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懸解》~ 卷三 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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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三 (2)

1. 太陽經提綱一(太陽一)

太陽為六經之綱領,其經行身之背,其氣主一身之皮毛,故病則脈浮,頭項強痛而惡寒。緣邪在本經,但病其經脈所行之部分,而不及於他經,也在經失解,自此而內傳二陽里入三陰。腑熱作則脈浮,大臟寒作則脈沉細,寒熱鬱發,諸病叢生,太陽之脈證然後變耳。若其初感腑熱未作,臟寒未動之時,太陽之病情未改,證狀猶存,則只有脈浮,頭項強痛,惡寒而已。即合病於別經,別經病見而太陽未罷,亦必見太陽之脈證也。

揣太陽之脈證而分太陽之風寒,何至淆亂於別經,亡羊於歧路也。仲景提太陽之綱,只此一語而太陽之情狀了了,所謂握片言而居要也。

太陽之為病,脈浮,頭項強痛而惡寒。

太陽在表,故脈浮。其經行身之背,起於睛明(在目內眥,足太陽經之穴名),自頭下行而走足。病則經氣上郁壅塞不降,故強痛也。風寒閉其營衛,氣鬱不能透泄,則外見惡寒。寒者太陽之令氣也。

白話文:

太陽經提綱一(太陽一)

太陽經是六經的總綱,其經脈運行於人體的背部,主導全身的皮毛之氣,因此發病時會出現脈浮、頭項強痛及怕冷的症狀。這是因為病邪停留在太陽經時,僅影響經脈循行的區域,尚未波及其他經絡。若不妥善解除病邪,便會由經絡向內傳至二陽(陽明、少陽)或深入三陰(太陰、少陰、厥陰)。若腑(陽經所屬的臟腑)產生熱象,脈會浮大;臟(陰經所屬的臟腑)受寒時,脈則沈細。寒熱交錯鬱積,導致各種病症出現,此時太陽經原本的脈象與症狀也會隨之改變。

但在初期感染時,若腑熱未起、臟寒未動,太陽經的病情未變,症狀仍維持原狀,便僅有脈浮、頭項強痛及怕冷等單純表現。即使同時併發其他經絡的病證,只要太陽經的症狀未消失,仍會持續出現太陽經的脈象與證候。

若正確辨識太陽經的脈象與證候,區分屬風或屬寒,便不會與其他經絡的病證混淆,如同在岔路迷失方向。張仲景歸納太陽經的總綱,僅此一句話便清晰闡明太陽經的病況,正是關鍵扼要的重點。

太陽經發病的特點是:脈浮、頭項強痛及怕冷。

由於太陽經主導體表,因此脈象呈現浮脈。其經脈從頭部延伸至足部,起於睛明穴(位於眼內角,屬足太陽經穴名)。當經氣上逆鬱滯、無法順降時,便會導致頭項僵痛。風寒侵襲營衛之氣,氣機閉鬱無法宣散,外在便表現為怕冷。「寒」正是太陽經當令之氣的特性。

2. 風寒總綱一(太陽二)

病有發熱惡寒者,發於陽也;無熱惡寒者,發於陰也;發於陽者七日愈;發於陰者六日愈;以陽數七,陰數六也。

此中風傷寒之總綱也。衛氣為陽,風傷衛氣是發於陽也;衛傷則遏閉營血而生內熱。營血為陰,寒傷營血是發於陰也;營傷則束閉衛氣而生外寒。故中風之初先見發熱,傷寒之初先見惡寒。中風內熱而營血不宣,亦外見惡寒;傷寒外寒而衛氣不達,乃續見發熱。中風非無外寒,究竟內熱多而外寒少;傷寒非無內熱,究竟內熱少而外寒多。

營司於肝,木升則火化,木火同情,故肝血常溫。衛司於肺,金降則水生,金水同性,故肺氣常涼。肝藏營血,而脾為生血之本;中風營病,臟陰衰者,多傳陽明而為熱。肺藏衛氣,而胃乃化氣之源;傷寒衛病,腑陽弱者,多傳太陰而為寒。風傷衛者,營郁裡熱;若經中陰旺,則營氣不至內蒸,故七日經盡而自愈。

寒傷營者,衛郁表寒;若經中陽旺,則衛氣不至內陷,故六日經盡而自愈。此風寒之順證,在經而不入於臟腑者也。若中風陽盛而入於腑,傷寒陰盛而入於臟,則營衛方憂其內陷,非補泄以救其偏,不能應期而愈也。六日七日,水火之成數,大衍之數。天一生水,地六成之;地二生火,天七成之。

火陽也,故數七;水陰也,故數六。滿其成數,是以病愈也。

白話文:

《風寒總綱一(太陽二)》:

疾病若表現為發熱怕冷的,是陽經發病;若不發熱僅怕冷的,是陰經發病;陽經病症七日可癒,陰經病症六日可癒,這是因為七屬陽數、六屬陰數的緣故。

此為中風與傷寒的辨證綱領:

  1. 陽證(衛氣)
    衛氣屬陽,風邪侵犯衛氣則從陽發病。衛氣受損會阻滯營血運行而生內熱。中風初期先見發熱,雖有外寒但以內熱為主。

  2. 陰證(營血)
    營血屬陰,寒邪侵襲營血則從陰發病。營血受損會束縛衛氣而生外寒。傷寒初期先見怕冷,雖後續發熱但以外寒為主。

  3. 臟腑關聯

  • 營血由肝主司,脾為生血之源;中風若臟陰虛弱,易轉為陽明熱證。
  • 衛氣由肺主司,胃為化氣之源;傷寒若腑陽虛弱,易轉為太陰寒證。
  1. 病程自癒
  • 風傷衛氣者,若陰氣充足,營熱不外蒸,七日經絡循環完畢自癒。
  • 寒傷營血者,若陽氣旺盛,衛氣不內陷,六日經絡循環完畢自癒。
  1. 變證處理
    若中風熱盛入腑或傷寒冷盛入臟,則需調補陰陽以糾正偏態,否則無法按期痊癒。

  2. 癒期原理
    六、七之數源自五行生成理:水(陰)成數六,火(陽)成數七。病程達相應天數即趨痊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