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懸解》~ 卷三 (10)
卷三 (10)
1. 桂枝越婢證二(太陽二十九)
形作傷寒,其脈不弦緊而弱,弱者必渴,被火者必譫語,弱者發熱,脈浮,解之當汗出愈。
此申明上章之義。前章發熱惡寒,發熱多而惡寒少,是形作傷寒也。傷寒脈當弦緊,乃脈微而惡寒(微即弱之變文),其脈不弦緊而弱,必緣血虛。血虛脈弱者必滿,若被火薰愈爍其血,不止渴也,必作譫語。脈弱是以發熱偏多。脈法諸弱發熱是也。發熱是營氣之虛,而惡寒是衛氣亦虛也。
故上章謂之陰陽俱虛。然虛而外見惡寒,非無表證。有表證脈必浮,如其發熱而脈浮,則陰陽雖俱虛而解之之法,究當令其汗出而愈。但發汗另有善方,不可以他藥發表耳。下章桂枝二越婢一湯則美善而無弊矣。
白話文:
這是在闡述前一章的觀點。前一章提到發熱與惡寒的症狀,其中發熱較明顯而惡寒較輕微,這種情況類似傷寒病。傷寒病的脈象通常應該是弦緊,但這裡的脈象微弱且伴有惡寒(微弱是「弱」的另一種說法),脈象不弦緊而呈現虛弱,必定是因為血虛所致。血虛且脈弱的人必定會感到口渴,如果用火烤的方法治療,反而會進一步耗損血液,不僅無法緩解口渴,還會引發神志不清的譫妄症狀。脈弱的人發熱症狀通常較為明顯(《脈法》中提到「諸弱發熱」就是這個道理)。
這種發熱是營氣虛弱的表現,而惡寒則是衛氣同樣虛弱的徵兆。因此,前一章稱之為「陰陽俱虛」。然而,雖然是虛症,但外在表現出惡寒症狀,表示並非完全沒有表證。若有表證,脈象必定會浮。如果發熱且脈浮,即使陰陽皆虛,治療方法仍應該以發汗為主,讓病邪透過汗出而痊癒。但需要注意的是,發汗必須選擇合適的方劑,不能隨意使用其他發表藥物。
下一章提到的「桂枝二越婢一湯」就是一個效果良好且無副作用的理想方劑。
2. 桂枝越婢證三(太陽三十)
太陽病發熱惡寒,熱多寒少,脈微弱者,此無陽也,不可更汗,宜桂枝二越婢一湯。
此申明上二章之義,前證發熱惡寒,熱多寒少,形作傷寒,而其脈不弦緊而微弱者,以血藏於肝而內胎君火,實以陰質而抱陽氣,血虛脈弱是無陽也,其惡寒雖少不可不解,發熱既多不可不清,但不可更以他藥發汗,宜桂枝二越婢一湯,重泄營血,輕泄衛氣,而兼清內熱,則表裡全瘳矣。此無陽也,即前章陰陽俱虛意。
此不可更汗,發明前章不可更發汗,更下,更吐句義,言尋常汗吐下法俱不可更用,當另有汗法,桂枝越婢是也。(此章包上發熱脈浮意)二章是首章脈微惡寒一條治法。
白話文:
桂枝越婢證三(太陽三十)
太陽病患者出現發熱、惡寒的症狀,但熱象較多、寒象較少,脈搏微弱。這種情況表示陽氣不足,不宜再使用發汗法,適合服用「桂枝二越婢一湯」。
此段進一步解釋前兩章的意義。患者雖然有類似傷寒的發熱惡寒症狀,但脈象並非弦緊而是微弱,這是因為血液儲藏於肝臟,內含君火(心火),本質屬陰卻涵養陽氣。若血虛脈弱,代表陽氣不足。此時雖惡寒較輕但仍需解除,發熱較多則必須清熱,但不能再用其他藥物發汗,適合以「桂枝二越婢一湯」治療。此方重點在於調和營血、兼顧衛氣,並清洩內熱,使表裡症狀皆能痊癒。所謂「無陽」,即前章所提的陰陽俱虛之意。
「不可更汗」強調前章所述不可再用一般發汗、攻下或催吐的方法,而應另有發汗方式,即「桂枝越婢湯」的應用。(本章涵蓋前述發熱脈浮的意涵。)前兩章所述內容,實為首章脈微惡寒證候的治療原則。
3. 桂枝二越婢一湯(四)
桂枝(十八銖) 芍藥(十八銖) 甘草(十八銖) 大棗(四枚) 生薑(一兩三錢) 麻黃(十八銖) 石膏(十四銖)
上七味㕮咀,以水五升,先煮麻黃三沸,去上沫,內諸藥,煮取二升,溫服一升。
白話文:
桂枝二越婢一湯(四)
成分:
桂枝(18銖)
芍藥(18銖)
甘草(18銖)
大棗(4枚)
生薑(1兩3錢)
麻黃(18銖)
石膏(14銖)
作法:
將以上七種藥材切碎,加入五升水,先煮沸麻黃三次,去除浮沫後,加入其餘藥材,煎煮至剩兩升藥液。每次溫熱服用一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