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懸解》~ 卷三 (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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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三 (5)

1. 桂枝證五(太陽九)

病常自汗出者,此為營氣和,營氣和者,外不諧,以衛氣不共營氣和諧故耳。以營行脈中,衛行脈外,復發其汗,營衛和則愈,宜桂枝湯。

病常自汗出者,營氣疏泄,此為營氣之和。然營氣自和者,必外與衛氣不相調諧,以衛被風斂,內遏營血,不與營氣和諧故耳。以營行脈中,衛行脈外,衛鬱而欲內斂,營鬱而欲外泄。究之,衛未全斂而營未透泄,是以有汗而風邪不解,復發其汗,使衛氣不閉,營氣外達,二氣調和則病自愈,宜桂枝湯也。衛閉而營鬱則營不和,衛未全閉而營得汗泄,此為營氣猶和。

然此之和者,衛被風斂而未全閉也。閉則營氣不和矣,以衛常欲斂,不與營氣和諧,終有全閉之時。汗之令營郁透發,則二氣調和也。

白話文:

桂枝證五(太陽九)

若患者時常自發出汗,這是由於營氣調和。營氣雖然調和,但外部衛氣與之不相協調,因為衛氣無法與營氣和諧共處。營氣在脈中運行,衛氣在脈外運行。此時若再發汗,使營衛之氣調和,病症即可痊癒,適合使用桂枝湯。

患者時常自發出汗,是因營氣疏洩,這是營氣調和的表現。然而營氣雖調和,卻與外部衛氣不相諧,因為衛氣受風邪收斂,向內抑制營血,無法與營氣相配合。營行於脈內,衛行於脈外,衛氣郁結而欲向內收斂,營氣郁結則欲向外宣洩。最終,衛氣未能完全收斂而營氣也未徹底外洩,因此雖有汗出,但風邪未除。此時再發汗,使衛氣不再閉塞,營氣得以外達,二者調和則病癒,適合用桂枝湯。

若衛氣閉塞而營氣郁結,則營氣不和;若衛氣未完全閉塞,營氣仍能出汗外洩,這說明營氣仍然調和。然而這種調和,是由於衛氣受風邪收斂但尚未完全閉塞。若衛氣完全閉塞,營氣則不和,因為衛氣總是趨向收斂,不與營氣和諧,終有徹底閉塞之時。發汗可促使營郁透發,使二氣調和。

2. 桂枝證六(太陽十)

太陽病初服桂枝湯反煩不解者,先刺風池、風府,卻與桂枝湯則愈。

風池,足少陽穴;風府,督脈穴,在項後,大椎之上。督與太陽同行於背,而足少陽經亦行項後。兩穴常開,感傷最易,感則傳之太陽。太陽中風之病,皆受自兩穴。服桂枝湯,風應解矣。反煩不解者,風池、風府必有內閉之風,不能散也。先刺以泄兩穴之風,再服桂枝,無不愈矣。

白話文:

主題: 桂枝證六(太陽十)

內容:
太陽病患者初次服用桂枝湯後,不僅沒有緩解症狀,反而更加煩悶不解時,應先針刺風池和風府穴,然後再服用桂枝湯,即可痊癒。

風池是足少陽經的穴位,風府是督脈的穴位,位於後頸,大椎穴上方。督脈與太陽經並行於背部,而足少陽經也行經後頸。這兩個穴位常處於開放狀態,最容易受到外邪侵襲,一旦受邪就會傳給太陽經。太陽中風病大多是從這兩個穴位傳入的。原本服用桂枝湯後,風邪應該能解除,但若反而煩悶不解,說明風池和風府可能有內閉的風邪未能散出。此時先針刺這兩個穴位以洩風邪,再服桂枝湯,就沒有治不好的了。

3. 桂枝證七(太陽十一)

太陽病,外證未解,脈浮弱者,當以汗解,宜桂枝湯。

太陽病,失於解表,經熱不泄,則自表達里。然里證雖成而外證不能自解。凡脈見浮弱者,猶當汗解,宜桂枝湯也。外解後,審有里證,乃可議下耳。脈浮弱,即前章陽浮陰弱之義。

白話文:

桂枝證七(太陽十一)

太陽病患者,若外表症狀尚未解除,且脈象呈現浮而弱的狀態,此時應透過發汗來治療,適合使用桂枝湯。

太陽病若未及時解表,導致經絡中的熱氣無法宣洩,熱邪便會由表入裡。即使裡證已形成,外表症狀仍不會自動解除。凡是脈象浮弱的,仍應以發汗方式解除表邪,桂枝湯為合適的選擇。待外表症狀解除後,若確認有裡證存在,才考慮使用瀉下法治療。

這裡提到的「脈浮弱」,與前章所述「陽浮陰弱」的意義相同。

4. 桂枝證八(太陽十二)

