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懸解》~ 卷四 (1)
卷四 (1)
1. 卷四
2. 太陽經中篇(五十六章)
3. 太陽壞病
太陽風寒有正治之法,桂枝麻黃是也。陽偏盛者,恐異日之入陽明,則有大青龍、白虎湯,早清其燥熱。陰偏勝者,恐異日之入三陰,則有小青龍、五苓散,預去其濕寒。處治不瘥,病在太陽一經,自當應藥而解,不成壞病。醫不知此,實其實而虛其虛,若汗、若吐、若下、若溫、針、補、瀉,異施遂成壞病,非復太陽本色矣。壞病者,即後日之陽明與三陰也。
陽盛而泄其陰,則入陽明;陰盛而亡其陽,則入三陰。桂枝麻黃之證,變為亢陽孤陰,是以曰壞。至於陽明,俟其腑熱內實,一下而愈,猶為逆中之順。然而腑邪傷陰,失於急下,亦伏死機,則順中之逆,正自不少。若夫三陰陰盛陽負動,懼危亡,則逆居強半而順不十。且仲景於是有救逆之法,隨證處治,轉逆為從,元通微妙,良工苦心矣。
白話文:
太陽壞病
太陽經感受風寒時,有正確的治療方法,例如使用桂枝湯、麻黃湯。若陽氣偏盛,擔心日後病邪傳入陽明經,則可用大青龍湯、白虎湯,及早清除燥熱;若陰氣偏盛,擔心日後傳入三陰經,則可用小青龍湯、五苓散,預先祛除濕寒。
若治療得當,病邪僅停留在太陽經,自然能因藥物而痊癒,不會形成壞病。若醫者不明此理,誤用補實瀉虛之法,例如發汗、催吐、瀉下、溫針等不當治療,導致病情惡化,便不再是單純的太陽表證,而成壞病——即後來可能轉變為陽明病或三陰病。
陽氣過盛而耗傷陰液,病邪會傳入陽明;陰氣過盛而損耗陽氣,則會傳入三陰。原本桂枝湯、麻黃湯的證候,轉變為陽亢陰竭,故稱壞病。
若病邪傳至陽明,待腸腑熱結成實,可用瀉下法治癒,雖屬逆證中的順境;但若腑熱損傷陰液,未及時急下,仍潛藏危險,此即順境中的逆象,並不罕見。至於三陰病,陰盛陽衰,容易惡化,逆證佔多數而順境不到十分之一。
然而,張仲景提出救逆之法,根據症狀靈活治療,使逆證轉為順證,其中道理精微深奧,足見良醫的用心良苦。
4. 太陽壞病提綱一(太陽五十四)
桂枝麻黃,太陽風寒主方也。若至三日之久,正將入陽明太陰之期,業經汗下溫針而病仍不解,則事當大壞,未必猶在太陽;即太陽未罷,而亦未必尚屬太陽桂麻之證。是宜審觀脈證,另立新法。故總立壞病之綱,詳開救逆之門也。
太陽病三日已發汗,若吐,若下,若溫針,仍不解者,此為壞病,桂枝不中與也。觀其脈證,知犯何逆,隨證治之。
太陽病治之得法,當解於本經,不至入腑傳臟而成壞病。若至三日之久,已經發汗、吐下、溫針諸治而病不解,則不在太陽,定緣誤治,入別經而成壞病。當觀其脈證,知其所犯何逆,隨證治之。曰壞病者,非太陽之本病故也。
白話文:
主題:太陽壞病提綱一(太陽五十四)
內容:桂枝湯和麻黃湯是治療太陽病風寒證的主要方劑。假如病程已持續三天,即將進入陽明或太陰經的階段,此時若已經使用發汗、催吐、瀉下或溫針等治療方法,而病情仍未緩解,說明情況可能已經惡化,未必仍在太陽經;即使太陽經的病證尚未完全消除,也未必仍然適合使用桂枝湯或麻黃湯來治療。因此,必須仔細觀察脈象和症狀,另外制定新的治療方法。故在此總結壞病的治療原則,詳細列出救治逆證的方法。
太陽病三天後,若已經使用發汗、催吐、瀉下或溫針等方法治療,病情仍未緩解,這便屬於壞病,此時不宜再使用桂枝湯。應當診察患者的脈象和症狀,瞭解病因及當前的錯誤治療方式,再根據具體證候進行治療。
