速均失。也是故承氣之法,妙在緩急恰宜之交,使夫病去而人存,是在良工焉。

白話文:

陽明實證

陽明的屬性與戊土相關,並以燥金之氣為主。陽明指胃經,胃則是陽明相關的臟腑。陽明病包括經病與腑病,經負責傳導輸送,腑負責容納消化。當病在太陽經時,若胃陽不旺盛,第二日進入陽明,第三日進入少陽,第六日經氣循環完畢後發汗而痊癒,不會深入陽明腑。這種情況仍歸屬於太陽經範疇,無論病程經過幾日,都屬桂枝湯或麻黃湯的證型。即使第二日處於陽明階段,也不能稱為陽明病,因為隔日將轉至少陽,再下一日轉至太陰,並非陽明居中、無需再傳的證候。但若胃陽原本旺盛,經邪向內傳入腑,這才是真正的陽明病。

當陽明正氣主導時,少陽與太陽便喪失影響力,而三陰經則退避。邪氣自此永久留滯胃腑,不再轉移,即所謂「陽明居中、無需再傳」。若腑熱尚未完全形成,經病尚未解除,屬於葛根湯證;待胃熱鬱積發散,出汗後表證解除,但潮熱腹痛脹滿時,只需使用承氣湯攻下即可,無需其他治療。只要不過早攻下,導致裡虛,幾乎不會有意外變故。若能如此精準處理病情,成功率極高,實屬可喜。

然而萬物忌諱過盛,過度亢奮則生禍患。若拖延攻下時機,陰氣逐漸被陽熱消耗,津液枯竭,土燥水乾,最終將導致死亡。因此,張仲景一方面告誡不可過早攻下,另一方面又強調需及時急下的條文。過早攻下會使陽氣流失而轉入陰證,延遲攻下則陰氣耗盡而陽熱過亢,無論太快或太慢皆是失誤。所以承氣湯的運用關鍵,在於掌握緩急恰當的時機,使疾病消除而患者康復,這全憑醫者的高明判斷。

4. 陽明經提綱一(陽明一)

胃為燥土,燥則生熱,病在三陽,不論何經之感,郁其內熱,胃病即作,以胃家之陽實也。顧陰易盛而陽易虧,故胃有實熱而非無虛冷。實熱則陽神用事,並陰而歸陽;虛冷則陰邪司權,出陽而入陰,非一致也。然名為陽明,以其兩陽合明而極盛也。居陽實之名而有陽虛之實,則陽明不成為陽明,徒負虛聲矣。

是以胃家之實可曰陽明之為病。至於胃中之虛,是名為陽明而實為太陰,尚可曰陽明之為病乎?仲景於陽明之為病,冷熱虛實兩立而俱存之,而提綱則曰胃家實也。其崇陽黜陰之意,具見於文字之外矣。

陽明之為病,胃家實也。

胃者陽明之腑,陽明之為病,全緣胃家之陽實。陽實則病至陽明腑,熱鬱發病,邪歸胃而不復他傳,非他經之不病也。三陽之陽莫盛於陽明,陽明之邪獨旺,不得屬之他經也。胃家之實而病歸胃腑,終始不遷,故曰陽明之為病。若胃陽非實,則今日在陽明之經,明日已傳少陽之經,後日已傳太陰之經,未可專名一經曰陽明之為病也。

白話文:

陽明經提綱一(陽明一)
胃屬燥土,燥性易生熱。當病在三陽經時,無論受哪條經脈的影響,只要內部郁熱,胃病便會發作,這是因為胃中陽氣過盛。然而,陰氣易盛而陽氣易虛,因此胃病既有實熱證,也有虛寒證。實熱時,陽氣主導,陰氣隨陽氣轉化;虛寒時,陰邪掌權,陽氣消退而入陰。兩者情況不同。

稱其為“陽明”,是因為此經匯聚兩陽之氣,陽氣極盛。但若雖有“陽實”之名,卻表現為“陽虛”之實,則陽明之名不符,徒有其表。

因此,胃中陽實可稱為“陽明病”。至於胃中虛寒,雖名義上屬陽明,實為太陰病,豈能仍稱“陽明病”?張仲景在“陽明病”中並列冷熱虛實,但提綱仍強調“胃家實”。其推崇陽氣、抑陰邪的用意,已隱含於文字之外。

所謂“陽明病”,本質是胃中陽實。胃為陽明之腑,陽明病的根源全因胃中陽氣過盛。陽氣過盛則病在陽明腑,郁熱致病,邪氣歸於胃而不再傳至他經。並非其他經脈無病,而是三陽中陽明陽氣最旺,邪氣亦最盛,故獨屬陽明。胃實而病終歸於胃腑,始終不移,故稱“陽明病”。若胃陽不實,則今日病在陽明經,明日可能傳至少陽經,後日又傳太陰經,便不可專稱為“陽明病”。

5. 陽明提綱二(陽明二)

傷寒三日陽明脈大

傷寒一日太陽二日陽明三日少陽,陽明之脈大,少陽之脈弦細。若三日正傳少陽之時,不見少陽弦細之脈,而見陽明之大脈,知其傳於陽明之腑矣。

白話文:

陽明提綱二(陽明二)

患傷寒病第三天,若出現陽明脈象宏大有力的情況。根據傷寒傳變規律,第一天在太陽經,第二天到陽明經,第三天至少陽經。陽明經的脈象是宏大的,少陽經則是弦細的脈象。如果第三天本應傳至少陽經的時機,卻未出現少陽經的弦細脈象,反而見到陽經經宏大有力的脈象,便可判斷病邪已傳入陽明腑臟。

6. 陽明外證一(陽明三)

問曰陽明病外證云何?答曰身熱汗自出,不惡寒反惡熱也。

裡熱外發則身熱,熱氣薰蒸則汗自出。汗出表解,但熱無寒,故不惡寒反惡熱。此後全是內熱為害,與外寒無關也。

白話文:

陽明外證一(陽明三)

有人問:陽明病的外部症狀是什麼?

回答說:身體發熱、自發出汗,不怕冷反而怕熱。

體內的熱氣外散就會導致身體發熱,熱氣燻蒸就會自發出汗。汗液排出後表症解除,只有熱氣沒有寒氣,所以不怕冷反而怕熱。這之後的症狀完全是由內熱引發的,與外感寒邪沒有關係。

7. 陽明外證二(陽明四)

問曰病有得之一日不發熱而惡寒者何也?答曰雖得之一日而寒將自罷,即自汗出而惡熱也。

得陽明病之一日,太陽表證未罷,則猶見惡寒,以胃熱未盛故也。遲則胃熱隆盛,孔竅蒸泄,惡寒將自罷,即自汗出而惡熱也。

白話文:

陽明外證二(陽明四)

問:有人得病第一天沒有發熱,卻感到怕冷,這是為什麼?
答:即使剛得病第一天出現怕冷,這種症狀很快會自行消退,接著就會出現流汗和怕熱的現象。

得陽明病的第一天,太陽表證尚未解除,所以仍會表現出怕冷,這是因為胃熱還未旺盛。稍後胃熱逐漸強盛,體表孔竅因熱氣蒸發而打開,怕冷的症狀便會自行消失,轉而出現流汗和怕熱的現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