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懸解》~ 卷三 (10)
卷三 (10)
1. 太陽傳經
傷寒中風,一日太陽,二日陽明,三日少陽,四日太陰,五日少陰,六日厥陰,日傳一經,六日而遍,此定數也。諸所謂不傳者,言不傳臟腑,並非不傳經絡。傷寒惟傳經一事,訛謬百出,道理未為難解,自是醫法不明耳。
白話文:
外感風寒或中風,第一天病邪在太陽經,第二天會到陽明經,第三天會到少陽經,第四天會到太陰經,第五天會到少陰經,第六天會到厥陰經。病邪每天傳到一個經絡,六天就走遍六條經絡,這是固定的規律。那些說病邪不傳經的說法,是指病邪不會直接傳到臟腑,並不是說病邪不傳經絡。傷寒病邪傳經的過程,是中醫很重要的一件事,但是卻被誤解很多,其實道理並不難理解,只是因為醫生對醫理不夠清楚而已。
2. 傳經一(太陽四十八)
太凡病若發汗、若吐、若下、若亡血、若亡津液,陰陽自和者必自愈。
發汗、吐、下、亡血、亡津液,不無損傷而邪退,正復,陰陽調和,不至偏勝,必自愈也。病非陰勝則陽勝,和而不偏,所以自愈。
白話文:
一般來說,如果生病的人透過發汗、嘔吐、排泄、失血或喪失體液等方式,只要身體的陰陽能夠自行達到平衡,病自然就會痊癒。
這些發汗、嘔吐、排泄、失血、喪失體液的過程,雖然不可避免地會對身體造成一些損害,但如果能因此使邪氣退去,正氣恢復,陰陽重新協調,不偏向任何一方,病就會自然好轉。疾病不是陰氣過盛就是陽氣過盛,只要陰陽能夠達到平和而不偏頗,身體就能夠自行痊癒。
3. 傳經二(太陽四十九)
太陽頭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,以行其經盡故也。若欲再作經者,針足陽明,使經不傳則愈。
七日以上自愈者,即發於陽者七日愈之謂。六日六經俱盡故至七日自愈。素問熱論所謂七日太陽病衰頭痛少愈也。陽莫盛於陽明。陽明之經陽鬱熱盛則六經俱遍而鬱熱未衰,雖不入腑而經邪猶旺不肯外發,勢必再傳六經。針足陽明之經瀉其鬱熱則經不再傳自然愈矣。
白話文:
太陽經的頭痛,如果超過七天以上自己痊癒,是因為太陽經的病邪已經走完的緣故。如果想要阻止病邪再次傳經,可以針刺足陽明胃經,讓病邪不再傳到其他經脈,就能痊癒。
超過七天以上自己痊癒,指的是發病屬於陽經的病,會在七天痊癒。因為六條陽經的病邪都會在六天內走完,所以到了第七天就會自己痊癒。《黃帝內經·素問·熱論》說的七天太陽病衰退,頭痛稍為減輕,也是這個道理。陽經中,陽明經的陽氣最盛。如果陽明經的陽氣鬱滯,熱邪旺盛,就會讓六經都受到影響,但鬱滯的熱邪沒有消退,雖然病邪還沒有入臟腑,但經脈中的邪氣仍然很強盛,不肯往外發散,這樣病勢一定會再次傳遍六經。針刺足陽明胃經,洩掉它鬱滯的熱邪,那麼病邪就不會再傳到其他經脈,自然就能痊癒了。
4. 傳經三(太陽五十)
風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
素問熱論:七日巨陽病衰,頭痛少愈;八日陽明病衰,身熱少愈;九日少陽病衰,耳聾微聞;十日太陰病衰,腹減如故,則思飲食;十一日少陰病衰,渴止不滿,舌乾已而嚏;十二日厥陰病衰,囊縱,少腹微下,大氣皆去,病已愈矣。中風表解,自當即愈。設不了了,則餘熱未盡。