太陽病若治療得當,病情應在本經(太陽經)得到緩解,不至於傳入臟腑而形成壞病。若三天後已經採用發汗、催吐、瀉下、溫針等療法而病情未解,說明問題已不在太陽經,必然是因誤治而傳入其他經,形成壞病。此時需診察脈象與症狀,找出誤治的關鍵,並依證調整治法。所謂“壞病”,即已非原本的太陽病證。
5. 壞病提綱二(太陽五十五)
本發汗而復下之,此為逆也。若先發汗治,不為逆;先本下之而復汗之,為逆;若先下之治,不為逆。
申明上章「逆」字之義:風寒外閉,宜辛溫發散而不宜下;燥熱內結,宜苦寒攻下而不宜汗。若表邪未解,里邪復盛,則宜先汗而後下;若里邪急迫,表邪輕微,則宜先下而後汗。錯則成逆矣。若治法得宜,先後不失,不為逆也。
白話文:
主題:壞病治療原則二(太陽病第五十五條)
本來應該用發汗法治療,卻反而用了攻下法,這是治療上的錯誤。如果先使用發汗法治療,就沒有錯;原本應該用攻下法,卻反而用了發汗法,這也是錯誤的;如果先用攻下法治療,就沒有錯。
進一步解釋上一章「逆」(治療錯誤)的含義:
外感風寒應以辛溫發散法治療,不適合用攻下法;體內燥熱實結應以苦寒攻下法治療,不適合用發汗法。若外在病邪未除,內在病況又加重,應先發汗再攻下;若內在病情急迫,外在症狀較輕,則應先攻下再發汗。如順序錯誤,就會導致治療失當。若治療方法恰當,先後順序正確,就不會出現錯誤。
6. 太陽壞病入陽明去路(十五章)
陽明從燥金化氣,陽旺之人,表鬱則燥動。然不經誤治,津液未耗,燥氣之作,何至遽盛?及其汗下溫針,傷津亡液,燥氣大發,經腑合邪,乃成下證。雖不如三陰之險,然陰虧陽亢,亦伏危機,未可率然也。
白話文:
太陽病惡化轉為陽明病的途徑(共十五章)
陽明病遵循燥金的性質變化而發作。陽氣旺盛的人,若體表郁滯便容易引發燥熱。但如果沒有經過誤治,體內津液未受損耗,燥氣即使產生也不會突然變得強烈。等到誤用發汗、攻下或溫針等療法,導致津液虧損,燥熱之氣便會大肆發作,此時經絡與臟腑同時受邪,才會形成可攻下的實證證候。這種病症雖然不像三陰病那樣危險,但若陰液虧損而陽氣過亢,也隱藏著危機,不可掉以輕心。
7. 太陽壞病入陽明桂枝證一(太陽五十六)
太陽病,先發汗不解,而復下之,脈浮者,不愈。浮為在外,而反下之,故令不愈。今脈浮,故知在外,當須解外,則愈。桂枝湯主之。(方在太陽五)
太陽病,先發汗不解,而復下之,設內有腑熱,則下之當愈。若使脈浮,則表邪未解,必不能愈。以浮為邪在表,遺其外邪,而反下之,故令不愈。當須解外,則愈。宜主桂枝也。 此太陽表證未罷,而內有腑證,固當下也。然必外解而後可下。若發汗未解,而遽下之,設脈猶見浮,則外必不愈。故仍以桂枝解外。
白話文:
太陽病初期使用發汗法未見好轉,醫師又改用瀉下法治療。若患者脈象仍呈現浮脈,表示病邪仍在體表未除,此時誤用攻下法反而會導致疾病不癒。現在脈象既浮,可知病邪仍在體表,應當採取解表法治療才會痊癒,適合使用桂枝湯(方劑詳見太陽病篇第五條)。
太陽病在發汗後未癒又用瀉下法,假若患者體內確實存在腑臟實熱,用下法本當見效。但若脈象仍浮,說明表證未解,病情必然不會好轉。因為浮脈代表病邪在表,此時忽略表邪反而誤用下法,自然無法痊癒。正確治法應先解除表證,建議使用桂枝湯。這屬於太陽表證未解除,同時兼有腑證的情況,原則上雖需用下法,但必須先解表後才能攻下。倘若發汗未見效就倉促使用下法,而脈象仍浮,表證必定未解,此時仍應以桂枝湯解除表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