太陽病,外證未解者,不可下也,下之為逆,欲解外者,桂枝湯主之。

太陽病,外證未解,雖有里證,不可下也,下之,衛陽內陷,此之為逆,欲解外者,不越桂枝也。外解已然,後里證可議下否耳。

白話文:

桂枝證八(太陽十二)

當太陽病的外在症狀尚未解除時,不可使用瀉下法治療,若誤用瀉下法便是違背治療原則。若要解除外在症狀,應以桂枝湯為主。

太陽病即使伴隨內部症狀,只要外在症狀未消退,仍不可使用瀉下法。若誤用瀉下法,會導致衛氣與陽氣內陷,這是治療上的錯誤。欲解除外在症狀,桂枝湯仍是首選。須待外在症狀完全消除後,才能進一步考慮是否需用瀉下法治療內部症狀。

5. 桂枝證九(太陽十三)

夫病脈浮大,問病者言但便硬耳,設利之為大逆。硬為實,汗出而解。何以故?脈浮當以汗解。

陽明腑病脈浮大(陽明篇二陽合病脈浮大上關上)病脈浮大,是有腑證。乃問病者但言覺便硬耳,未至痛滿也,則非急下之證。設遽利之,此為大逆。蓋便硬雖內實而表證尚在,猶須汗出而解,不宜下也。此何以故?其脈大縱屬內實而脈浮則當以汗解也。

白話文:

【主題】桂枝證九(太陽十三)

【內容】

當病人脈象浮大時,詢問病情,僅僅反映大便乾硬,此時若貿然使用瀉下之法治之,即為嚴重錯誤。大便乾硬雖屬於實證,但仍需通過發汗來解除病邪。為什麼呢?因為脈象浮大,應以發汗為解。

陽明腑病若見脈浮大(《陽明篇》中“二陽合病脈浮大上關上”所言),表示腑證存在。然而詢問病患時,若只訴大便乾硬,尚未出現腹痛脹滿的嚴重症狀,此時並非急迫瀉下的病證。假若輕率使用下法,便是極大誤治。因為大便乾硬雖顯示內部實證,但表證仍在,仍需通過發汗解除,不宜攻下。這是何故?即使脈象大可能反映內實,但脈浮仍提示應當以發汗為治。

6. 桂枝證十(太陽十四)

欲自解者,必當先煩,乃有汗而解。何以知之?脈浮,故知汗出解。

按:宛鄰本原脫此一條,今補於此文在太陽篇也。黃氏注不可考,大抵亦上條意。

白話文:

《桂枝證十(太陽十四)》

病情即將自行好轉時,患者必定會先感到煩躁不安,接著通過出汗而痊癒。如何判斷這一點呢?因為脈象呈現浮脈,所以知道出汗後病情就會解除。

註解:宛鄰本的原版本遺漏了這條內容,現在將其補充在太陽篇中。黃氏的註解已無從考證,但大意與上一條內容相近。

7. 桂枝證十一(太陽十五)

太陽病未解,脈陰陽俱停,必先振慄汗出而解。但陽脈微者,先汗出而解。但陰脈微者,下之而解。若欲下之,宜調胃承氣湯(方在陽明二十)。

太陽表證未解,脈忽尺寸俱停止而不動者,此氣虛不能外發,營衛鬱閉之故也。頃之必先振慄戰搖而後汗出而解。其未停止之先,尺寸之脈必有大小不均。若但寸脈微弱者,是陽鬱於下,必陽氣升發汗出而後解。此先振慄而後汗出者也。若但尺脈微弱者,是陰虛腸燥,下竅堵塞,得汗不解,必下之通其結燥,使胃熱下泄而後解。陽明病腑熱蒸發則汗出表解。

今太陽病表證未解,是內熱未實,此時若欲下之,宜於汗後用調胃承氣,硝黃甘草,調其胃腑之燥熱也。

白話文:

桂枝證十一(太陽十五)

當太陽病的表證尚未解除時,脈象忽然出現寸關尺三部都停止不動的現象,這是因為正氣虛弱無法向外發散,導致營衛之氣鬱閉的緣故。不久之後,患者會先出現身體顫抖、寒戰,接著出汗而病解。在脈搏停止之前,寸脈與尺脈的強弱原本會有不均的表現。如果只有寸脈微弱,表示陽氣鬱閉於內,必須等待陽氣升發、汗出後才會病解,這種情況會先顫抖然後出汗;如果只有尺脈微弱,表示陰虛腸道乾燥,下焦堵塞,此時即使出汗也無法解除病證,必須透過瀉下法通暢乾結的腸道,使胃中熱氣下洩才能病解。陽明病若是腑熱蒸發,則會因汗出而表證解除。

現在太陽病表證未解,代表內部熱邪尚未成實,此時若想使用瀉下法,適合在發汗後使用調胃承氣湯(由芒硝、大黃、甘草組成),以調和胃腑的燥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