俟至十二日,經邪盡解,無不愈矣。風寒與溫熱之病,裡氣不同,而其經脈之絡屬,傷受之日期,無有不同也。
白話文:
如果因為風邪侵襲導致的表證沒有完全解除,拖延了十二天也會痊癒。
《素問·熱論》提到:發病第七天,太陽經的病勢會減弱,頭痛會稍微減輕;第八天,陽明經的病勢會減弱,身體發熱會稍微減輕;第九天,少陽經的病勢會減弱,耳聾的情況會稍微聽到聲音;第十天,太陰經的病勢會減弱,腹脹等不適感會減輕到恢復之前的狀態,這時會開始想吃東西;第十一天,少陰經的病勢會減弱,口渴會停止,不再感到口渴難耐,舌頭乾燥的狀況會好轉並開始打噴嚏;第十二天,厥陰經的病勢會減弱,陰囊會鬆弛下垂,小腹會稍微下墜,體內鬱積的氣都會消散,病就會痊癒。中風的表證如果解除,應該會立刻痊癒。如果沒有完全痊癒,那就是因為還有殘餘的邪熱沒有散盡。
等到第十二天,經絡的邪氣就會完全解除,沒有不會痊癒的。無論是風寒引起的疾病還是溫熱引起的疾病,雖然內在的氣機不同,但是經脈的走向,受到損傷的時間,都是相同的。
5. 傳經四(太陽五十一)
傷寒二三日陽明少陽證不見者為不傳也
傷寒一日太陽二日陽明三日少陽,此定法也。二日三日,無不傳陽明少陽之理。若陽明少陽之裡證不見者,是但傳三陽之經而不傳陽明之腑也。陽明病皆腑病,非經病。故曰陽明之為病,胃家實也。胃家一實,則病邪歸腑,終始不遷。雖未嘗不傳三陰之經,而不復入三陰之臟。
所謂陽明中土,萬物所歸,無所復傳。以其陽盡而陰退也。至於葛根湯證,則腑病之連經,而胃熱之未實者。即其桂枝麻黃二證,亦陽明之經病,未成陽實之腑病者也。二三日中不見陽明胃家實證,此為不傳陽明之腑也。少陽病小柴胡證,皆臟腑病之連經,亦非但是經病。緣臟腑經絡表裡郁迫,故柴胡諸證久而不罷。
有至八九日,以及十三日。且有過經十餘日者。若不連臟腑,但在經絡,則三日少陽,四日已見太陰經病證。五日已見少陰經病證。六日經盡而汗解。何得少陽一經之證,如此久遠而不退乎?即其麻黃一證,亦少陽之經病,未成內連臟腑之證者也。二三日中不見少陽柴胡證,此亦為不傳陽明之腑也。
白話文:
傷寒病發作兩三天,如果沒有出現陽明或少陽的症狀,就表示這個病沒有按照正常的途徑傳變。
一般來說,傷寒病第一天會影響太陽經,第二天影響陽明經,第三天影響少陽經,這是固定的規律。照理說,病發兩三天,都會傳變到陽明或少陽。如果沒有出現陽明或少陽的內部症狀,就表示這個病只傳到三陽經,而沒有傳到陽明腑。陽明病都是腑的病變,不是經的病變。所以說,陽明病的特點是胃的功能過於旺盛。胃的功能一旦亢進,病邪就會跑到腑,而且不會再改變。即使病邪也可能會傳到三陰經,但不會再進入三陰臟。
所謂的陽明是中土,是萬物歸屬的地方,不會再往其他地方傳變,因為陽氣已經到了盡頭,陰氣開始衰退。至於葛根湯所治療的症狀,是腑的病連帶影響到經絡,而且是胃的熱還沒有完全變成實證的情況。像桂枝湯和麻黃湯所治療的症狀,也只是陽明經的病,還沒有變成陽實的腑病。如果病發兩三天,沒有看到陽明胃家實證,就表示這個病沒有傳到陽明的腑。少陽病的小柴胡湯所治療的症狀,都是臟腑病連帶影響到經絡,也不是單純經絡的病變。因為臟腑、經絡、表裡都受到壓迫,所以柴胡湯所治療的症狀才會持續很久都不消退。
有的病會持續到八九天,甚至十三天,還有超過十多天才痊癒的。如果病邪沒有連到臟腑,只停留在經絡,那麼第三天就會出現太陰經的病症,第五天就會出現少陰經的病症,第六天就會痊癒並發汗解除。怎麼會有少陽經的病症持續這麼久都不消退呢?像麻黃湯所治療的症狀,也只是少陽經的病,還沒有發展成連到內部臟腑的病症。如果病發兩三天,沒有看到少陽的柴胡湯證,也表示這個病沒有傳到陽明的腑。
6. 傳經五(太陽五十二)
傷寒一日太陽受之脈若靜者為不傳,頗欲吐;若煩躁,脈急數者為傳也。
浮緊之脈斷不能靜,設脈若安靜者為不內傳。若經邪郁迫陽明、少陽之經,胃氣上逆,頗欲作吐;與夫煩躁不寧,脈候急數者,是其表邪束迫之重與經氣鬱遏之極,此為必將內傳也。
太陽經病,裡氣和平,陽不偏盛則不內傳於腑,陰不偏盛則不內傳於臟。傷寒一日太陽受之脈若安靜者為不傳,謂不傳於臟腑,非謂不傳於六經也。程氏以為溫病傳經,傷寒不傳經。果不傳經,是傷寒一日病在太陽,若脈候安靜,則一日而汗解也。既是傷寒,安有一日即解之理?若不經汗解,六經部次相連,安有太陽既病,但在此經,絕不捱經而內傳者乎?其謂數日仍在太陽,數日方過陽明,支離不通矣。又言或從太陽而陽明,或從太陽而少陽。
陽明在太陽、少陽之間,既過陽明而傳少陽,陽明何以不病?若不過陽明,何由而及少陽?後世庸妄,舊有直中陰經之說,未知三陽在表,何由超越三陽而內及陰經也。此皆下愚之胡談,不足深辨也。
白話文:
傷寒病第一天侵犯太陽經,如果脈象平和安靜,就表示病邪沒有傳入更深層次,可能會想吐;如果出現煩躁不安、脈搏快速急促的現象,就表示病邪已經開始傳變。
浮脈和緊脈是不可能平和安靜的,如果脈象呈現安靜的狀態,就表示病邪沒有向內傳變。如果病邪鬱積在陽明經或少陽經,導致胃氣上逆,就可能想吐;加上煩躁不安、脈象急促等情況,就代表表面的病邪束縛得很嚴重,經氣鬱結到了極點,這種情況必定會向內傳變。
太陽經的疾病,如果身體內部的氣機平和,陽氣沒有過盛而偏於一方,就不會傳入六腑;陰氣沒有過盛而偏於一方,就不會傳入五臟。傷寒病第一天侵犯太陽經,如果脈象安靜,表示病邪不會傳入臟腑,但並不是說病邪不會在六經中傳變。程氏認為溫病會傳經,傷寒不會傳經。如果傷寒真的不傳經,那傷寒病第一天病在太陽,如果脈象安靜,就會在一天內發汗痊癒。既然是傷寒,怎麼可能一天就痊癒呢?如果沒有透過發汗來解病,六經在身體中是相連的,怎麼可能太陽經已經生病,卻只停留在太陽經,而不會沿著經絡向內傳變呢?說病會停留在太陽經好幾天,然後才傳到陽明經,這種說法太過牽強不合理。又有人說,病邪可能從太陽經傳到陽明經,也可能從太陽經傳到少陽經。
陽明經在太陽經和少陽經之間,既然可以跳過陽明經傳到少陽經,那陽明經為什麼不會生病?如果沒有經過陽明經,又怎麼會傳到少陽經?後世的庸醫胡亂說,過去有病邪直接侵犯陰經的說法,但卻不知道三陽經在身體的表層,怎麼可能跳過三陽經而直接侵犯到陰經呢?這些都是愚昧無知的胡言亂語,不值得深入辯論。
7. 太陽解期(太陽五十三)
太陽病欲解時,從巳至未上。
巳、午、未,太陽得令之時,故解於此。
白話文:
太陽病想要痊癒的時間,大約會在早上九點到下午三點之間。
因為巳時(早上九點到十一點)、午時(早上十一點到下午一點)、未時(下午一點到三點)這段時間,是太陽經氣最旺盛的時候,所以太陽病容易在這個時候好轉。